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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6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9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5.指导城市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8.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2.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3.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不懈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紧紧围绕“15636”工作思路,认真抓好“整治两违、治乱、治脏、治污、增绿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州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满足全州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全力以赴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实施一批整体城镇化项目建设,从满足市民的需求出发,建设一批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道路交通、供排水、绿化、路灯、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年完成110公里污水管网铺设,新建和改建城市公厕30座,继续推进个旧、蒙自、开远、弥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海绵城市建设8平方公里以上,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亿元以上。扎实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以滇南中心城市群为主体构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2018年底,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在100%。

  3.下大力气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力推进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建设,按照“底数要清、政策要明、措施要实、成效要好”的要求,抓实加固改造“一户一方案”、农危改“一户一档”农户台账管理、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开工和进度等各项工作,坚决打赢C、D级危房改造建设攻坚战,确保到2018年4月底,2017年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任务全面竣工。12月底前,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县和脱贫出列乡、村的计划任务全部竣工;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通过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政府组织团购存量商品房安置、异地建设安置、就地安置等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和改扩翻建等形式推进棚改工作。狠抓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预分配和轮候机制,积极公开相关信息,使保障对象尽快分配入住。2018年,计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6783户,要督促有任务的县市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提请开工建设,确保到2018年10月31日前开工率达100%。

  4.花大功夫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因地施策去库存,继续抓好《红河州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红河州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力争完成综合房地产投资435亿元以上,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5亿元以上,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95万平方米以上。

  5.持之以恒培育壮大建筑产业。巩固建筑业良好发展态势,加大建筑业改革力度,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集中力量培育壮大一批建筑业龙头企业来推动建筑产业扩展和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建筑业增加值,确保建筑产业在拉动GDP增长、增加税收和从业人员等方面作出支撑性贡献。紧紧抓住红河州被列入全省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区域的契机,启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绿色建材、绿色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及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全年争取完成本地建筑业企业产值 338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04.6亿元,同比增长10%,占全州GDP1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1个,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构成: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业务科、人防工程科、人防组织指挥科)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州招标办)

  3.其他事业单位7个(州风景园林管理处、州抗震办、州村镇处、州安监站、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州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001,206.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01,206.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5,670,617.17元对比,减少16,669,410.37.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项目收入拨款减少16,903,944.17元,而基本支出拨款增加234,533.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281,630.81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6,766.22元,占总支出的62.75%;项目支7,554,864.59元,占总支出的37.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41,143,602.15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1,389.25元,占总支出的30.24%;项目支出28,702,212.90元,占总支出69.76%)对比,减少支出20,861,971.3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5,376.97元,项目支出减少21,147,348.3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26,766.2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1%。与上年支出12,441,389.25元比,增加285,376.97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17,250.44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57,199.2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746,800.25元;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54,864.59元。与上年支出28,702,212.90元对比,减少21,147,348.31元,主要是2018年度项目收入拨款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支出7,200.00元;

  2、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3,314,687.00元;

  3、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经费支出52,483.00元;

  4、人防建设经费支出961,896.64元;

  5、《中国绿色画报红河特刊》出刊费25,000.00元;

  6、2017年,2018年住建工作经费支出1,051,669.85元;

  7、“一水两污”项目前期费1,186,928.1元;

  8、2018年项目前期费792,000.00元;

  9、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维护费16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1,63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支出41,079,072.15元对比减少20,797,441.3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285,376.97元,项目支出减少21,082,818.3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80,97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82,519.04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192,681.6元;职业年金缴费89,837.44元);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5,793.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084.00元;国内债务付息3,314,687.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890.00元。

  2.城乡社区(类)支出14,926,015.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53,513.68;商品和服务支出4,350,266.0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7,165.00元;资本性支出715,071.04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674,6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3,506.53元,完成预算的3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087.53元,完成预算的5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19.00元,完成预算的7.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及公务用车改革,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990.3元,下降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3,368.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7,383.6元,增长41.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5.9元,下降28.7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087.53元,占92.84%;公务接待费支出12,419.00元,占7.1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087.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1,087.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通信应急车辆、人防特种专业车辆及业务部门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419.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419.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0,685.00元,与上年支出1,265,758.22元对比减少285,073.22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各项日常公用经费较2017年减少或无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22,551.06元、差旅费10,958.00元、工会经费219,239.4元、福利费119,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29.54元、其他交通费489,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6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56,825,506.32元,其中,流动资产2,525,506.17元,固定资产20,957,247.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330,269.92元,无形资产12,48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7,383.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33,629.97元,固定资产增加79,36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3,12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25.7平方米,账面原值271,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8,090.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605.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4,039.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4,039.3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7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7,554,864.59元。其中:

  1、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支出7,200.00元;

  2、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3,314,687.00元;

  3、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经费支出52,483.00元;

  4、人防建设经费支出961,896.64元;

  5、《中国绿色画报红河特刊》出刊费25,000.00元;

  6、2017年,2018年住建工作经费支出1,051,669.85元;

  7、“一水两污”项目前期费1,186,928.1元;

  8、2018年项目前期费792,000.00元;

  9、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维护费163,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自评为良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我局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就2018年度工作经费、项目前期费的安排使用情况,报请州人民政府鞠云昆副州长审批。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我局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根据州财政下达的部门预算,我局就2018年度工作经费、项目前期费的安排使用情况,报请州人民政府鞠云昆副州长审批。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2018年度,财政安排我局项目资金635.07万元,共7个项目。其中:

  1、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费20万元;

  2、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331.47万元;

  3、2017年度人防建设经费26.33万元;

  4、2018年度上半年人防经费55.83万元;

  5、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1.44万元;

  6、2018年项目前期费100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拨付建水县临安镇陶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前期费6万元、弥勒市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前期费6万元);

  7、2018年工作经费100万元。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1)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费20万元 ,全年执行数16.3万元,年终结转3.7万元。

  (2)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331.47万元,全年执行数331.47万元。

  (3)2017年度人防建设经费26.33万元,全年执行数26.33万元。

  (4)2018年度上半年人防经费55.83万元,全年执行数42.49万元,年终结转13.34万元。

  (5)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1.44万元,全年执行数0.72万元,年终结转0.72万元。

  (6)2018年项目前期费100万元,全年执行数91.2万元,年终结转8.8万元。

  (7)2018年工作经费100万元,全年执行数27.82万元,年终结转72.18万元。

  资金使用经验及做法:第一,成立内控小组,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管。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控领导小组,对日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尤其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使用。第二,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在拨付审批权限上要求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办主任、分管科室局领导、分管财务局领导、会计依次审核,从严把关。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结余,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为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附件【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决算表(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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