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7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2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对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实施管理;推广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对农业生产环境及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开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申报工作,开发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州农环站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和“两学一做”、“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大讨论等教育活动引导全站职工勇于担当作为,在农业生产、工作、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至2018年10月底,红河州农环站党支部共完成419项工作,其中党员组织建设工作完成36项,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完成39项,党员制度建设工作完成41项,意识形态工作完成87项,“两学一做”工作完成21项,脱贫攻坚工作完成43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46项,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49项,基层党建巩固年工作完成47项。支部党员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共30篇,撰写党建消息32条,党支部开展活动12次,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6次。
2.加强农业环保工作,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一是加强农业环保科普宣传。为全面地推进农业环保工作,建立健康生态环保的农业体系,促进我州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结合“3•15”消费日、“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等重大节日积极开展农业环保、农产品安全等知识的宣传活动。
二是加强农业环境保护执法。2018年,全州共发生农业环境污染事故8件,农作物污染受害面积530亩,我单位积极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三是加强沼气工程项目建设管理。2018年我单位没有新建的沼气项目,今年主要是督促2017年项目县认真做好大型沼气工程验收准备工作。截至目前,2017年度实施的3个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已100%完工。
四是加强外来生物入侵防治。外来物种的入侵影响着当地的生态平衡,威胁当地农业生态安全。2018年继续严密开展薇甘菊预警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预警监测制度和预警监测月报制度,严格按科学防控方案,采取有力防除措施,建立区域阻击带,有效控制其蔓延。将薇甘菊防治与预警监测纳入县农业局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书,从宣传培训、防治计划完成,资金管理等,层层落实,明确职责,有效进行防控。目前,全州尚未发现薇甘菊入侵。
五是加强野生资源保护。继续加强对屏边县三七原生境保护点项目、绿春县野生(茶叶)原生环境保护项目的监管。在进入保护区道路上设立警示牌、专人看管、对保护对象编号挂牌、实施动态监测。
六是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一方面是畜禽圈舍改建工作:2018年,全州累计完成改圈62045户,完成任务数6万户的103%;畜禽分离饲养率达到32.03%以上;人畜分离集中圈养率达到30.9%以上;累计建沼气池达14648立方米;累计建干粪储存池达到26015立方米;累计建污水处理池达到39443立方米;累计建化尸池达到11780立方米;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38%;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9.94%。改建和新建的规模养殖场,一律实施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并要求养殖场粪污达到零排放。
另一方面是清洁乡村田园工作:2018年,全州累计主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375万吨,利用量260万吨,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9%以上;全州累计农膜使用量16346吨,回收量10895吨,回收率达到66%以上。全州累计完成农作物喷灌面积26.731万亩,滴灌面积34.305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63.1023万亩,高效节水农业面积81.52万亩,农业灌溉节水量达到7590万吨。全州累计化肥使用量(折纯)26.0895万吨,比2017年减少8000吨,化肥实现负增长,商品有机肥施用量达到37.0332万吨,完成全年任务数27.14万吨的136%,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483万亩,完成全年任务数480万亩的100.6%。全州累计开展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323万亩次,完成全年任务数315万亩的103%;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50万亩次,完成全年任务数150万亩的167%;全州农药使用量7728吨,比2017年减少291吨,农药实现负增长。
七是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今年的整改落实工作主要是重金属修复试验示范工作。我单位制定了《红河州工矿企业周边区、污水灌区和大中城市郊区重点区域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试验示范修复方案》。方案通过审批后,我单位在5个县市(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元阳县)开展“三类重点区域”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验示范工作。其中:2018年1月至3月到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元阳5县市开展“三类”重点区域重金属试验示范修复点位筛选工作;4月至5月到各试验示范修复点位进行试验小区的划分、整理、覆膜等工作;5月至6月开展修复材料的撒施、栽秧等工作;7至8月份开展正常的田间水浆管理工作; 9月至12月开展试验点土壤、水稻样品的采集、检测工作;目前已完成土壤和水稻样品的采集工作,样品已寄送至农业农村部环保所。
八是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点位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根据《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红河州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水稻与土壤协同监测样品采集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红河州农业环保部门进一步对省级实施方案布设的249个水稻协同调查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初步核实249个水稻协同调查点位中2017年有154个点位种植水稻,红河州农业环保部门对经过现场核实种植有水稻的154个协同调查点和新增的14个调查点位进行样品采集和流转。168个点位分布在全州12个县市。2018年全州已完成168个土壤、168个水稻样品的采集、补录和流转工作;完成70个点位和336张现场采样记录表的现场检查。
九是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按照《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农环站编制了《红河州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红河州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红河州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样品采集、流转及制备技术规定》,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2018年,全州共完成140个国控例行监测点位共195个样品(其中农产品样140个、土壤样55个)的采集制样、送样工作。
3.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认证规模不断扩大
按照《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农办质〔2018〕75号)要求,红河州2018年新认证“三品一标”90个以上。
红河州2018年共组织51家企业,118个产品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其中:到2018年度12月止,红河州有19家企业35个产品获认证证书获绿色食品认证, 认证规模共5.4485万亩,产量16.4853万吨,产值55707.68万元。还有2家企业,4个绿色食品产品等待农业农村部颁证,18家企业60个无公害农产品等待省农业农村厅颁证,目前正组织4家企业11个产品申报工作,还有8家企业,8个产品因产地环评不合格,不能继续申报。
2018年与2017相比认证个数增加396%,获证数2018年比2017年增加140%。
到2018年12月止,红河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累计认证203家企业313个产品, 认证规模共167.7169万亩(221.62万只、头),产量225.6528万吨,产值850208.5万元。其中已获绿色食品认证企业69家112个产品,认证规模43.7206万亩、产量57.8378万吨、产值195917.68万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123家190个产品,认证规模70.4635万亩(216.62万只)、产量114.6847万吨、产值436471.32万元;有机农产品认证企业有2家2个产品认证规模430亩、产量10.5吨、产值167万元;地理标志农产品有9家9个产品认证规模53.488万亩(5万头)、产量53.1296万吨、产值217653万元。
4.抓好沼气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
2018年,红河州农环站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汛期易发、多发事故县(红河、绿春、元阳、金平)开展沼气安全使用检查,出动检查8次、出动车辆8辆次、出动人员24人次,对160口户用沼气池和20个养殖小区沼气及10个大型沼气项目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抽查、排查,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预防和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详见附件)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详见附件)
