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是红河州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是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红河州公安在职民警的初任训练、专业训练、晋升训练和省公安厅下达的培训和训练任务的正处级行政单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警察训练支队按照省厅、州局的教育培训计划,始终把教育训练作为主业放在中心位置,高度重视教育训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1151”工作思路,围绕“铸牢忠诚信仰、培育警察品质、提升专业素养、激发警队团结”的目标,不断推动警察终身职业教育训练行稳致远。圆满完成了红河州公安机关“全警轮训14期,3400人训练任务;入警训练班1期;入警复训班1期;“战训合一”5期,共908人。30期来自浙江、广东、省厅、州局、州法院、州检察院等2300余人的训练。入警训练班合格率为99.28%、其余班次均为100%;纠察检查日常行为指出存在问题(扣分)641人(次),退训3人。教官满意率均在90%以上。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为全州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2.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已移交社会保障中心管理)。
3.实有车辆编制,因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095,59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76,435.02元,占总收入的96.58%;其他收入619,160.70元,占总收入的3.42%。与上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6,480,494.59元对比,增长了1,615,101.13元,增加的原因为:一是政策性调资及人员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省厅给予部分补助培训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186,409.9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0,033.94元,占总支出的57.52%;项目支出7,726,375.99元,占总支出的42.48%;与上年16,474,198.52元对比,增长1,712,211.41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成本增加,调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基本支出10,460,033.94元。与上年16,474,198.52元对比减少6,014,164.5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非税收入成本补助收支纳入项目支出管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辅警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9,303,847.24元,占基本支出的,8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56,186.7元,占基本支出的11.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26,375.99元。与上年对比为0, 主要原因分析支出非税收入成本补助收支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92,679.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4%。与上年16,474,198.52元对比,增加1,318,481.20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成本补助收支纳入项目支出管理。人员增加,调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6,515,95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2%。主要用于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专用材料、被装购置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03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离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
3.住房保障(类)支出417,6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338.63元,完成预算的6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517.63元,完成预算的32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21.00元,完成预算的0.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行政成本控制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控制。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78,707.13元,增长20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相比增加4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增加62,691.13元,增长280%;增加原因:教学训练用车和公务用车定点在一起维修维护。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减少23,984.00元,下降38.19%。减少原因:接待批次、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0,000.00元,占26.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517.63元,占64.01%;公务接待费支出14,821.00元,占9.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0,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1个,累计2人次,主要用于警察训练支队派出2名教官到香港培训。与2017年相比增加4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警察训练支队派出2名教官到香港培训。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517.6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无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517.63元,开支财政拨款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2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821.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接待人次164人,比2017年减少23,984元,减少261.82%。减少主要原因:接待批次、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省内外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等产生的费用。我支队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无发生。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4,085.09元,与上年8,766,466.53元对比减少7882381.44元,下降89.92%,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和政策增资,致使在运行经费支出中按人员工资基数安排支出的职工福利费、工会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加,致使定额公用经费增加;三是2018年财政规范支出口径,将以前年度在机关运行经费劳务费中列支辅警人员工资和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归口工资福利支出;四是非税收入成本补助收支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部门资产总额10,899,943.41元,其中,流动资产2,474,196.81元,固定资产3,285,111.60元,无形资产4,535,000.00元,其他资产605,635.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7,635.4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23,125.65元,固定资产增加540,490.19元,无形资产增加335,000元,其他资产增加605,635.00元。出租房屋216.84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454.7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4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4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自评为“优级”。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公务用车保有量(辆)决算表未填列的情况说明。公务用车保有量(辆)决算表未填列,是因为车辆涉及警力快速反应配置,属涉密事项。
(二)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未公开的情况说明。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
(三)项目支出未公开具体项目及项目支出汇总在相关功能科目公开的情况说明。因具体项目及部分功能科目与公安业务工作相关,属涉密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