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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sthjj/2025-000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是例行监测、污染源监测、其他监测、即应急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现状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环境科研和负责全州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生态文明大会精神,围绕“绿色生态靓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在红河州环保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指导下,红河州环境监测站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全州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抓住机遇,认真做好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为红河州境内水和大气综合整治、总量减排、环境监管、全国土壤例行监测及全国土壤详查等重要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 

  (一)、认真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1、水环境质量监测 

  (1)、每个月对全州国控、省控、州控断面及生态县等38个断面进行例行监测,每个月对州级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点位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61项;每季度对全州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点位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61项。2018年7月完成对全州19个水库104个项目的分析工作。按时上报站综合室,并逐级上报进行三级审核。 

  (2)、每个月与第三方采测分离比对,1-11月共计分析样品1820个。 

  (3)、5月份开始进行国家土壤详查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样品数为2000个。实验室于9月份圆满完成样品分析工作,分析项目为汞、砷、干物质、有机质、pH、铜、铅、锌、镉、镍、铬。 

  (4)、本年度参加国家能力验证三次,项目为氨氮、总磷、水中苯系物,结果均为满意。 

  (5)、6月完成对弥勒环境监测站的飞行检查工作。 

  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完成蒙自市降水的监测。截至11月13日止共获降水有效监测数据64个。 

  3、重点污染源监测 

  (1)按照2018年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下半年监测方案涉及红河州重点企业污染源所涉及到的约20家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按照方案要求准时编制监测报告上报监测数据,共出动200余人次。 

  (2)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配合省站完成2018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暨飞行检查监测工作,共出动40余人次,抽查监测8家,按照方案要求准时编制监测报告上报监测数据。 

  (3)10月至11月派出4人,组织负责《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州市级质量外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全州415家企业的审查工作。 

  (4)按局、站领导要求,配合红河州监察支队、相关市县环保局进行污染源排查监测,共出动10余人次,圆满的完成了监测任务。 

  (5)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配合省站完成了2018年土壤例行工作,涉及点位7个,圆满的完成了监测任务。 

  (6)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配合省站完成了2018年空气自动站手工比对监测工作,涉及点位13个,圆满的完成了监测任务。 

  4、总量减排监测 

  按照州环保局的要求,2018年分别对全州17家重点污染源进行全分析监测。监测项目为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项目; 

  5、应急及委托监测 

  配合局有关科室及相关市县开展企业的委托、指令监测,并编制了监测分报告。完成监测数据的审核及监测报告的编写。截至11月份完成监测报告83份。其中:指令性监测报告20份,完成委托检测报告63份; 

  6、质量控制及标准方法确认 

  围绕《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了本站COD和二氧化硫的方法变更备案;购买及发放标样和标液,保障本站正常实验开展;为建水、个旧、开远、金平、蒙自5个三级站提供了急需的标准物质;按规范完成了对土壤详查采样的现场质控检查及资料检查;组织本站人员参加了国家监测总站组织的三轮能力验证,获得单位及个人的证书;组织本站人员参加了省站组织的水中总磷的能力验证;完成了州、市质监局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每年的自查工作上报、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等工作;参加了州、市质监局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参与的其他活动;统筹完成了省环保厅要求的我州环境监测机构自查工作;完成了我站质控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7、完成了省站下发的各种工作任务 

  完成本站的内审和整改工作。为局机关各科室及各县市环保局提供相关监测数据,每月为污防科提供饮用水源地信息公开材料。完成了办公室办公电脑、办公软件、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等的政府采购工作。 

  8、数据上报工作 

  2018年综合室负责整理汇总了红河州1-11月河流、湖泊、饮用水水质例行监测数据,全州13个县市共19个饮用水水源地的分析监测数据,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1月-11月的酸雨例行监测数据,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四个季度的功能区、区域和社会交通噪声监测数据,并上报省站。每个月按时上报局机关全州地表水考核断面的超标情况、石屏异龙湖加密监测数据及其评价分析结果。完成2018年大气环境预警预报工作。为省级环境保护督查提供所需的地表水、大气环境监测数据。 

  (二)、及时完成监测结果的统计及上报 

  按照国家、省、州要求,及时完成了监测数据的统计及上报工作:按时完成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九湖办”要求的石屏异龙湖入湖、出湖及全湖监测断面的月报;按时完成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的环境监测月报工作;完成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数据每季度一次的上报;每月为污防科提供饮用水源地信息公开材料。 

