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622-1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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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7-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即主要是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科研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围绕全州林业发展和工作重点,组织、统筹、协调全州林业科技单位和人员开展试验研究,取得成果、做出示范、组织推广,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建设绿色经济强州服务。同时结合生产需要,面向基层,开展林业科技普及、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以推动红河林业新发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
(1)顺利实施红河州林科所河口国家柚木种质资源库建设。
(2)加强对红河州油茶种质资源圃的建设与管理。
2、积极开展极小种群物种的保护与研究工作。
3、全力配合州级完成“滇南绿洲·生态园”建设任务。
4、开展红河州喀斯特地区植被调查工作。
5、组织开展全州的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
6、实施建水县油茶提质增效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7、抓示范基地建设,助推红河油茶产业发展。
8、抓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的组织实施,加大柚木高效培育技术研究力度。
9、抓好薄壳山核桃良种繁育基地及示范林建设工作。
10、抓好红河州八角增产试验示范建设工作。
11、红河核桃产业初露头角。
11、科技助推扶贫攻坚。
12、与国家林业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合作开展了“耐旱桉树种质资源及其定向选育技术研究”(948项目,编号:2012-50)。
13、与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合作开展了 “西南桦珍贵用材林定向培育技术研究”(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2BAD21B0102)。
14、与云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重点试验室合作开展了“蒜头果资源保护繁育与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5、与云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油茶研究所合作开展了“越南油茶的区域性试验研究”。
16、与云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重点试验室合作开展了“科技入滇专项”《沉香木种质资源及扩繁栽培技术引进》工作。
17、认真做好澳洲坚果引种试验及示范推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5,874,359.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4,359.51元,占总收入的98.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7%。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增加77417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8255.39元,其他收入减少714079.29,主要原因为2018年我单位新增河口柚木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4,438,335.17元。其中:基本支出3,325,326.14元,占总支出的74.92%;项目支出1,113,009.03元,占总支出的25.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减少771165.21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930.47元,项目支出减少665234.74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项目在初始实施阶段,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5,326.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930.47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18年职工退休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3,009.03元。支出减少665234.74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项目在初始实施阶段,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9,231.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8%。2018年项目在初始实施阶段,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863,45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64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16,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5%。主要用于林业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2,8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112.97元,完成预算的5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301.97元,完成预算的4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11.00元,完成预算的4.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2075.37元,下降59.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075.37元,下降59.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60.00元,下降2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01.97元,占91.86%;公务接待费支出4,811.00元,占8.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301.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301.9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1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5,007,484.01元,其中,流动资产2,868,358.01元,固定资产2,139,12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2212.7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54831.74元,固定资产减少372619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2849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4909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本单位无此情况。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即主要是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科研事业单位。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21人,退休12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国家柚木种质资源库建设。
2、滇东南柚木高效培育技术研究。
3、全州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
4、党建和扶贫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5,874,359.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4,359.51元,占总收入的98.13%;其他收1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7%。2018年度支出合计4,438,335.17元。其中:基本支出3,325,326.14元,占总支出74.92%;项目支出1,113,009.03元,占总支出的25.08%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制定了《红河州林科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林科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红河州林科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红河州林科所差旅费管理规定》、《红河州林科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红河州林科所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16个规章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主要是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自身用财水平。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明确绩效目标。对于所有的项目支出,均应按统一要求,在上报项目支出预算时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
2、制定考评实施方案。拟定具体考评工作方案,审核同意后实施。
3.组织实施: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根据预算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情况和考评方案,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方面:2018年度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工作计划与目标任务相符。
2.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编制22人,年末实有21人。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管理方面:红河州林科所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各项制度合规合法,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会计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进行核算。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项目资金指标文件、实施方案批复,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并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按规定内容及时限进行2018年度预算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资产管理方面:2018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39125万元,严格按资产管理制度配置、登记、使用、管理及处置固定资产。
(三)产出情况分析
红河州林科所在州林业局和州科技局的领导、关心、帮助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目标,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良好,群众及部门满意度高。
2018年红河州林科所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跟踪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项目及财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使用等相关业务操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红河州林科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一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实现预算的科学化、合理化、准确化、完整化及有效化;二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执行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抓实财务管理工作。红河州林科所配实财务人员;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业务报销流程及明确了责任。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方案及管理办法操作。2.认真完成2018年固定资产入库统计上报。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因2019年度进行机构改革,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已更名为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但因报告年度2018年,评价报告均以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进行。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2019年度进行机构改革,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已更名为红河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但因报告年度为2018年,评价报告均以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进行。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至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及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