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pfbfzs/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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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7-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属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全州麻风病、性病、皮肤病防治及相关疾病指导工作;承担麻风病、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对口支援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红河州皮防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康红河”这条主线,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当前麻风病、性病等防治工作为重点,积极锐意进取,不断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稳步推进我州消除麻风危害规划工作实施。
1. 全州麻风病疫情发现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州累计发现麻风病人3979例,治愈存活病人1335例,现症病人97例。2018年麻风疫情:1—10月,新发确诊麻风病例22例,其中MB15例、PB7例。弥勒(8例)、开远(6例)、蒙自(2例)、泸西(1例)、屏边(4例)、元阳(1例)。
2. 认真开展麻风病综合防治工作,严格按照省CDC及红河州卫生责任目标要求,完成麻风病综合防治工作年度任务指标。按照目标要求,组织十三县市皮防工作人员特别是业务技术骨干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做好自然村、疫村调查,病人家属体检,存活病人复查等常规工作,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化联合化疗,做好疫情监测,实验室质控,以及药品台账管理和业务督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2018年,全州完成自然村访视9053个,访问113473人,完成访视率100%,发现确诊病例3例;完成疫村调查727个,访问218143人,完成调查率为100%,发现确诊病例8例;完成麻风病病人家属体检2698人,检查率达90.%,家属检查中发现确诊2例;对单D存活病人复查,MDT治愈存活病人复查均无复发病例。全州共收集麻风病可疑线索1347条,实际排查1347条,排查率为100%。
3. 关爱麻风休养人员,逐步改善和提高麻风康复者的生活水平。重点做好石屏龙潭田疗养院的管理和建设工作,面向全州收容救治麻风康复者进行康复疗养。与卫生、人社、公安、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协调,积极帮助居住在麻风村(院)的麻风病康复者,100%办理身份证、新农合、城镇医保、低保、残疾证等,并为其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第二、进一步做好性病防治工作规范化管理。
1. 及时成立性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本州市内性病监测及疫情上报的技术指导,以及性病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做好各县市性病监测疫情报告的审核和订正;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性病防治文件。
2. 认真做好性病疫情搜集、分析和上报工作
2018年1月-10月全州共上报5种性传播疾病共3015例,男性1689例,女性1326例。全州性病疫情网络报告率:100% ;梅毒报告病例现场核查准确率:99.7%;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91.7%;疑似梅毒患者咨询告知率:99.8%;非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96.1%;性病门诊为就诊者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比例:93.1%;性病门诊为就诊者提供HIV咨询检测比例93.1%;隐性梅毒重复报告率:≤5%。
从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看,我州性病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性病防治队伍能力整体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各级医疗部门相互合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已并入社保管理的退休职工,不在本报告反映人数)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606,566.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2,354.50元,占总收入的93.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14,211.54元,占总收入的6.8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减少301459.38元,增幅-6.14%。其中:
1. 财政拨款收入4,292,354.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0905.99元,增幅-5.94%。原因为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有人员变动(调进1人,调出1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2. 事业收入314,211.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177.01元,增幅-8.23%。原因为本年度事业收入减少,反映出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发挥公益效益,不以营利为目的。
收入结构比重如图所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373,466.77元。其中:基本支出3,800,041.98元,占总支出的86.89%;项目支出573,424.79元,占总支出的13.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减少361666.89元,增幅-7.64%。主要原因为退休职工并入社保管理,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取消州补贴;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按支出性质分类,支出比重情况如图所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0,041.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6599.02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3,424.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067.87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项目资金补助较少,承担项目任务较单一,支出相应减少且本年项目有结转下年度使用资金。项目开支如图所示:
“项目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112.26元,其中包括:2100409款项目-麻风病人救济费530.00元;2109901款项目-麻风病人救济费180582.26元。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30306“救济费”,核算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单位严格按照此要求进行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1,154.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8324.06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
3.国防(类)支出0.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32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02,759.00元,职业年金纪实缴费44521.04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8640.00元,遗属生活补助14,4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49,83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5%。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995,005.36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54,824.79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1,0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91,00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86.95元,完成预算的3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165.95元,完成预算的42.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21.00元,完成预算的22.3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在本年度支出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反对铺张浪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7747.06元,下降3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835.06元,下降2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12元,下降64.0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在本年度支出中,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反对铺张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65.95元,占85.15%;公务接待费支出8,921.00元,占1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165.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165.9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全州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及麻风病畸残康复的业务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2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州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及麻风病畸残康复的业务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部门资产总额9,564,799.45元,其中,流动资产596,250.10元,固定资产8,959,748.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80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8514.3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39635.32元,固定资产减少2288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08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127,16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 元;出租房屋70平方米,账面原值13,319.51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400.00 元。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2018年度项目支出573,424.79元,包含2017年结转项目资金130507.34元。
其中,麻风病人医药经费300000.00元,州皮肤病防治所工作经费18600.00元,麻风病防治和治疗、督导及人员培训192328.74元,艾滋病性病防治业务培训班及督导管理经费46,444.05元,传染病综合防治经费16052.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本年度麻风病人医药经费项目,很好地保障了麻风村病人的康复治疗,完成“麻风病”和“性病”业务技术培训及业务督导管理,对消除麻风病运动、性病防治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自评绩效指标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认真学习政策,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知识储备,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加快工作进度。本年度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管理,项目实施有政策依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基础,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建立和完善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是保障。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属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全州麻风病、性病、皮肤病防治及相关疾病指导工作;承担麻风病、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对口支援工作。
本年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以下目标:
一、按照“达标一批、验收一批、巩固一批”的策略,加快推进消除麻风病危害进程。
二、有效控制性病的流行、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为在院的麻风病人提供免费服药和康复护理,稳定其病情,改善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以减少麻风病人负担,维护麻风村持续有效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红河州皮肤病防治所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本年度麻风病人医药经费项目,很好地保障了麻风村病人的康复治疗,完成“麻风病”和“性病”业务技术培训及业务督导管理,对消除麻风病运动、性病防治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自评绩效指标为“优”。应继续加强资金管理,增强资金绩效意识、合理配置资金,强化资金管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2,400.00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374.87元,已缴本级国库。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外的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