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gcdhhhnzyzzzzwyhtyzxgzb/2024-00001
-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6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委统战部是州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敬终如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2、高度重视,全州统一战线工作氛围更加浓厚。
3、强化举措,多党合作与协商民主建设更加深入。
4、攻坚克难,全州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局面更加巩固。
5、构建平台,对台交流与海外联谊工作更加广泛。
6、突出主题,服务全州发展的优势作用更加凸显。
7、健全机制,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更加有力。
8、狠抓落实,理论研究与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9、抓住主线,全州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更加夯实。
10、严格规定,全州统一战线系统自身建设更加规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收入合计7,141,484.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1,484.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995,861.97元。主要原因:减少了其他收入、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认真遵循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恪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收入和支出均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835,495.95元。其中:基本支出5,569,412.19元,占总支出的71.08%;项目支出2,266,083.76元,占总支出的28.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18,101.11元。主要原因: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认真遵循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恪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收入和支出均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69,412.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792.36元,主要原因: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收入和支出均有所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6,083.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691.25元,主要原因: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认真遵循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恪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收入和支出均有所下降。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2499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州基督教“两会”、州佛教协会、州天主教爱国会等宗教团体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引导下,积极带领信教群众开展各项宗教活动支出。
2、2013499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966,083.76元,主要用于的工作范围:⑴培育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突出“两个健康”主题,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搭建政商沟通交流的制度化平台,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反映诉求的规范化渠道;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着力提升党派工作,引导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政治交接;着力于素质提升,抓好队伍建设。⑵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破解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抵御和防范渗透工作,维护政治稳定、国家安全;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⑶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训教育工作的精神,不断加大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力度。⑷争取人心壮大力量,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台湾亲属联系紧密的台胞台属联系服务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各界人士在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州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⑸加强团结教育引导、建言献策、协调服务、培养人才、联谊交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⑹开展各项外联工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广泛凝聚海内外朋友,搭建招商引资、招贤引智平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8,315.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3%。与上年对比增加155,281.11元,主要原因:2018年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州直部门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工资补发数、第13个月奖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66,48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0%。
主要用于:
⑴工资福利支出:3,800,646.23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2,791,329.0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490.03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民族人士医疗费、奖励金等。
⑷其他资本性支出:65,02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6,26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5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13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万元、接待费250,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641.58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701.58元,超预算的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940.00元,完成预算的4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有关地州市单位到红河州调研民族宗教工作;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遵循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恪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59,772.6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374.6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398.0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40,641.58元比2017年减少19,131.02元,下降0.0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2,701.58元比2017年减少33,673.02元,下降2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940.00元比2017年减少5,458,00元,下降0.0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恪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占8.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701.58元,占42.68%;公务接待费支出117,940.00元,占49.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举办港澳经济社会研讨是滇港合作的重要项目之一,旨在提升公务员队伍绩效管理能力。5月11日~15日在香港、澳门参加港澳经济社会研讨学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701.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701.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9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统战干部及有关统战人士、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台胞台属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772.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12.9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补发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励性绩效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1,423,415.11元,其中:流动资产344,124.11元,固定资产1,079,29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7,514.4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55,837.46元,固定资产减少43,87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108,89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0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2499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州基督教“两会”、州佛教协会、州天主教爱国会等宗教团体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引导下,积极带领信教群众开展各项宗教活动支出。
2013499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966,083.76元,主要用于的工作范围:⑴培育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突出“两个健康”主题,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搭建政商沟通交流的制度化平台,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反映诉求的规范化渠道;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着力提升党派工作,引导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政治交接;着力于素质提升,抓好队伍建设。⑵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破解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抵御和防范渗透工作,维护政治稳定、国家安全;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⑶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训教育工作的精神,不断加大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力度。⑷争取人心壮大力量,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台湾亲属联系紧密的台胞台属联系服务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各界人士在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州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⑸加强团结教育引导、建言献策、协调服务、培养人才、联谊交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⑹开展各项外联工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广泛凝聚海内外朋友,搭建招商引资、招贤引智平台。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部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自评评定等级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为加强财务资金管理,突出资金绩效,我部多次召开部务会,根据各科室各领域工作需要,集体研究讨论项目工作经费使用安排,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经费支出申请及预算明细,再经部务会成员商讨决定后实施、支出,同时对日常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流程和制度。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以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红河州委统战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和州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立足新起点,强化新举措,大力推动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为全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贡献。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2)坚持凝心聚力,服务大局作用进一步发挥。
(3)着力提升党派工作,多党合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4)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强化。
(5)着力破解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宗教和顺局面进一步巩固。
(6)加强团结教育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7)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两个健康”主题进一步凸显。
(8)围绕争取人心壮大力量,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进一步拓展。
(9)加强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进一步深化。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应缴财政款:211.55元(漏缴2018年银行存款第四季度利息)。
2、其他应付款:10,820.00元(省级刊物个人稿费)。
3、其他应收款1000元(蒙自邮政局押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