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xhzslhs/2025-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从我州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以理顺组织体制,抓好开放办社,强化服务功能,搞活商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成为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连接的纽带。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根据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2. 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增、树、做”活动开展。
3.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州的文件精神,全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4. 切实抓好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学习借鉴4个试点省的成功经验取得新进展。
5. 狠抓“四大网络”和“一支队伍”建设,全州“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实现新突破
6. 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和规模优势,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
7. 狠抓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新提升。
8. 坚持统筹兼顾,其他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1.红河州供销合作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79,677.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9,677.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6年收入8,851,228.35元相比减少了1,471,550.58元,主要原因是:为2017年州级预算减少了项目2160217款“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资金”和项目2160299款“供销发展资金”安排。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762,615.68元。其中:基本支出5,769,966.38元,占总支出的74.33%;项目支出1,992,649.30元,占总支出的25.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6年支出8,818,955.56元相比减少了1,056,339.88元,主要原因是:为2017年减少项目2160217款“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资金”和项目2160299款“供销发展资金”的支出,退休人员工资2017年转州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供销合作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69,966.38元。与2016年支出5,500,681.35元相比增加了269,285.03元,主要原因为:2013601款红财预指(2017)518号发放绩效奖励718,000元, 2160201款红财预(2017)88号调整改革性补贴174,5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2% (单位人均日常公用支出10,30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供销合作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2,649.30元。与2016年3,318,274.21元相比减少1,325,624.91元,主要2017年减少项目2160217款“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资金”和项目2160299款“供销发展资金”的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护理费支出2456元,2080502款离退休护理费支出344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费支出252,524元,为一名离休人员死亡抚恤费; 2160202款行政管理收入支出22,000元,为2016年全州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费支出;2160217款市场监测及信息管理支出680,999.5元,主要为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站费用支出252,700元,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资金结余支出428,299.5元;2160299款省供销社补助供销社财务挂账资金支出24,125.81元,州级财政拨入党风廉政奖励金支出10,000元;2130199款其他农业收入支出1,000,000元,为州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办公室拨入1,000,000元的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单位收到资金后下拨到各县市供销社。
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狠抓“四大网络”和“一支队伍”建设,全州“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狠抓农民合作社巩固发展和规范提升,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有了新提升。到2017年底,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累计发展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4443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356个、其他农民合作社220个、农村综合服务社1687个、农村专业协会182个),入社(会)农户27万多户,累计帮助农民实现收入217亿元。目前,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指导创建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3个、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17个、州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10个,县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2个。全州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指导发展的农民合作社独立注册或依托龙头企业注册的商标达到176个,其中:21个商标被认定为红河州知名商标,13个商标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二是狠抓“红农网”制度化建设和增量提质工作,“红农网”为农服务和助农增收能力有了新进展。到2017年底,红河农产品信息网已建成信息站点161个(其中,州级信息中心1个,县市信息工作站13个,乡村及合作社基层信息点147个),拥有专兼职信息员1200余人,初步形成了州级、县市、乡镇、村寨及专业合作社四级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网站已累计发布各类涉农信息156万多条,网站登录访问人数909万多人,信息点击总数5.7亿多次,通过网站促成农产品交易额117亿多元。三是狠抓红河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全州供销合作社农资商品经营调整和为农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到2017年底,红河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已在全州13个县市及交通发达地建成红河农资连锁配送中心17个,发展红河农资连锁加盟店737个,建成庄稼医院158个。四是狠抓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终端建设,改善和优化农村购物环境迈出新步伐。到2017年底,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建成日用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16个,建设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终端1441个。五是狠抓乡村流通人才培训工作,全州乡村流通人才队伍建设跃上新台阶。到2017年底,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累计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产品经纪人9600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1000多人。同时,在红河农产品信息网上建立农产品经纪人数据库,并已录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产品经纪人5556人。还对全州100名重点农产品经纪人进行跟踪问效,为他们提供协调服务。六是乡村集贸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群众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到2017年底,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建成占地总面积达16万平方米的乡村集贸市场33个,2017年实现商品交易总额35亿多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2,615.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6年支出8,818,955.56元相比减少了1,056,339.88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项目2160217款“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资金”和项目2160299款“供销发展资金”的支出,退休人员工资2017年转州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绩效奖励71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1,53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9%。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53,484元(公用经费),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508,505.37元(离休人员工资),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7,019.4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费支出252,52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8%。