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57-8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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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的基本职能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切实履行好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新技术推广等工作职能。通过将商品林逐步转换为生态公益性质的生态林,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管护,确保林场生态公益性生态林面积达90%以上。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我场改革启动的第二年,也是实施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重要的一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机制体制和功能职责的改变,在年度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以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为己任。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建设“森林红河、美丽红河”和林业“三州”战略目标;并按上级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在上级有关部门及主管局的关心支持下,切实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1.党建工作
政治思想教育,理论学习方面。一年来在州林业局党组、鸡街镇党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林场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安排和要求,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建工作方面。 全场以场党支部为领导主体,在认真组织完成好防火、生产、林政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派出五人组成扶贫工作组,全脱场进驻绿春进行扶贫,并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了扶贫任务。一年来书记与各副场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份,与党员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47份。
通过场党支部组织全场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场党支部党员的整体素质。体现了党组织的先进性。不断解决和完善前一阶段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更好地完成了场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全场没有发现任何一起违纪、违法行为。充分体现了党支部的领导能力,发挥了林场党支部的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现林场在场党支部的带领下,正在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2.营林生产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下达我场2017年森林抚育补贴任务20000亩,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任务10000亩,低效林改造任务5000亩;2018年珠江防护林工程任务3000亩,各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成。
实施情况:①根据下达的任务,编制了《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作业设计》,《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并通过专家组评审,经批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现完成森林抚育20000亩,占计划实施面积100%;完成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10000亩,占计划实施面积100%;完成低效林改造5000亩,占计划实施面积100%,场里组织了检查,达到了作业设计要求。②编制完成《云南省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2018年珠江防护林工程作业设计》,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经批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现完成珠江防护林工程3000亩,占计划实施面100%,其中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坡地治理1000亩的工作正进行开展实施中。
3.生防工作
通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100%监测覆盖率,实现了100%的无公害防治。虫害的发生防治情况:2018年林场区域发生病虫害0.782万亩,其中松纵坑切梢小蠹0.05万亩、华山松木蠹象0.64万亩,紫荆泽兰0.092万亩,通过人工清理防治已全面完成防治,有效地控制病害虫的蔓延危害。对文山松毛虫寄主面积3.2万亩、松纵坑切梢小蠹寄主面积1.6万亩、华山松木蠹象寄主面积1.6万亩、桉树1.4万亩实施监测,监测覆盖率达100%。
4.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共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8份,采伐面积155.09公顷、采伐蓄积964.36立方米、出材量264.17立方米。其中:1、个旧市鸡街镇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场项目办理采伐证5份,采伐面积19.8公顷、采伐蓄积866立方米、出材量231.7立方米、树种为桉树、思茅松、其他阔叶、柏树。2、防火通道办理采伐证1份,采伐面积0.92公顷、采伐蓄积24.09立方米、出材量10.19立方米、树种为直杆桉。3、2017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办理采伐2份,采伐(抚育)面积134.37公顷、采伐蓄积74.27立方米、出材量22.28立方米、树种为桉树、云南松、马尾松、柏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林业规程进行了监督管理,做到了伐前拨交、伐中监督。2018年5月,按州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接受了州林业局对本场林木采伐情况的抽查。经检查本场采伐工作管理监督到位,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林地保护利用工作情况:
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情况。个旧市鸡街镇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场项目,已获省林业厅批准使用林地,占用面积32.1828公顷。按照已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林地补偿费三项计4077524元、植被恢复费2716525元合计6794049元,款已到账。
2018年1月25日,依法批准占用林场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已开工。动工前林政股已对施工方下发了《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伐前告知书》明确了使用林地的四至及林木采伐的界线、面积、蓄积等监管范围。
林地纠纷调处及植被恢复工作情况:
纠纷调处工作,2018年1月19日,接受了建水县林业局对坡头乡阿西冲村委会干冲小组与本场因林权证界址重合的林地纠纷调处。现场意见:林场的国有林地范围确权办证在前,维护国有林权的合法权益。
