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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qsng/2024-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青少年宫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青少年宫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青少年宫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青少年宫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亲切关怀下,于2005年4月立项,2005年10月奠基开工, 2007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08年批准成立机构,2010年10月组织装修,2013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团州委、州科协、州关工委、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海外联合会等单位陆续搬迁入驻。红河州青少年宫占地面积64亩,建筑总面积14853.90平方米(22亩),建筑采用欧式风格,结合传统城堡格局,是一所集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培训基地。大楼分为A、B、C、D四个区域,A区为一楼演奏厅、演艺厅;B区为一楼书画培训教室、报告厅、篮球馆,多功能展厅;二楼美术培训教室、科学实验教室、兴趣写作教室、兴趣英语教室;三楼青少年科技馆。C区为一楼武术、跆拳道训练馆;二楼体育舞蹈、民族舞蹈培训教室;三楼拉丁舞培训教室。D区为一楼青少年根石馆、书法美术培训中心,二楼早教训练馆、钢琴培训教室。

  按照州委对青少年工作“活动品牌化,品牌系列化,系列个性化”的要求,立足于完善培训项目和活动品牌建设,以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成功为宗旨,以培训为主线,以活动为载体,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合理构建培训结构,逐步完善培训项目,大力发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科技、全脑潜能开发、文化课外辅导等特色培训。坚持以公益职能为根本,充分发挥青少年宫的校外教育服务功能,持续举办红河州青少年素质教育公益培训。

  为进一步推动红河州青少年宫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红河州青少年宫将始终秉承“尊重青少年的个性与创造,满足青少年的自由与快乐,引领青少年的时尚与潮流,聚焦青少年的健康与发展”的工作理念,继续坚持面向广大青少年,构建开放式的公共活动平台,为提高全州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好引领作用;为全州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做好表率作用。真正把红河州青少年宫办成全州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主阵地,办成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大青少年宫”。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党政工作中心,助力脱贫攻坚。

  为切实加强对培训站的管理,促进培训站的作用发挥。州教育局、州少工委和州青少年宫等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调查了解、现场检验培训活动成效等方式,对培训站建立以来的日常培训、活动组织、活动开展、活动成效、教师履职情况、培训站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督查。

  2.围绕党政工作重点,助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青少年宫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要求认真付诸实践,以阵地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组建专业的民族文化传承队伍,打造一系列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培育我州青少年成为优秀民族文化的继承者和发扬者,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助力。

  (1)红河州青少年优秀文化传承发展教育培训基地如期创建。今年1月,由共青团红河州委主办,红河州青少年宫承办,红河学院具体指导,红河州科协、州关工委携手共同创建的红河州青少年优秀文化传承发展教育培训基地正式成立。基地以学习、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把民族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中。基地下设书法美术、本土民族民间文化、国学经典和中华传统武术4个传承教育培训中心。特聘了专业性强、责任感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且有爱心的专家学者作为基地的第一批教育传承志愿者,担任基地的顾问、艺术顾问、文化顾问和技术顾问,公益为基地的建设发展出谋划策,为基地的具体工作作专业指导。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书画家、国学讲师等社会专业人才,组建专业的师资队伍。多渠道启发和培养广大青少年对民族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兴趣和爱好,使青少年在感受、学习、体验和实践中了解认同、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青少年成为民族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者、保护者、继承者和发扬者。

  (2)书法美术传承教育培训中心顺利开班。州青少年宫投资60余万元,率先引进书法数字化标准设备,打造云南省首个书法数字化标准教室。该设备把软件和硬件完美结合,使书法教学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数字化、高效化。书法美术传承教育培训中心已于今年2月正式开班运营,将全面推进中五体书法范畴和国画、油画、素描等美术范畴的高雅艺术教育培训,打造书法、美术精品活动。

  (3)多种形式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面向青少年宫及南湖社区、红竺园社区、康辉社区、艺海社区等400余名青少年家长朋友,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系列活动——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进社区公益讲座《扬民族魂·圆中国梦——少年强则国强》,进一步弘扬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3.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州青少年宫用新理念引领新变化,用新格局开创新未来,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对外合作,创新活动项目,丰富校外教育形式,严把培训教育质量关。