主要用于2130199款其他农业收入支出1,000,000元,为州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办公室拨入1,000,000元的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单位收到资金后下拨到各县市供销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488,70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2%。主要用于2160201行政运行3,751,377.61元,216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200元,2160217市场监测与信息管理680,999.5元(其中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站费用支出252,700元,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资金结余支出428,299.5元); 2160299供销社财务挂账资金 34125.8元(其中省供销社补助供销社财务挂账资金支出24,125.81元,州级财政拨入党风廉政奖励金支出1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4,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86,993.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5,84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153.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86,993元,比年初预算450,000元减少363,007元(文档未提取出年初预算数,单位的“三公“经费已做年初预算),减幅为80.67%,其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浪费,使 “公务接待费“有明显下降,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1,153元,接待48批次307人。2017年单位公务用车已经公务用车平台公司处置,单位无公务用车致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所以2017年度单位“三公”经费较去年有较大减少。2017年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后,单位编制车辆0辆,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630元,主要为单位租用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用。因公出国费用支出55,840元,主要为2017年2月单位李旭强副主任随州政府李存贵副州长赴新西兰考察合作社发展,团费共支付55,840元(含从蒙自到出发地的往返费用)。
2017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86993元,比2016年减少60,324元,减幅为40.95%,其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浪费,使 “公务接待费“有明显下降,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1,153元,接待48批次307人。2017年单位公务用车已经公务用车平台公司处置,单位无公务用车致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所以2017年度单位“三公”经费较去年有较大减少。2017年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后,单位编制车辆0辆,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630元,主要为单位租用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用。因公出国费用支出55,840元,主要为2017年2月单位李旭强副主任随州政府李存贵副州长赴新西兰考察合作社发展,团费共支付55,840元(含从蒙自到出发地的往返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840元,占64.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1,153元,占35.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84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因公出国费用支出55,840元,主要为2017年2月单位李旭强副主任随州政府李存贵副州长赴新西兰考察合作社发展,团费共支付55,840元(含从蒙自到出发地的往返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1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1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县市供销社到本单位汇报工作人员、外省供销社到我州调研人员以及扶贫挂钩点村民。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230.25元,比2016年232,935.52元增加45,294.73万元,增长19.45%,主要是2017年因公出国费用增加,又因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会议支出较上年增加,使2017年“三公”经费较去年有所增加,所以单位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比2016年增加。2017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411.2元、差旅费20,029元、培训费4,190元、劳务费8,8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元、工会经费138,200.05元、福利费58,600元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部门资产总额693,970.03元,其中,流动资产270,299.56元,固定资产404,7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950.4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7,698.98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2,551.94元,固定资产减少651,5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3,578.04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90,950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651,56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XX元;出租房屋XX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XX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截至2017年,红河州供销合作社部门资产总额693,970.03元,其中,流动资产270,299.56元,固定资产404,720.00元,无形资产18,950.47元,累计摊销16,829.53元。我单位有资产142件,金额423,670.47元,累计摊销16,829.53元。其中:固定资产119件,金额404,720元,无形资产23件,金额18,950.47元,累计摊销16,829.53元。我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均为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单位无不动产,主要为单位办公设备(电脑设备以及办公桌椅),单位原划拨划到公务用车平台的公务车,已按红车改办发(2017)9号文件作核销处理,无形资产为财务软件和电脑配套应用软件。2017年资产较上年减少22件资产,金额651,569元,主要为单位两辆公务车以及已划拨到个旧、金平资产的作资产核销处理,并报废了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情况表
文字说明
(四)预算绩效信息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年初预算收入6,059,900元,决算预算收入7,379,677.77元,增加1,319,777.77元,主要是根据:2013601款红财预指(2017)518号调整绩效奖励718,000元,2130199款红财农(2017)54号州级合作社示范社奖励补助1,000,000元,2160201款红财预(2017)88号调整改革性补贴174,500元。达到年初预算收入目标。
2017年,单位年初预算支出6,059,900元,决算支出7,762,615.68元,增加1,702,715.68万元,主要是根据:2013601款红财预指(2017)518号发放绩效奖励718,000元,2130199款红财农(2017)54号州级合作社示范社奖励补助1,000,000元,2160201款红财预(2017)88号调整改革性补贴174,500元,2080505款缴纳单位养老保险金427019.4元,2080801款列支2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252524元,致单位支出年终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有增加。达到年初预算支出目标。
项目绩效:2017年预算安排红河州供销合作社1,000,000元“供销发展资金”和“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500,000元,决算安排了“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500,000元,实际支出500,000元。通过项目实施,红河农产品信息网建设迈出新步伐,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快速提升。通过采取建立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切实加强信息员培训和增设基层信息网点等措施,有效推进了红河农产品信息网建设。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共支出1,091,400元,其中:213099款“其他农业支出”列支1,000,000元,按照红财农(2017)54号和红政复(2017)38号列支州级合作社示范社奖励补助(分别为蒙自150,000元、个旧100,000元、开远100,000元、建水150,000元、石屏50,000元、泸西100,000元、红河100,000元、元阳50,000元、屏边50,000元、金平150,000元);2160201款公用经费列支邓海江、李嘉坤、娄宇三位新农村指导员工作经费30,000元;2160217款农村电子商务建设资金列支扶贫挂钩点合作社补助以及物资补助61,400万元(拨给元阳黄草岭用于合作社补助50,000元,元阳小新街物资补助5,000元,元阳石岩寨物资补助6,4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000元,其中:2160217款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拨给红河日报社35,000元用于单位栏目宣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红河农产品信息网维护费: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的通知》(红政发〔2003〕50号),由州供销合作社负责承建和管理维护的一个面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乡村农户的专业化信息服务平台。旨在宣传和推介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解决好农产品卖难、卖好问题,促进我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用信息化推动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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