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3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及上级部门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参加州内主持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审查设计、施工招标单位资格;参加施工图设计会审;审核《开工报告》,对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不是指全委托监理);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审核本地区施工企业检测人员及项目监理工程师资质;
参与本地区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秀工程的评审及报省“三优”项目的评选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应报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审查;
总结质监工作经验,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局及上级质监站报告。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8年我站监督在建高速公路项目10个,鸡羊高速公路17.5公里,投资11.59亿元,泸弥高速公路一期63.241公里,投资52.57亿元;泸弥高速公路二期22.57公里,总投资19.93亿元;新鸡高速公路38.11公里,投资39.2348亿元;元蔓高速141.57公里,投资208.5978亿元;元绿高速公路57.25公里高速、24.22公里一级公路,总投资143.83亿元;蔓金高速公路50.57公里,总投资78.17亿元;石泸高速公路24.11公里,总投资34.36亿元;建个元高速公路124.797公里,总投资224.16亿元;蒙屏高速公路40.5公里,总投资61.2亿元;4个国道改造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总里程70.39公里,总投资7.7亿元;一级公路1个,1.525公里,投资1.0133亿元;
2、10个高速公路项目除了泸弥高速公路一期、新鸡高速公路、鸡羊高速公路完成了交工验收以外,其余7个项目工程还在进行有序施工。
3、2018年我站共组织2次高速公路综合督查,配合省交通厅进行了2次桥隧专项检查,期间我站又组织1次桥隧专项检查。
4、完成了元绿高速公路、石泸高速公路、弥泸二期高速公路蔓金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考核工作。
5、对全州13个县市农村公路进行定期综合督查。
6、积极配合参加州局组织的全州农村公路项目每月督查工作。
7、参加红河州公路建设的有关参建单位办理信用评价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如元蔓高速公路11-2项目部的6月11日发生的质量问题举报调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1,851,537.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1,537.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1,771,063.50元。其他收入90.48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均有所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人员调资及我单位调入1人及新录用2人导致人员经费小幅增加,所以2018年总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1,762,736.18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923.90元,占总支出的91.50%;项目支出149,812.28元,占总支出的8.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7年度支出合计1,774,763.50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763.50元,占总支出的88.73%;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1.27%。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人员调资及我单位调入1人及新录用2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但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2,923.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160.4元,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812.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87.72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单位公路质量监督日常工作开支以及差旅费的报销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2,736.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027.32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差旅费及办公用品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67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开支。
3.交通运输(类)支出1,212,41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职工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99,6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500.00元,支出决算为9,900.00元,完成预算的1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00.00元,完成预算的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政策。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6,600元,下降82.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100元,下降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厉行节约政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车辆检查工程质量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公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资产总额2,281,651.57元,其中,流动资产210,966.57元,固定资产1,569,2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00,00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8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6,829.7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0,964.54元,固定资产减少697,614.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不变,在建工程不变,无形资产减少180.00元,其他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500,00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075,358.2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1,3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我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相关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我站监督在建高速公路项目10个。10个高速公路项目除了泸弥高速公路一期、新鸡高速公路、鸡羊高速公路完成了交工验收以外,其余7个项目工程还在进行有序施工。2018年我站共组织2次高速公路综合督查,配合省交通厅进行了2次桥隧专项检查,期间我站又组织1次桥隧专项检查。完成了元绿高速公路、石泸高速公路、弥泸二期高速公路,蔓金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考核工作。对全州13个县市农村公路进行定期综合督查。积极配合参加州局组织的全州农村公路项目每月督查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6分,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各项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对工程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核查,对权限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要求业主上报质量监督申请,核发的质量监督通知书,并依照监督通知书内容进行质量监督;做好权限范围内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转序,整理资料并下达转序通知书;组织或参与全州权限范围内公路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的前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出质量检测报告;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安排3~4次质量大检查,保证在建公路的工程质量。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一是梳理我站在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方面的责任边际和清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二是梳理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促使其落实责任;在日常管理和督查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从业单位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要求;三是按照“计划制定、实施组织、检查督办、持续改进”的方式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单位认真积极做好监督工作及检测工作,以及在党务工作、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由于这三项费用的滥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的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不良行为,故为社会普遍关注。
三、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