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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mtzx/2024-000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器械)的检验;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类抽验任务(计划抽验、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专项抽验、注册检验)及委托检验工作,开展食品药品的快速检验工作;开展与食品药品检验、质量检测等有关的科研工作;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质量检验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食品药品质量信息;承担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所在州局党组和局总支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紧抓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检测队伍素质,为全州食品药品安全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工作情况如下。

  第一、抓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

  2018年,我所按照州局的工作安排,紧抓检验检测工作不放松,继续做好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工作,至今共完成各类样品1238批次的检验,其中食品674批、药品564批。主要情况如下:

  (一)药品检验情况

  今年共完成药品检验564批,合格509批,不合格54批,总不合格率9.6%。其中监督抽样药品检验260批,不合格45批,不合格率17.3%;包括中药饮片检验169批,符合国家标准规定124批,不符合规定45批,不合格率为26.6%;成方制剂91批,符合规定91批;国家基本药物检验150批(其中化学药71批、中成药45批、抗生素34批),合格150批,合格率100.0%。委托送检样品检验153批,不合格9批,不合格率5.9%。参加中检院的能力验证样品检验5批,所内盲样考核1批,结果均满意。

  (二)食品检验情况

  完成各类食品检验674批。其中食品扩项检验300批、食用农产品检验332批、监督检验38批、能力验证检验3批、样品考核1批,不合格9批,总合格率为98.7%。具体为:一是对食用农产品按标准检测了甲胺磷、乙酰甲胺磷、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敌敌畏、马拉硫磷、对硫磷等项目;二是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制假售假食品33批,不合格9批;三是参加中检院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样品检验,对大米乳品中的三聚氰胺、砷进行了验证检验;四是紧抓检验资质扩项工作,至今完成了300余项的试验和数据基础工作。

  第二、夯实食品检验基础,全力扩项取资质

  目前我所只有食品检验资质项目200余项,严重制约了我州食品技术监督检验工作的全面开展,今年我所将全力开展食品检验资质的扩项认证工作:共准备食品检验扩项参数484项、保健食品检验扩项参数27项,争取在认证检查时一次性全数通过扩项认证。

  第三、开展实验室比对验证工作,提升检验报告质量

  2018年,我所参加了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实施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将对“比旋度、总砷、金黄色葡萄球菌、化妆品铜绿假单胞菌、显微鉴别项、三聚氰胺”10个样品的6个指标进行检测,验证结果满意;对省局组织检查的盲样考核进行了现场检验,考核结果满意;三是通过实验室能力比对试验,提高了我所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了检验报告的质量。

  第四、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药品的抽验业务指导工作,共派出12人次参加州局稽查局、弥勒、开远、蒙自局的药品、食品抽验工作;二是派出17人次参加全州食品生产许可核查、药品GMP及GSP检查、食品安全保障等业务指导工作;三是对到我所进修学习的医院、院校实习生12人进行带教培训,对药品生产企业、医院制剂室的检验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为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的全州扶贫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州局的扶贫工作安排,我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今年2月派驻了起鹏、刘波、李冰兰3位党员业务骨干,到河口、绿春县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我所加大了对扶贫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共对扶贫队员所在的行政村拨付了扶贫资金7万元。

  第六、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我所在局党组和局总支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紧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基层党建巩固年”,持续提高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

