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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全州范围内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和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监督指导县市文化市场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组织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等六项工作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文体广电局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积极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工作,使全州的文化市场保持了健康发展和繁荣的态势,进一步丰富了城乡社会文化生活,满足了城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促进全州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州现有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151个,其中:营业性演出20户,文化娱乐1238户,网吧668户,互联网文化经营2户,电影放映17户,出版物经营1163户,文物经营11户,其他文化经营场所32户。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加强业务学习,研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3.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管,规范经营秩序 

  网络市场是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点场所之一,为此,州、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传播有害信息或黄色信息和黑网吧、有害网络游戏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一年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3558人次,车辆950辆次;检查网吧2853户次;县、市文体广电局组织网吧业主培训4期160人次;查处违规网吧129户次,其中责令改正55户,停业整顿12户次;罚款19户次,罚款数额7万余元。 

  4.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 

  为大力宣传娱乐场所法律法规,倡导守法经营文明娱乐,使健康娱乐、阳光娱乐的理念深入人心,州、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联合综治、公安、卫生、工商、环保、版权等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一年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3744人次,车辆1000余辆次,检查经营场所2376家次,发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禁毒防艾等宣传材料共计2000余份;处罚违规经营户112户,其中:责令改正106户,停业整顿5户,罚款6户,罚款数额2万余元;县、市组织娱乐业主法规培训4期220余人次。 

  5.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 

  6.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 

  7.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 

  8.突出重点,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9.认真落实文化市场举报受理查处机制 

  10.推广文化市场随机抽查规范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1.加强文化市场的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和扫黑除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1,741,468.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1,468.60元,占总收入的98.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2%。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6,7569.82元,减少了3.73%,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项目资金减少了20万元。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饼状图) 

  2013601 行政运行:16%;2070101行政运行:64%;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2%;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10201住房公积金: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1,775,301.33元。其中:基本支出1,629,472.40元,占总支出的91.79%;项目支出145,828.93元,占总支出的8.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7,083.69元,减少幅度为6.68%,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比2017年减少20万元、调入人员、调资增资的原因。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饼状图) 

  2013601 行政运行:16%;2070101行政运行:62%;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10201住房公积金:5%;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9,472.4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280.02元,减少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的减少及其他文化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828.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13,803.67元,减少43.8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有一笔11万元的办公设备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6,740.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252.00元,减少了1.09%,主要原因正常工资晋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8%。主要用于单位绩效奖励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52,47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0%。主要用于工资支出及办公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60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4.住房保障(类)支出80,0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82.00元,完成预算的28.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82.00元,完成预算的28.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公车改革后,支队唯一一辆公务车收归国有;2、支队出台了相关接待报销制度等管理制度对接待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控制,致使三公经费与预算数相比大幅度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82.00元,下降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2.00元,下降9.2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人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68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8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市县执法大队到我支队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953.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953.00元,增长了84.73%,主要原因是往年将科目为“30239 其他交通费用”补贴列入了工资支出类,今年作了正确列支调整,差额为8.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资产总额304,263.27元,其中,流动资产93,308.27元,固定资产208,2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5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447.5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502.59元,固定资产减少3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755.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无预算项目信息。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信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 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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