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646-0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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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负责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
2.机构情况: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为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相当于下正科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人员情况,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于2016年6月1日成立,至2018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人员7人。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主管部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为州级机关各部门公务出行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了州级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公务出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42 辆,在编实有车辆13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356,440.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1,156.51元,占总收入的40.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535,283.50元,占总收入的59.16%。与上年对比减少2,373,924.60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78,734.10元,其他收入减少595,190.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890,952.95元。其中:基本支出9,440,952.95元,占总支出的95.45%;项目支出4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4.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525,921.3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年初支付2016年度的修理费,但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8年度欠200多万元修理费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40,952.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75,921.3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8年度欠200多万元修理费未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房屋租赁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18年度,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项目支出只涉及一项办公用房的房屋租赁费,涉及资金45万元,全年预算数45万元,全年执行数45万元。租用地址为:蒙自市明珠路公务员小区康达商务楼三楼,面积1500平方米。租期为6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保障公务出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公务出行保障制度,为保障州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成立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州级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8,176.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40%。与上年对比减少1,106,400.7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8年度欠200多万元修理费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8,46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6%。主要用于驾驶员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
基本支出:3,198462.34元。
人员经费支出:755,555.34元
(1)工资福利支出:755,495.34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0元
日常公用经费:2,442,907.00元
(1)商品服务支出2,442,907.00元
其中:办公费 4358.24元,印刷费1940.00元 ,水费532.40元,电费1,089.36元,邮电费8715.08元,物业管理费252元,差旅费34,221.00元,工会经费8,000.00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2,298.92元(其中:燃料费1,307,088.95 元、维修费50.00元、保险费1,006,227.97元、过桥过路费19,585.00元,停车洗车费14,147.00元、车船使用税 5,200.00元 )。
项目支出:450,000.00元。
(1)支付办公房屋租赁费:428,445.84元。
(3)支付办公房屋装修费:21,554.1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67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0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52,298.92元,完成预算的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52,298.92元,完成预算的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8年度欠200多万元修理费未支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745,582.84元,下降5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45,582.84元,下降5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有公务用车购置费1,393,733.84元,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8年度欠200多万元修理费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2,298.92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2,298.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52,298.9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9辆。主要为州级机关各部门的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级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单位无此情况。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单位无此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1,069,011.26元,其中,流动资产200,214.07元,固定资产50,868,797.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88,501.9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34,512.94元,固定资产减少1,553,98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2,042,01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8,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8,500.00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只涉及一项办公用房的房屋租赁费,涉及资金45万元,租用地址为:蒙自市明珠路公务员小区康达商务楼三楼,面积1500平方米。租期为6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金额45万元,全年预算数45万元,全年执行数45万元,绩效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100%,完成情况:完成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绩效目标表(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保障公务出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公务出行保障制度,为保障州级机关公务出行,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成立州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州级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迅速及时做好派车工作,保障了州级机关各部门正常工作用车,提供安全、优质服务,高效运转、规范管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公务出行提供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州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出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负责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
高效运转、规范管理,实行24小时服务调度制度,迅速及时做好派车工作,保障了州级机关各部门正常工作用车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车辆运行维护费开支明显下降可持续发展。车辆管理方面,管理效果相当显著。2018年为州级机关各部门工作调派车共计派车6555单,使用车辆15714次,平均每天派出43辆次。迅速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工作,保障了州级机关各部门正常工作用车,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改革性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