植被恢复造林,2018年7-9月,依法对本场因鸡街渣场、改建防火通道进行异地植被恢复。克服困难,当年投入18万元实施异地恢复人工造林。面积计500亩、造林地点坡头林区干冲片区。已全部验收合格。
执法工作,移交个旧市森林公安局林火案件3起3人。其中,立刑事案件2起2人。因护林员普忠得失踪,依法向建水县公安局报案。现已查明,系被谋杀,现案件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因林木采伐、林地保护、林区秩序等向场干部职工及驻地群众进行普法教育320人/次。全场林政执法员教育制止各类违规16人/次。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打击。个旧市鸡街镇甸尾村委会温水塘、一碗水村民小组部分村民非法占用本场林地一事。林场从2017年12月起,已向个旧市、红河州森林公安局进行报案,因一地多证造成的原因,难于查处。就此事已向州林业局及个旧市鸡街镇政府报告并请求予以帮助解决。林场已主动联系个旧市国土局,反映相关情况。本场已向当事人下发停工通知书12次。
三项工作情况:
2018年2月24日开始,按各级政府要求。根据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简称三项工作)开展了相关的工作。按属地原则、配合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于本年3-4月完成了年度出数工作;5-6月林地变更工作;6月底动员,7月开始,至今还在进行中的森林资源监测中的森林督查工作、10月开始至今的主要指标监测工作。按相关要求,向三个县市提供了126个疑似图斑的核实情况、移送违法线索40条、按时上报了8套表格、相关的情况说明2种、自查和整改及恢复报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5.天保公益林工作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面积56627亩,其中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国家级公益林38127亩,(个旧市辖区12713亩、建水县辖区25414亩);省级公益林18500亩。天然森资源保护工程管护面积为3.8万亩,按管护面积和范围与各县市及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A、B合同),管护责任区已全部落实到位,管护措施、责任明确,收存巡山日记,更新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业务系统数据。
6.森林防火工作
2018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在上级领导、州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林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期持续的高温干旱天气给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虽然林场范围没有发生森林火情,但今年林场共接到火情28起:外围火11起、荒火16起、烧地草1起。其中机动支援3起:分别是大屯、福家营、草皮塘。林场与个旧市交界外围火侵入,共同处置森林火情2起,受害森林面积361亩:其中“303”个旧市吉源矿治有限公司后山森林火情,受害森林面积113亩;个旧市鸡街镇田房后山一号洞梁子“4.14”火灾,受害森林面积248亩,在扑救中轻伤2人、亡1人。与上年相比,火情次数上升了47%。
森林防火宣传。刷新宣传标语280余条,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208份,张贴《红河州人民政府2018年度森林防火命令》60余份,全场共召开各种森林防火宣传会议51次,出动车辆61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9860余份,五彩旗20份,入山护林4229人次。坡头林区国道旁新建1块宣传标牌,刷新永久性宣传碑(牌)1块,在林区重点施工单位、学校和林区要道张贴或发放《森林防火条例》宣传资料9860余份,和鸡街政府联发高危火险通知书30份,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普遍增强,野外用火进一步规范,防范意识逐步增强。
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进入防火期先后召开2次全场森林防火工作会、9次重点林区森林防火会,先后6次组织督查林区防火工作。分别与各林区边缘的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了山头地块。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38份;建立森林防火短信平台,定期发布火灾情况、火险等级及警示短信160余条;并在重点林区、重要路口、村寨等人口密集地刷写标语280余条;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督查2次。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完善《林场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扑救预案》、《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州防火指挥部代建代养专业森林扑火队1支60人。防火期间,林场共扑救森林火情28起。积极配合森林公安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和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基础设施建设
专业队营房建设:在主管局的关心支持和大力倡导下,根据林场发展需要,在场区内规划拆旧维修专业队营房。
场部机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完善,以进一步提升林场整体形象,美化绿化工作、生活环境,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8.林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资金短缺。在引进项目的同时,只靠项目专项资金不能完成项目的实施,存在资金缺口,过去不足部分是由林场自筹资金解决,现在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靠林场根本无法解决,只有通过同级财政进行配套,以顺利开展项目的实施,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防火季节日趋临近,防火资金同样只有靠政府主导,同级财政配套解决。
林地权属纠纷。林场林权证和农户的土地承包证在某些地块存在一地两证或一地多证的现象,林地被强行开垦造成流失,林场林地权属无法得到保障,权利受到侵害。
基础设施薄弱发展滞后,林区道路、生产生活设施落后,无法达到道路网络化、通讯覆盖,严重制约了林场的发展。
场群矛盾仍然存在,林地被侵占、蚕食、山火频繁等现象时有发生,林政执法困难重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048,328.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23,711.88元,占总收入的95.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24,617.00元,占总收入的4.61%。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4,255,097.53元,增幅26.9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831,587.82元。其中:基本支出9,642,803.10元,占总支出的51.21%;项目支出9,188,784.72元,占总支出的48.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6,648,254.79元,增加54.57%,主要原因分析:原因为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增加。同时2018年尚有未完成项目, 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323,130.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42,803.10元。与上年对比: 比上年增加265,076.70元,增幅2.8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88,784.72元。与上年对比: 比上年增加6,383,178.09元,增幅227.52%,主要原因分析: 原因为2017年尚未完成项目,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609,898.32元在2018年全面完成项目。