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qzgljds/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和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强戒人员的收容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生活卫生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依法报批并执行对强戒人员延长或减少强戒期限、所外就医和解除强制隔离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吸毒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
(3)负责强戒所的所政管理、警戒护卫、基建、国有资产、安全保卫,以及警用器械、服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强戒所所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及戒毒康复、心理康复治疗等工作;编制场所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组织实施习艺生产劳动。
(5)负责强戒经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使用、报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强戒所领导班子、基层组织和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强戒人民警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执纪教育、业务培训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7)加强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做好退休警察职工服务和共青团、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8)负责场所的制度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9)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州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所在州司法局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教育、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等活动。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禁毒斗争形势新变化,以安全稳定为主责,以教育戒治为主业,扎实做好戒毒人员收治、教育和管理,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了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引领,抓实基层党建,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所党委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一是抓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年内全所6个基层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72次,党员集中学习会54次,党员大会24次,各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所领导和支部书记上党课27人次。年内一名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先进个人,一名党员受到州直机关工委表彰,2个基层党支部、9名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州司法局党委表彰。二是抓好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认真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落实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学习日、活动日等活动,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全所6个支部如期实现规范化建设达标,所机关一支部、四大队支部被评为州司法局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示范支部。三是做好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所党委高度重视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全年推荐5名同志参加州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培训,报经州司法局机关党委批准吸收6名同志为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2、强化队伍素质能力提高,认真抓好队伍教育管理。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警察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人民警察身份意识教育,强化政治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切实加强警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围绕“五个过硬”和“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加强戒毒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加强学习能力的培养和提高,通过集中培训、交流学习、实地操作等多种形式开展好学习培训,大力加强干警素质教育,培育职业精神,切实提高警察、职工和辅警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三是强化执法规范。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和督察,健全完善重点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制度,强化队伍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内部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四是抓人才工作。着眼戒毒场所所需的所管安全、教育矫治人才,建立了戒毒场所安全管理人才库和教育矫治人才库,5名干警入选全省戒毒场所安全管理人才库,20名干警入选全省教育矫治人才库。
3、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年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构建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为重点,认真践行廉洁从政承诺,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是抓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和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两个《准则》、三个《条例》,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不准等铁规禁令和纪律要求。组织全所干警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在所办公楼更新廉政警示宣传牌22块,营造廉政警示教育环境氛围,从思想上构建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抓制度责任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分解细化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责任,所党委书记与党委班子成员及全所17个处、科室、大队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年内党委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年终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开展了对各科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三是抓执纪监督检查。一方面加强警务现场督察工作。做到每月定期不定期开展警务现场督察,全年对全所公正执法、警容风纪、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了65次联合督察,督察出动人员210人次,共检查全所警察警容风纪、执法执纪、在岗履职情况2062人次,通报个人违规问题18件26人次;另一方面强化执纪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完善执法业绩档案建立,建立部门执法业绩档案10份,个人执法业绩档案83份,处级实职领导廉洁档案7份,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廉洁档案30份,档案登记内容实行动态记录、动态填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
4、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2018年按照州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选派9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下派到挂包的金平县营盘乡牛滚塘、鱼塘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组织警察职工深入挂联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所共投入扶贫资金20万余元,组织发动全体民警、职工开展了向挂包地小学和挂联贫困户“献爱心、送温暖”活动。
