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sthjj/2024-000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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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 依据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负责全州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州的环境监察稽查及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和限期治理项目的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5) 负责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环境监察和农村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6) 负责受理群众有关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等工作;参与州内跨县市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8) 承担州环境保护局或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是红河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环境执法监管职责最基本、最重要的力量支撑。2018年支队共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随机抽查企业182家次;2018年州级查办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3件,罚款金额为:581.11万元;积极参与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参与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配合参与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监察、畜禽养殖监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检查、异龙湖流域现场监察、高尔夫球场现场监察、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地条钢”死灰复燃进行专项工作综合督查整治、开展全州涉磷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污染整治、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及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工作并对在线监测进行日常监管等多项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我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于12月13日制定《关于印发红河州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处置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印发实施,2018年应备案企业共有107家,2018年对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较大范围抽样调研:随机选取移动执法管理系统中重点、一般、特殊企业各20家,以及13县市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机构,下发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调研提纲进行调研,目前意见已反馈;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并认真落实到位;为了维护受害者的环境合法权利,及时妥善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信访,2018年支队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48件,立案查处48件,立案率:100%,结案45件,结案率:93.8%,其中涉及水污染5件,大气污染21件,噪声污染12件,固废污染3件,其他7件;省厅转办投诉18件,信件投诉10件,网络投诉8件,来访10次/18人,“96128”投诉2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18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12件,噪声污染3件,固体废物污染1件,其他2件;“12369”环保微信举报151件,受理81件,不受理70件(非环保部门职能类或重复投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是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下属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支队内设办公室、环境监察一科、环境监察二科、环境监察三科、排污费征收管理稽查科、环境应急科六个科室,主要履行环境现场执法、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指导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费征收工作等职能。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098,347.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2,120.32元,占总收入的97.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227.00元,占总收入的2.10%。与上年度收入合计3,213,620.13元对比增加了884,727.19元,增幅为27.5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边津贴调标及综合考评奖励,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非税收入返还的工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收入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534,552.03元。其中:基本支出2,871,499.12元,占总支出的81.24%;项目支出663,052.91元,占总支出的18.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与上年的3,264,325.55元对比增加了270,226.48元,增幅为8.28%;支出增加的主分原因:一是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边津贴调标及绩效综合考评奖励,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开支增大;三是按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要求抽调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1,499.12元。与上年2,885,325.55元对比减少了13,826.43元,减幅为0.48%,其中:2018年人员经费开支2,561,163.99元,比上年的人员经费开支2,501,856.56元增加了59,307.43元,增幅为2.37%;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开支310,335.13元,比上年的383,468.99元减少73,133.86元,减幅为19.07%,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本年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边津贴调标及综合考评奖励,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压缩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减少,
2018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1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3,052.91元。与上年379,000.00元对比增加了284,052.91万元,增幅为74.95%,二是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开支增大;三是按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要求抽调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支出增加。
2018年的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国控、省控、州控企业重点监察、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监察、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察、重金属排放企业(含限期治理项目)专项监察、环境信访现场监察;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环境监察及排污费征收稽查、异龙湖流域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及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等多项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 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红财预指〔2017〕552号)1,800.00元。
2. 州环境监察支队工作经费(红财预指〔2017〕597号、红财预指〔2018〕112号)476,629.91元。
3. 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项目(红财建发〔2018〕25号)98,396.00元。
4. 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经费86,22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8,325.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6%。与上年3,164,325.55元对比增加了283,999.48元,增幅为8.9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边津贴调标及绩效综合考评奖励,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开支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58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其中:支出功能分类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支出1,800.00元,日常公用支出589.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005.60元,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080506-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191.52元,用于记实职业年金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3,062,54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1%。具体支出功能分类如下: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964,146.91元; 2110301-污染防治(大气)支出98,396.00元。