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5-0001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政府规范性档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普法工作。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红河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8.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煤矿除外)、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重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
13.承担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州、县、乡、村、企业“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以督查检查、督办、警示、通报等问效持续加强。
2.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序推进。牵头组织各级、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入县市、部分乡镇开展贯彻情况督查及调研,充分听取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牵头起草《红河州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经过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积极推进安监部门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落实。
3.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建立“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厘清监管对象,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纳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1295户在产企业实施常态化和规范化动态监管;大力运用互联网在线“网上竞价+随机抽取”的方式,公开选取采购企业专项检查安全评价、评估服务”事项;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专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力度,有效解决当前监管力量薄弱、技术支撑不足等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新监管机制。
4.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成效明显。着力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44906项,实施停产整顿企业49户,取缔违法企业35户,处罚罚款456.7万元,联合惩戒失信企业6户。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尾矿库和采空区治理,推进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突出汛期、重点时段和重要敏感时期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逐步加大。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安全培训考核110期、6000余次。围绕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开展相关法律知识、方针政策宣传,进一步弘扬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6.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提高。加强州、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州13个县(市)设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壮大以专业队伍为支撑、兼职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目前全州已建成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37支、救援人员2659人。健全安全生产应急联动、预警预报、指挥协调、应急评估等工作机制,提高联合应对事故的能力。完善政府综合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现场案,强化应急演练,2017年8月2日,在开远举行红河州2017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暨突发环境事件联合演练,全年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676次,参演人数9万余人次,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推进个旧云锡、开远解化等重点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全天候应急值班值守,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7.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有效。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调查、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牵头组织了7起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查工作;共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4次;完成了金平县“5•0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诉讼法庭应诉程序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红河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438,924.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8,324.25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减少783,100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447,577.82元。其中:基本支出7,593,319.31元,占总支出的72.68%;项目支出2,854,258.51元,占总支出的27.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少支出515,400元,下降4.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93,319.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6,455.8元,增加37.39%,主要原因调整工资标准、新增人员3名,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6% ,人均占比是12,975.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54,258.5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82,115.81元,下降47.5%。主要原因减少对州级及13个县的目标责任考核支出是2,469,5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3.5%;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经费25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8.76%;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0.51%;聘请专家安全检查工作经费7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4.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6,97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减少500,260.05,下降4.5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及项目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2,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主要用于规范津补贴,用于人员工资方面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73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小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8,292,29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工作经费,项目支费的开支。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4,2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公积金的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20,000元,支出决算442,759.40元,完成预算的4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8,551.00元,完成预算的6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208.40元,完成预算的47.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是442,759.40元,下降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是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是348,551.00元,增长4.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是94,208.40元,下降7.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551.00元,占78.72%;公务接待费支出94,208.40元,占21.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55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8,55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检查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208.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208.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督查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委办开展工作以及各市县到州局汇报工作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956.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945.13元,下降16.2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节俭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安监局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工作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160,307.30元,其中,流动资产987,865.90元,固定资产2,149,881.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5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是3,160,307.3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是987,865.90元,固定资产减少,是2,149,881.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动,是0.00元,在建工程无变动,是0.00元,无形资产减少,是22,560.00元,其他资产无变支,是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293,08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采购预算1,380,6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318,90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61,700.00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实际采购资金1,342,496.00元(其中货物采购315,470.00元,服务类采购1,027,026.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经济效益评价方面:
1.预算配置控制好,“三公”经费、日常工作经费、专项业务费支出大幅下降。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内。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4.资产管理方面,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效率性评价和有效评价:
我办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办正常的工作运转,我办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八项规定和各项财经纪律。
1.转变我办工作职能,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解决职工“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有事干”的问题,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责任,将每位职工的本职工作和机关的整体工作有机结合,实行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细化量化,年终考核。
2.制定《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规范管理体制,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有效地加强了对单位内部的人、才、物的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预算配置情况(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资金结余率、“三公经费”控制率),预算管理情况(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资产管理情况(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履职效益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结果良好。
2017年安全生产及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双下降、三突破、三突出”。“双下降”:事故总量下降、较大事故下降。“三突破”:在责任落实上有突破,监管机制上有突破,监管执法上有突破。“三突出”:事故总量突出,部分行业领域事故突出,监管能力与形势任务要求的矛盾突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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