  第七、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作出统一安排;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均由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党政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廉洁从政规定;四是开展了“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队伍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升、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5,901,391.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1,391.3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收入合计6,835,523.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1,239.08元,其他收入4,284.10元)对比,总收入减少934,131.84元,减幅达13.67%;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9,847.74元,减幅达13.61%;其他收入减少4,284.10元,减幅达100%。总收入减少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而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自治州补贴停发、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到社保发放不再列入本单位收入和项目经费减少,导致相应财政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上缴国库,没有列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6,115,396.04元。其中:基本支出4,899,223.73元,占总支出的80.11%;项目支出1,216,172.31元,占总支出的19.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与上年(支出合计15,861,044.01元。其中:基本支出5,687,031.10元项目支出10,174,012.91元)对比,总支出减少9,745,647.97元,减幅达61.44%;基本支出减少787,807.37元,减幅达13.85%;项目支出减少8,957,840.60元,减幅达88.05%。总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而项目支出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建的食品检验楼已竣工验收入固定资产,相应的基本建设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自治州补贴停发、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到社保发放导致相应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99,223.73元。与上年5,687,031.10元对比, 减少787,807.37元,减幅达13.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2人、自治州补贴停发、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到社保发放导致相应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8%。人均基本支出153,100.7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6,172.31元。与上年10,174,012.91元对比,项目支出减少8,957,840.60元,减幅达88.05%,项目支出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建的食品检验楼已竣工验收入固定资产,相应的基本建设支出减少。本年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红财社发〔2017〕204号中央四品一械监管检验项目经费支出400,000.00元,已按要求完成了食品(含保健食品)抽样检验586批次。2、红财预指〔2018〕345号州级送检药品检验工作项目经费支出200,000.00元,已按要求完成送检药品检验250批次。3、红财社〔2017〕53号州级食药检验及不良反应监测项目经费支出5,493.40元,此经费为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工作已经完成。4、红财预指〔2017〕469号送检药品检验项目经费支出120,600.00元,此经费为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工作已经完成。5、红财预指〔2016〕774号食品药品检验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00,205.01元,此经费为上年结转资金,相应工作已经完成。6、红财社发〔2018〕62号州级食品药品检验项目经费支出130,000.00元,已按要求完成相应的食品药品检验任务。7、红财社发〔2018〕36号省级抽验及综合监管项目经费支出245,000.00元,已按要求完成基本药物检验150批次、药品监督检验100批次工作任务。8、红财社发〔2018〕147号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经费支出14,873.90元,已按要求完成食品检验20批次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3,244.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上年(15,832,972.39元)对比,减少9,749,728.02元,减幅达61.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新建的食品检验楼已竣工验收入固定资产,相应的基本建设支出减少;以及在职人员减少2人、自治州补贴停发、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到社保发放导致相应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15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

  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457,373.60元、职业年金27,952.48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0,83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95,463.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5%。

  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政府综合考评奖等人员经费支出3,855,779.08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报销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3,511.90元,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检验工作项目支出1,216,172.3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1,6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

  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91,62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本年度无此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46.47元,完成预算的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70,000.00元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10.47元,完成预算100,000.00元的1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36.00元,完成预算80,000.00元的5.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费用弹性较大,无法准确预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2,246.47元比2017年45,317.00元减少23,070.53元,下降5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7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810.47元比2017年30,849.00元减少13,038.53元,下降4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36.00元比2017年14,468.00元减少10,032.00元,下降69.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出行里程减少,运行维护费降低,以及公务接待人次减少使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10.47元,占80.06%;公务接待费支出4,436.00元,占19.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10.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本年度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810.4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外出参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的抽检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   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人员、实验室资质认证评委和其他业务关联部门接洽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本年度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部门资产总额42,764,267.38元,其中,流动资产208,376.36元,固定资产42,555,891.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2,860,428.1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160.72元,其中;流动资产比上年(325,699.21元)减少117,322.85元,固定资产比上年(31,916,311.47元)增加10,639,579.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比上年(10,618,417.42元)减少10,618,417.42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1辆(无偿划拨),账面原值227,97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经费1,251,298.41元(包括上年结转资金),实际支出合计1,216,172.31元,项目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完成食品(含保健食品)抽样检验606批次,完成药品检验500批次。(具体项目开支情况详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本年度已按要求完成食品检验674批次、药品检验564批次,为辖区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而且节约了项目经费,使项目资金发挥出了应有的效益和作用。因此,本单位对本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详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工作责任到人,制定尽可能具体和完善的工作计划,项目资金的使用遵守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项目负责人实时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工作的责任人进行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详见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90,229.39元,本年度总收入5,901,391.34元,总支出6,115,396.04元(包括事业基金弥补的支出32,151.67元),年末结余208,376.36元。本单位建立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能有效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保障单位资产的安全。经过向各项工作责任人核实工作完成情况,并核查资金使用情况,本单位本年度各项工作已按上级部门要求超额完成,评价情况实事求是,本单位本年度综合评价为:优。(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新建食品检验楼一栋,本年度竣工验收完成,将再建工程10,618,417.42元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二)本单位本年度“应付账款”328,844.65元,为建设食品检验楼所欠工程款。

  (三)本单位本年度无偿划拨一批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37,030.00元)给新成立的单位:红河州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当年财政安排拨给的资金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当年财政安排拨给的资金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发生的人员和办公等费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日常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发生的费用支出,一般包括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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