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主要负责全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州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竣工工程验收备案管理、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召开全州县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长会议,通报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站长工作会议的会议内容,研究我州当前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工作协同和交流。二是做好群众上访接待和质量投诉处理。三是推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五是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六是加强监督机构队伍的建设,把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成为公正廉洁、精干高效、勤政务实的机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1,022,46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179.51元,占总收入的99.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85.00元,占总收入的0.2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62,549.50元。其中:基本支出962,549.5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2,549.5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0,264.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35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8%。
2.城乡社区(类)支出803,58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8%。
3.住房保障(类)支出49,3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300.00元,支出决算为560.00元,完成预算的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0.00元,完成预算的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144.94元,下降9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144.94元,下降9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资产总额976,937.68元,其中,流动资产118,433.68元,固定资产858,50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46.7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646.758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020179.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16.76元;城乡社区支出862825.75元;住房保障支出49322元。
支出962549.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52.56元;城乡社区支出805874.94元;住房保障支出49322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