  (1) 在青少年培训教育质量把关方面有新要求。采取聘用教师和合作办学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假期统一招生和日常常规招生相辅助的招生办法,统一设计印发寒假、春季学期和暑假招生宣传报共2000余份。共开设声乐、器乐、体育、舞蹈、美术、书法、手工、英语、文学、全脑潜能开发、语言表达等11大类50余种特色培训,共培训青少年3708人次。为认真总结培训工作,交流成功经验,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对合作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培训活动质量的全面提升,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优质校外环境。研究制定合作培训项目考核方案、考核目标及奖惩措施,于2月集中对11家合作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采取现场述职汇报,机关评价、机构互评、家长评议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依据,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于10月召开优秀培训项目补助会议,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培训机构进行激励,并进行扶持补助。

  (2) 在青少年身体素质提升方面有新担当。为丰富全州少年儿童课余生活,增强身体素质,锻炼自强、独立和勇于拼搏的精神品质,今年以来,州青少年宫与州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红河电视台、州体育总会等单位加强合作,开展了多项青少年体育活动。举办了红河州首届地壶球比赛、绿色环保公益骑行活动、红河州首届儿童平衡车大赛。地壶球比赛共有120名参赛选手参与竞技,其中青少年宫有近50名学员参与,比赛分别评选出各组别冠、亚、季军,并颁发了奖金和获奖证书。以“世界地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的“爱地球、多骑车”绿色环保公益骑行活动,有近800人参与,活动旨在宣传保护环境、提倡绿色出行的节能理念。“萌动童年·骑闯未来”2018红河州首届儿童平衡车大赛,从酝酿到筹备历时半年多,先后在10家幼儿园以及户外场地举办了 20 余场次的体验活动,参与人数达2000多人次。比赛共吸引了来自红河州 13 县市,以及昆明、玉溪、大理、文山等地近200名小朋友及其家长们的报名参与。比赛现场充满了温情和感动。该比赛可以说是红河州史上最温暖、最萌酷的赛事。开展了暑期“少林英雄少林行”夏令营体验教育活动,活动由青少年宫明日之星武道教育和中华传统武术传承教育培训中心承办,组织了50余名青少年到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嵩山少林寺进行了10天的武术夏令营体验。通过活动,弘扬传统文化,传承武术经典,塑造自强少年,圆梦嵩山少林。

  (3) 在青少年科学体验引领方面有新作为。与州科协共建红河州青少年科学体验馆和科普E站。科学体验馆分为儿童智趣乐园、虚拟现实VR体验、科教展品体验、球幕影院4个展区,展区内有50余件丰富多彩的科学体验及展示项目,进一步丰富了实践育人的方式,为带动青少年参与科学实践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科普E站通过主动获取、定制推送、精准推送、线上线下活动结合的方式,实现了“科普中国”信息进青少年宫,实现了科学知识触手可及。

  (4) 在青少年校外活动宣传方面有新气象。与红河日报社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加强对青少年宫日常活动、工作成就、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具体举措、10周年庆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借助红河日报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宫品牌形象,更好地服务广大青少年。

  (5) 在举办原有品牌活动方面有新突破。第十七届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红河分赛区选拔赛,今年红河州共有1651名选手报名参加县(市)初赛,经过选拔,有554名选手进入红河分赛区选拔赛。共青团云南省委青少年实业发展中心英语项目负责人亲临红河州选拔赛现场进行调研,并对比赛组织方式、比赛形式等细节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经过州赛角逐,共推选39名选手参加省总决赛,并喜获1个特等奖、8个一等奖、19个二等奖、11 个三等奖以及2个最佳勇气奖、1个最佳风采奖的好成绩。

  红河州第八届“红河之星”青少年才艺大赛声乐、器乐、舞蹈类比赛,共1410人报名参赛,报名人数比上一届增长16%。通过赛前专门召开评委会,对评分标准和评分细节进行商议讨论,确保评分环节零差错;通过召开工作人员培训会,确保参赛选手报到抽签、候场、比赛以及家长观赛每个环节的无缝链接。共评选出获等级奖的参赛选手304人次,获等级奖节目共163个,指导教师109人,优秀教师奖2人,优秀组织奖15家,组织奖13家。

