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657-2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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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2年4月,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贯彻《母婴保健法》和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为核心,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健康计划、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管理等工作重点。立足全州妇幼卫生工作发展实际,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基层和院内保健临床工作,挖掘妇幼保健特色,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保健和临床相结合服务能力,使全州及我院妇幼卫生工作得到全面提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公共卫生方面:2018年全州共抢救危重孕产妇799人,抢救成功793人,抢救成功率为99.25%;州级先后到金平、泸西、蒙自、河口等县市就地抢救危重孕产妇5人,抢救成功率100%;弥勒、泸西先后转诊4例危重孕产妇到州妇幼保健院救治,抢救成功率100%;金平、屏边各1例危重孕产妇转入州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抢救成功率100%。全州孕产妇死亡率12.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83‰、婴儿死亡率5.66‰,均控制在省级指标范围内。 “三病”孕早期检测率73.59%,较去年(72.88%)同期上升0.71个百分点,艾滋病母婴传播率1.91%,较去年(4.24%)同期下降了2.33个百分点。
2018年对13县市妇幼保健机构督导共5次,累计201人次, 4-5人/天。2018年,全州新生儿代谢性病筛查率95.43%、新生儿听力筛查96.68%、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 84.41%、妇女常见病筛查率65.38%、婚前保健人群HIV、梅毒检测59188人(完成率118.38%)、孕产妇HIV抗体梅毒乙肝检测 71200人(完成率109.54%)均达省级目标责任要求,孕前优生检查项目41013人、叶酸目标人群服用率1.74%,未完成目标要求。1-3季度孕产妇系统管理36722人,管理率94.01%;产后访视37945人,访视率97.14%;全面实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全州共筛出高危产妇16647人,管理16628人,管理率99.8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3%;0-6岁儿童健康管理268427人,管理率71.84%,新生儿访视38002人,访视率97.29%。
二是医疗业务方面:2018年全年门诊诊治患者223295人次,同比增长12.6%,其中:普儿科就诊46479人次、孕产保健科就诊41263人次、儿童保健科就诊36852人次、妇科就诊30221人次、中医科就诊21801人次、小儿推拿科就诊12300人次、产后保健科就诊11747人次、新生儿科就诊11596人次。收治住院患者5773人次,同比增长28.2%,其中:产科3162人次、妇科894人次、儿科759人次、新生儿科958人次。其他临床及医技科室中:麻醉科在2127例顺产中,开展镇痛分娩608例,镇痛分娩率达28.6%,远高于西南地区7.56%的水平;超声科开展超声服务37510人次,同比增长15.1%;放射科提供X线检查5496人次、骨密度检查5024人次。
随着医院诊疗服务范围的拓展和服务人次的增加,医院业务收入取得了较大幅度增长,为贯彻“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打下坚实基础。2018年取得医疗业务收入6845万元,与去年同期5457万元相比,增加1486万元,增长25.4%。其中:门诊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72%、即4928.49万元、同比增长27.45%,住院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28%、即1916.85万元、同比增长20.56%。同时,我院也被红河州卫生职业学院列入教学医院,与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共建专科联盟,与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签订专科联盟,与12县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医联体协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3辆公务用车、3辆救护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6,409,824.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00,188.64元,占总收入的32.4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0,791,811.47元,占总收入的66.4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17,824.86元,占总收入的1.0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893.94万元,增幅13.25%。主要原因为单位事业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变动原因为医疗收入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财政安排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4,123,689.70元。其中:基本支出63,800,796.97元,占总支出的67.78%;项目支出30,322,892.73元,占总支出的3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4310.30万元,增幅84.48%,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中在编人员工资增加、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增加,医疗支出(事业支出)相应增加医疗收入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财政安排工作经费减少,医疗收入增加,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医疗支出(事业支出)相应增加本年基建项目支出增加,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800,796.97元。与上年1299.35万元对比增加5080.73万元,增幅391.02%。主要原因为单位日常运转费用增加,医疗收入增加,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医疗支出(事业支出)相应增加,本年基建项目支出增加,总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22,892.73元。与上年3802.72万元对比减少20.26%,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8050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 2.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100206款 妇产医院 596.82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购置支出;
3、2100299款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46.9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及固定资产维修维护支出等;
4、2100403款 妇幼保健机构1873.09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商品和服务支出下购买专用材料费等;
5、2100408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9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6、2100409款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02.32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目,例如防艾经费等;
7、2100601款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7.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82,368.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92%。与上年5084.91万元对比减少856.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较去年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3,46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障类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9,697,161.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9%。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费用及医疗卫生项目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1,7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128.34元,完成预算的1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801.34元,完成预算的1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27.00元,完成预算的41.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1、单位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合理控制“三公”经费;2、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因公出国费有年初预算但无实际发生支出数,导致预决算差异较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42,978.36元,下降7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0,927.36元,下降82.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51.00元,下降8.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合理控制“三公”经费,上年度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801.34元,占84.3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27.00元,占15.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801.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801.3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日常医疗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2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3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三甲妇幼院等级评审期间专家接待及妇幼卫生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部门资产总额105,367,509.27元,其中,流动资产28,226,391.68元,固定资产53,195,484.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321,916.53元,无形资产7,623,717.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6,867.9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957,859.00元,固定资产增加12,388,978.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6,766,748.43元,无形资产增加759,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28项,账面原值2,569,52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一)项目支出概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当年项目预算安排资金情况如下:中央资金4,848,300.00元,省级资金969,400.00元,州级资金6,117,600.00元。2018年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支出总合计7,400,672.24元,预算完成率62.01%,主要原因为有延续性项目支出,将在2019年使用完毕。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州卫计委的工作部署,使我州妇幼卫生健康工作得到较好的发展。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系列过程,确保我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经评测,项目各指标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自评绩效指标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如下:
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无。
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绩效管理需科学规范;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绩效管理需分类推进:对支出项目进行合理分类,有利于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有效。
(2)绩效管理需科学规范: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报中特殊变动情况为年初数变动,具体情况如下:本年度单位调整前年初结转结余27,292,602.42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530,925.42元;财政收回2100206款400,000.00元,2100403款4,065,316.80元,合计4,465,316.80元;调整后年初结转结余为:22,827,285.62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2,065,608.62元。原因为财政收回结转资金。本年度单位资产负债简表中,调整前年初数资产合计104,410,641.37元,其中:“银行存款”15,645,931.72元,财政收回4,465,316.80元,净资产合计87,174,800.89元,其中“财政补助结转”26,530,925.42元,财政收回4,465,316.80元;调整后年初数资产合计99,945,324.57元,其中:“银行存款”11,180,614.92元,净资产合计82,709,484.09元,其中“财政补助结转”22,065,608.62元。原因为财政收回结转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