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614-56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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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是隶属于红河州水利局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基础性、社会公益类科研、决策咨询;防汛抗旱;水利建设规划:包括流域(区域)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防洪规划、供水规划、灌溉规划。全州水利发展规划、大中型灌区规划、安全饮水规划、抗旱规划、节水规划;基础测绘、公益性地质调查、自然资源保障、专家服务、工程勘察设计;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其他职能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在红河州委、州政府、州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院执行了第六届四次职代会的各项决议,认真贯彻我院的技术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有关的管理制度,抓住全省、全州水利建设的大好机遇,以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为中心,全院干部职工继续发杨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积极工作,优质、高效的完成了一大批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完成了州级下达的各项前期工作任务,使我院的勘察设计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为我院赢得了信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完成的项目有:红河州“三海四坝”排洪联合调度方案编制工作、曲江等12条河流和那兰等4座电站的“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送审稿、完成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报告编制、弥勒市雨补、太平、租舍水库和开远市三角海水库的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和报批稿、平海子水库可研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长桥海水库初步设计送审稿编制工作、绿春县干禾河水库可研报批稿、石屏县赤瑞湖水库可研报批稿和初步设计送审稿、弥勒市白云水库等12件和开远市席草塘等4件水资源论证报告送审稿和报批稿等。
组织开远市大庄水库枢纽工程参加省住建厅2017年度云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申报工作,最终我院大庄水库枢纽工程喜获省住建厅2017年度云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与大连理工大学等几家单位共同完成的《极端条件下混凝土坝体防灾减灾及安全评价》获中国大坝工程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960,811.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8,014.40元,占总收入的23.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23,582,797.20元,占总收入的76.17%;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686,685.93元,下降90,705,874.33元,下降7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78,821.99元,下降79,100,807.59元,下降91.4%,其主要原因是红河州财政局2017年12月下拨79,500,000.00元经费补助;经营收入35,174,104.55元,下降11,591,312.35元,下降33%,其原因是2018年度勘察设计费收取难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2,769,835.19元。其中:基本支出86,841,668.29元,占总支出的77.01%;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25,928,166.90元,占总支出的22.99%。2017年度支出合计32,676,405.47元,上升80,093,429.72元,上升245.11%,其中:基本支出6,225,901.78元,上升80,615,766.51元,上升1294.84%,其主要原因是含有2017年财政追加的79,500,000.00元经费补贴形成的支出,经营支出26,450,503.69元,下降522,336.79元,下降1.9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841,668.29元。2017年度6,225,901.78元,上升80,615,766.51元,上升1294.84%,其主要原因是含有2017年财政追加的79,500,000.00元经费补贴形成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2017年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41,66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01%。2017年度6,225,901.78元,上升80,615,766.51元,上升1294.84%,其主要原因是含有2017年财政追加的79,500,000.00元经费补贴形成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4,41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支付。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4,717,25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专用材料支付。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部门资产总额130,443,914.43元,其中,流动资产116,615,757.01元,固定资产13,448,599.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9,557.6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27,793.8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39,056.64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668,293.8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3,69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7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9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强化绩效管理意识,逐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州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工资、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为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五、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