其中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2,162,500.8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770.00元,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850,272.04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34,1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具体支出功能分类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640.18元,完成预算的3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327.18元,完成预算的2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13.00元,完成预算的3.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州各级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94640.18元比上年82630.07万元增加了12,010.11元,增长1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3,327.18元比上年69,804.07元增加了13,523.11元,增长1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13元,较上年的12,826.00元减少了1,513.00元,下降11.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中部分支出为上年发生数,因上年资金到年末才拨入无法支付,因此撑大了本年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327.18元,占88.05%;公务接待费支出11,313.00元,占11.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327.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327.1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环境执法后督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应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污染纠纷查处、排污费征收管理稽查、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13.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3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接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地条钢”死灰复燃督查工作1批次7人;二是接待县市环保局及大队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违法排污案件及群众信访投诉查处、相关监察业务汇报对接等工作21次115人,按规定用餐所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335.13元,与上年383,468.99元对比减少了73133.8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比例,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部门资产总额2,673,645.57元,其中,流动资产989,601.49元,固定资产1,684,044.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的1,884,385.96元增加789,259.6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63,795.29元,固定资产增加239,844.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4,38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59,955.76元(红财资函〔2018〕75号),其中:固定资产17项,账面原值45,575.76元,无形资产3项,账面原值14,38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8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266.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
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项目经费由州本级年初预算安排100,000.00元,全年执行数98,400.00元,预算支出执行率98.40%。经费主要是用于保障滇南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管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22.00元及差旅费68,174.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项目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8年,蒙自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0天,优良率98.6%,优良率从2018年的96.2%提高到98.6%,上升了2.4%;轻度污染超标天数从2017年的14天下降到5天,下降了64.3%; PM2.5平均浓度从34μg/m3下降到25μg/m3,下降了26.5%;PM2.5平均浓度低于标准限值(35μg/m3)。PM10平均浓度从51μg/m3下降到39μg/m3,下降了23.5%,比2013年基准年51.9μg/m3的考核目标低12.9ug/m3。SO2平均浓度从17μg/m3下降到14μg/m3,下降了17.6%。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18年度各州市环保约束性指标考核结果的函》,红河州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12)
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6〕145号)和《红河州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作要求,2018年以来,在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领导下,继续严查个、开、蒙片区违法排污企业,多次组织开展了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废气工业污染源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采取日常抽查巡查和突击检查两种监管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监察与监测联动对辖区内重点排气工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18年联席会议办公室共下发《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函》17份,下发巡查通报2份、问题整改通知3份、组织召开联席会议2次,并起草拟文《关于认真做好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禁烧工作的通知》,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至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直各委、办、局,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了污染天气的发生。同时按照《红河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红发〔2018〕13号)的工作要求,完成《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制定、征求意见等工作。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2018年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12,120.32元,支出3,448,325.03元, 2018年支队共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随机抽查企业182家次;2018年州级查办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3件,罚款金额为:581.11万元; 积极参与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参与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0日,红河州的39项具体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25项,达到时序进度9项,未达到时序进度2项(个旧重金属历史遗留治理工程建设,个旧市重金属污染治理五大工程建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红河州第一轮(2016年)未完成3项,现已调整整改措施启动整改;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对州内1个地市级饮用水源地,13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开展的自查和国家督查问题整改;截至2018年11月25日,完成全部23个问题整改,并得到国家督察组确认,销号,完成率为100%;配合参与省级环保督察、生态监察、畜禽养殖监察、异龙湖流域现场监察、高尔夫球场现场监察、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地条钢”死灰复燃进行专项工作综合督查整治、开展全州涉磷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安全生产、环境应急管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工作并对在线监测进行日常监管等多项工作;为了维护受害者的环境合法权利,及时妥善调查处理环境纠纷和信访,2018年支队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48件,立案查处48件,立案率:100%,结案45件,结案率:93.8%。“12369”环保举报热线18件;“12369”环保微信举报151件,受理81件,不受理70件(非环保部门职能类或重复投诉)。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具体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人员编制数按财政口径要求,按编办下达本单位的红机编〔2012〕32号文件上的事业编制数20人填列,上年编制数22人中有2名为工勤人员编制数,因此本年人员编制数较上年减少2人。
(二)2018年固定资产增加239,844.32万元(本年固定资产新增285,420.08万元,资产处置减少45,575.76万元),资本性支出实为77400.0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数大于资本性支出数,主要是因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调拨移动执法装备164,500.00万元,红河州环境保护局无偿划拨(红财资函〔2018〕86号)红河州“数字环保”(二期)项目资产文件柜43,520.08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03款-污染防治是指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2110301-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指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2-环境执法监察是指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执法办案,环境日常监管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3. 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