十三、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详见附件)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00,187.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7,187.33元,占总收入的98.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4%。与上年对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减少306,943.37元,减少16.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10,837.07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948.97元,占总支出的76.77%;项目支出443,888.10元,占总支出的23.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比2017年增加164,734.64元,增加9.4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的项目支出在本年内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6,948.97元。与上年对比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比预算减少8.37万元,减少98.12%,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基金管理,财政未拨入,所以减少;2130104事业运行决算比预算增加6.7万元,增加7.47%,原因是增加调增在职人员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和艰边补贴;住房公积金增加0.25万元,增加2.9%,原因是工资变动,调增住房公积金;2013601行政运行是年初未做预算,增加在职人员绩效奖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0.22万元,减少1.53%,按实际缴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888.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483.59元,增加53.91%,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5.9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红财农发〔2018〕48号《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项目收入50000元,支出48396.30元、红财农〔2017〕38号《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项目收入19527.70元,支出19527.70元、红财建发〔2017〕250号《关于下达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项目收入40000元,支出40000元、红财预指〔2017〕629号重点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实验示范修复经费,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实验示范修复项目收入300000元,支出283959.60元、红财农发〔2018〕62号2018年第二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绿色证书工程〔三品一标认证〕,绿色证书工程〔三品一标认证〕项目收入20000元,支出0元、红财建发〔2018〕23号《关于拨付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土壤污染防治详查项目收入40300元,支出3557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403.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4%。与上年对比增加33,704.65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5%。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8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6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1,520.8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3.8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5,5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16,16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964,285.33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51,883.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6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0,173.01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632.01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41.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及接待开支,强化对“三公经费”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三公”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49.99元,下降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664.99元,下降2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15.00元,增长33.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三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32.01元,占61.75%;公务接待费支出11,541.00元,占38.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32.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632.0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实验示范修复、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农村沼气建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实验示范修复、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基层单位公务活动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农业环保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716,830.65元,其中,流动资产190,157.65元,固定资产526,67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7,282.4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3,993.42元,固定资产减少43,28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43,28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红财农发〔2018〕48号《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项目收入50000元,支出48396.30元、红财建发〔2017〕250号《关于下达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项目收入40000元,支出40000元、红财预指〔2017〕629号重点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实验示范修复经费,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实验示范修复项目收入300000元,支出283959.60元、红财农〔2017〕38号《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项目收入19527.70元,支出19527.70元、红财农发〔2018〕62号2018年第二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绿色证书工程〔三品一标认证〕,绿色证书工程〔三品一标认证〕项目收入20000元,支出0元、红财建发〔2018〕23号《关于拨付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土壤污染防治详查项目收入40300元,支出35571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64%、已建立较为规范的内控制度、质量管理水平基本达标,项目基本完成、达到预期目标。自评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主要经验:1.健全项目立项评审机制,是确保绩效目标实现的基础。2.加强项目运行监管,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项目资金少,工作任务量大;2、农业项目的实施具有时效性、连续性,项目跨年度实施。3、部分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正在组织实施,支出尚未完成,影响绩效目标的完成。
下一步工作措施:1、强化项目验收。2、加大项目推进督查力度。3、强化业务培训。4、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方面的运用,建立健全奖优惩劣的奖罚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站对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项目、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项目、水稻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实验示范修复项目、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项目、土壤污染防治详查项目、绿色证书工程〔三品一标认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自评优秀4个项目、良2个项目。总体自评等级优。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项目资金少,工作任务量大;2、农业项目的实施具有时效性、连续性,项目跨年度实施。3、部分项目资金下达较晚,正在组织实施,支出尚未完成,影响绩效目标的完成。
下一步工作措施:1、强化项目验收。2、加大项目推进督查力度。3、强化业务培训。4、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方面的运用,建立健全奖优惩劣的奖罚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