5、抓好主责主业,确保戒毒工作各项任务完成。在政治任务繁重,场所安全稳定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一年来,所党委团结带领全所民警职工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以开展“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和“平安场所”创建活动为主线,全力组织开展“隐患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评估”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禁毒2018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召开全所安全研判分析会12次,组织各级各类安全督察、检查116次。建立健全和完善所管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二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全年开展宣传和排查107次,获取并上报在所强戒人员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数在各州市戒毒所排名第一。三是不断提高教育戒治水平。组织开展入所教育、出所教育、常规教育、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教育和个别教育“十必谈”,开展康复训练、职业技能教育和班组长教育整顿,受教育人数达2500余人次。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和系列文体活动。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教育矫治效果。四是提高医疗卫生和生活保障水平。完善和规范生活卫生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生活卫生保障监督管理工作。以重大急性传染病防治、疫情监控监测、六项疾病筛查项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疾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保障强戒人员生活水平,确保吃熟、吃热、吃卫生、吃够标准,达到了生活卫生达标建设要求。五是落实治本安全观提升安全生产能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管理为主线,全面履行职责,确保了生产安全。完成了生产总值和利润比上年增长20%的目标任务。
此外,场所改扩建项目有序推进,信息化戒毒场所建设,新闻宣传和理论调研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等均取得了新的成绩,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被评定为红河州第十二批州级文明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 7 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1,667,809.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11,555.76元,占总收入的98.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6,254.00元,占总收入的1.76%。与上年对比减少财政拨款收入29,057,299.66元,减少48.29%。原因是2017年度州政府拨付30,000,000.00元用于我所整体搬迁改扩建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30,153,590.73元。其中:基本支出29,660,689.79元,占总支出的98.37%;项目支出492,900.94元,占总支出的1.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175,283.51元,原因在于本年度补发2017年度下半年绩效综合考核奖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执勤岗位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增资补,州本级财政在下达2018年年初预算拨付经费时,将强戒人员经费支出科目纳入到人员经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作核算,而2017年度在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核算;2018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084,739.06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州本级财政在下达2018年年初预算拨付经费时,将强戒人员经费支出科目纳入到人员经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作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60,689.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75283.51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和年初预算时把强戒人员经费纳入人员经费中。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900.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84,739.06元,主要原因是州本级财政在下达2018年年初预算拨付经费时,将强戒人员经费支出科目纳入到人员经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作核算。
具体项目开展情况:
①所政设施维修(技术装备购置)250000.00元
为了认真组织开展好“平安场所”创建活动。持续规范抓实管理基础工作(强戒人员信息录入、版本建设、诊断评估、所外就医、因病变更、转捕、探视探访、外出就诊),持续抓好对戒治区四大现场清查清缴、抽查管控,特别是对“两点三线”即,生产劳动点,戒治区大门-垃圾池,探访室-所部大门,戒治区-所外医院,以及“两门”的巡查和管控力度。根据红财预指﹝2018﹞035号《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的要求,相关技术性设备已全部购置并安装到位,通过全方位调试,已投入正常使用,为“平安场所”的创建打牢硬件基础。
②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重大公共专项217,790.00元
为了进一步加强强戒人员艾滋病检查防治工作,根据云司戒毒﹝2018﹞58号(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云司戒毒财﹝2018﹞70号(艾滋病防治经费)文件的规定,以及红财政法发﹝2017﹞49号《关于安排2017年中央补助强制隔离戒毒专项经费的通知》,全年按照要求,采购相关仪器设备、试剂等,全年对新收强戒人员进行了艾滋病病毒初筛检测及HIV检测前咨询,检测咨询率达100%,并对参加艾滋病相关工作的干警职工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并已全额拨付到位。
③强制隔离戒毒生活费21510.94元
强制隔离戒毒生活费包括伙食费、医疗费、教育矫治费、被服费、日用品补助、强戒人员调遣费、所政设施建设及修缮等费用
④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及护理费3600.00元
为了使退休老干部开阔眼界,增强身心健康,进一步规范退休干部的健康休养管理工作,按照红财社﹝200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管理的通知》要求,退休干部实行退休后安排一次性健康休养经费,每人按1800元的标准,由州财政局核实拨付。已按要求、按标准全额实际拨付到退休干部本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93,895.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0849.51元,增加了0.1%,主要原因是虽然有政策性调资,但2017年和2018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职人数变化不大,只相差1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差不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6,947,41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障单位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9,04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7,4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525.00元,完成预算的4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625.00元,完成预算的7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00.00元,完成预算的13.63%。“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度实有7辆执法执勤车辆,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 ;2018年度公务接待方面,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按规定要求接待,因此较上年度大幅下降,接待费下降是“三公”经费减支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0,116.80元,下降31.87%。其中:2018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356.50元,增长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473.30元,下降86.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度实有7辆执法执勤车辆,年内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是因我所收治压力大,收治的学员需大部分转送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所,故执法执勤车辆使用频率较高,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略增加;2018年度公务接待方面,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按规定要求接待,因此较上年度大幅下降,接待费下降是“三公”经费减支的主要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25.00元,占91.52%;公务接待费支出10,900.00元,占8.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62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625.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调遣强戒人员和强戒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戒毒管理局工作督导、考核,集中调遣强戒人员,其他戒毒所工作交流,文山州、红河州公安机关来所对接工作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3,19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8,064.67元,下降41.5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民生、精准扶贫等工作,贯彻厉行节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只保障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资产总额46,751,276.31元,其中,流动资产38,827,199.11元,固定资产7,924,077.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0,0626.0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953,696.08元,固定资产增加846,9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场地20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0,859.4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