  4.以成立十周年为契机,多形式多角度充分展示州青少年宫发展历程、校外教育培训成果及活动成效。

  隆重举办了以“新时代 筑梦想 新起点 创未来”为主题的10周年成果暨“红河娃娃”少儿歌舞展示活动。通过一个logo、一首宫歌、一部专题视频、一本红河州“红河之星”青少年才艺大赛获奖作品集、一个10年发展厉程展、一个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项目“一站三进”活动成果展、一个红河州青少年优秀文化传承发展教育培训基地成果展、一个薪火相传·童蒙养正——红河州首届老中青少四代书画传承展、一面心愿墙、一台10周年成果暨“红河娃娃”少儿歌舞汇报演出等“10个一”系列展示,为红河州青少年宫成立10周年献礼!知名书法家黄河、武华兴,汉字艺术家、唱作才子文斗等嘉宾应邀出席了书画传承展和汇报演出活动,并对青少年宫学员进行现场指导,与青少年宫学员亲切交流。汇报演出的演员和主持人由州青少年宫“红河娃娃”少儿艺术团258名学员和4个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民族民间文化培训站112名演员组成。小演员们载歌载舞、全情投入、韵味十足,在舞台上尽显才能和光芒。整场演出既体现了新时代少年儿童的青春活力,又充满传承、创新、责任和立志的内涵与深意;既有婀娜曼妙的片段,又有震撼心灵的高潮;既包罗了少数民族的质朴纯美,又充分展现了现代科技的高超特效。可以说是给现场观众们展现了一场积极阳光、内涵丰富、精彩纷呈的,让人眼前一亮的视听盛宴。团州委、州教育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商务局、州科协等多个州级部门相关领导,各县市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领导,各县市流动青少年宫民族民间文化培训站的校长、教师以及非遗传承人,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州青少年宫工作、关注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社会各界人士欢聚一堂,共同见证了青少年宫10年以来的成长篇章和教育培训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红河州青少年宫。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78,035.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4,135.11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00.00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对比减少65,272.77元,下降2.57%,减少主要原因是:州青少年宫培训及活动收费补偿项目经费减少22.25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增加5万元;在职人员绩效奖金、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14.22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3.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47,082.9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914.90元,占总支出的63.76%;项目支出778,168.00元,占总支出的36.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01,316.02元,下降15.75%,下降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20.56万元,项目支出由于本年财政下拨非税补偿资金较晚,年末尚未支出,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0.6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青少年宫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8,914.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615.98元,增幅为15.02%,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事业人员2人,增加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青少年宫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8,16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6,932.00元,下降43.82%。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由于财政下拨非税补偿资金较晚,年末尚未支出,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州青少年宫工作经费、培训经费支出608,168.00元,用于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楼,物业、安保、水电、绿化、卫生、网络、通讯等设施维护及运转。开展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科技、全脑潜能开发、文化课外辅导等特色培训,举办各项比赛,开展红河州流动青少年宫进校园等活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支出150,000.00元,用于建立科普E站管理平台和科普全息视窗信息化服务支出;青少年体育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用于开展青少年文体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9,062.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6%。与上年对比减少376,800.02元,下降15.22%,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由于财政下拨非税补偿资金较晚,年末尚未支出,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125,60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83,382.14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1,872.62元,在职人员独生子女费350.00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608,1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8%。主要用于州青少年宫整栋办公楼的办公设施维护及运转,开展培训,举办各项活动等支出;

  3.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主要用于建立了科普E站管理平台和科普全息视窗信息化服务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32,79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6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缴纳调出人员职业年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1,8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350.77元,完成预算的1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31.77元,完成预算的2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9.00元,完成预算的2.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制度的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经费开支,因此实际支出比预算数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73.16元,增长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84元,下降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7.00元,增长34.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省级英语口语大赛督察组,接待批次及人数较上年增加,接待费增加0.03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31.77元,占89.32%;公务接待费支出1,319.00元,占10.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31.7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31.7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机构公务人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州青少年宫专项业务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青少年宫部门资产总额1,649,870.53元,其中,流动资产573,681.85元,固定资产1,002,84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3,346.6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8,933.0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2,226.40元,固定资产增加30,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66,706.68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0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00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00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为我单位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为我单位开展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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