  (三)、狠抓质量管理,提升监测能力水平 

  为适应我州经济快速发展,不断提高我站的业务水平,除利用全站职工大会对监测分析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外,2018年安排了80余人次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的各种学习培训,学习内容包括:土壤环境监测技术、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等。通过以上学习、培训,提高了我站的业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即:红河州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 9 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2018年度收入合计10,689,78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92,887.60元,占总收入的96.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96,900.00元,占总收入的3.71%。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了1,167,00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9,085.66元,其他收入减少827,916.00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调整发放了州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年终综合考评奖金,这一项奖金在2017年年初预算中未安排,属于新增说预算,在2018年预算中已经安排了。另一原因是2017年经州环保局请示(红环发[2017]109号),6月底州财政局领导同意并批复意见,州环保局下属的另外6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由原来核算的州环境监测站转入州环保局核算,2017年发生的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及项目经费结余也调整转入州环保局,导致人员经费比预算减少,项目经费中减少的100万元也是州环境工程管理中心的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2018年度支出合计12,094,592.30元。其中:基本支出6,115,158.36元,占总支出的50.56%;项目支出5,979,433.94元,占总支出的49.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了2,300,254.62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9,486.90元,项目支出减少1,870,767.72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减少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支出,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从国家发改委取消监测服务费的收费后,上缴财政返还的用于弥补工作经费部份没有了;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减少相关的项目经费投入。以上情况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15,158.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9,486.9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减少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支出,办公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9,433.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0,767.72元,主要原因分析:取消监测服务费的收费后,上缴财政返还的用于弥补工作经费部份没有了;2016年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项目的前期采样工作基本结束,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减少相关的项目经费投入。以上情况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了。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财政零余额账户项目支出4,130,246.40元: 

  1、执收部门成本专项支出123,200.00元,红财预指【2018】170号;主要用于办公费、扶贫下乡人员补助等支出。 

  2、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1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8】25号;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国控河口红河干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站运行经费1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8】25号;国控蒙自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运行经费100,000.00元,红财建发【2018】25号;监测工作经费66,321.37元,红财预指【2017】359号;主要用于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南盘江、沘江、牛栏江监测断面,空气自动站运行,酸雨监测,噪声监测,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护)费,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4、(省厅)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2,910,000.00元,红财建发【2017】250号;(省厅)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730,725.03元,红财建发【2018】23号。我站承担了全州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了全州境内1885个点位的土壤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样品流转等工作。 

  财政专用账户项目支出1,849,187.54元: 

  〔省站〕2018年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经费77,000.00元;〔省站〕2018年4-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运行经费30,291.23元;〔省站〕2017年地表水其他国控断面和三峡水华监测运行管理经费150,000.00元;〔省站〕2017年地表水国考断面监测运行管理委托经费275,000.00元;国家水质自动站监测托管经费162,650.00元;〔省站〕2017年土壤质量例行监测经费198,069.94元;〔省站〕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运行委托经费142,500.00元;(蒙自市转〕个开蒙地区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经费765,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红河州蒙自市及周边个旧市和开远市空气质量自2015年10月以来连续出现污染超标现象,此区域大气污染研究相对薄弱,尚未清楚此区域大气污染机理及污染来源。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臭氧和PM2.5的监测要求及收紧其他常规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的背景下,全面掌握红河州区域大气污染现状,识别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二氧化硫、恶臭、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对红河州进行科学、合理、有效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及进行空气污染的综合防治。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能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测系统,开展污染预测预警工作,有效制定综合防治对策建议;另一方面也培养了本地环保部门的技术人才从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控点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经费48,616.37元。 

  监测站以污染源监测为重点,以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基础,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技术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45,40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71%。与上年对比减少3,259,734.72元,主要原因分析:从国家发改委取消监测服务费的收费后,上缴财政返还的用于弥补工作经费部份没有了;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减少相关的项目经费投入。以上情况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9,60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225,66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护)费,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0,1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4,493.12元,完成预算的5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3,778.12元,完成预算的7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15.00元,完成预算的9.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8,424.01元,增长1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6,899.01元,增长2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475.00元,下降47.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站承担了全州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了全州境内1885个点位的土壤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样品流转等工作,这项工作是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新增的,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减少了各类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3,778.12元,占95.98%;公务接待费支出20,715.00元,占4.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3,778.1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3,778.1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2018年环保工作重点,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技术监督。以污染源监测为重点,以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为基础,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1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2018年土壤污染第一、二、三次专项检查,省站、大理州站、昆明市站、曲靖市站、保山市站等检查组人员;13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监测站站长、第三方运维人员;省环境监测站检查土壤环境例行监测采样工作人员;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检查人员;2017年、2018年农用土壤检查,接待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安宁站、昆明站等相关检查人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二次专项检查,接待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理州站、玉溪市站检查工作人员;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农用地土壤状况详查,接待省站、云南地质技术信息中心等检查工作人员;接待2018年重点源飞行检查省站和楚雄站等工作人员;接待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十二县市工作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资产总额26,085,513.33元,其中,流动资产3,708,080.98元,固定资产22,377,43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29,372.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59,24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69,188.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75,484.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2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0,533.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9,566.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96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根据红财资复[2018]3号文件,2018年无偿调拨一台原子吸收器价值200,000.00元到建水县环境监测站。根据红财资复[2018]10号文件,报废淘汰黄标车一台价值1,469,188.00元,无偿划拨ICP发射光谱一台价值1,170,000.00元到建水县环境监测站。根据红财资函[2018]78文件,报废本单位27项固定资产,价值175,484.80元。 

  2、年末基本支出结转中在职人员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511,697.00元,本单位将在2019年1月完成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后按要求发放完毕。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211款-节能环保支出是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2款-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03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是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2110299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是反映除其他款项外的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21111款-污染减排是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211110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环境监管监测安排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条例》的规定,为在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应发工资,缴存比例12%。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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