2018年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增加,同时2018年尚有未完成项目, 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323,130.60元,预计2019年将全面完成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森林管护、森林培育、林业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1,750.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7%。与上年对比: 比上年增加6,520,271.11元,增幅55.63%,主要原因分析: 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2017年尚未完成项目,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609,898.32元在2018年全面完成项目。2018年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增加,同时年末尚有未完成项目,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323,130.60元,预计2019年将全面完成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8,86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2,400.00元;遗属生活补助55,627.00元;死亡抚恤665,030.00元;在职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6,485.4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18.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422,86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823,921.90元、农村公益事业10,000.00元、森林培育5,013,721.51元、州森林防火专业队1,200,000.00元、林业贷款贴息6,200.00元、林业防灾减灾100,936.00元、其他林业支出2,268,090.0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8,0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7,562.79元,完成预算的8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3,356.79元,完成预算的8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206.00元,完成预算的98.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黄标车辆报废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7,402.57元,下降1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685.07元,下降17.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717.50元,下降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黄标车辆报废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356.79元,占86.08%;公务接待费支出44,206.00元,占13.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3,356.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3,356.7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防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20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2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与林业相关单位,管护森林资源区域涉及相关单位的交流和日常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岩寨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25,647,423.23元,其中,流动资产5,342,331.06元,固定资产20,305,092.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1,397.9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1,145.48元,固定资产增加170,252.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322,3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50.00 元,已全额上缴国库;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0,3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8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32,34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 林业事业机构——红财预指(2018)043号,红财预指(2018)096号 州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120万元。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
2. 森林培育——红财农(2017)34号 中央森林抚育200万元;红财农发(2017)72号 中央低效林改造105万元;红财农(2017)36号 省级低效林改造50万元;红财建发(2018)133号 中央珠江防护林三期工程150万元。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
3.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8)11号 护林防火经费10万元。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 林业事业机构——红财预指(2018)043号,红财预指(2018)096号 州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120万元。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做好2018年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红河州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良。
2. 森林培育——红财农(2017)34号 中央森林抚育200万元;红财农发(2017)72号 中央低效林改造105万元;红财农(2017)36号 省级低效林改造50万元;红财建发(2018)133号 中央珠江防护林三期工程150万元。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良。
3.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8)11号 护林防火经费10万元。项目总体目标: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 林业事业机构——红财预指(2018)043号,红财预指(2018)096号 州森林防火专业队经费120万元。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完成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红河州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林火当日扑灭率达95%,火案查处率80%以上。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组建专业队达到真正的半军事化管理水平。
2. 森林培育——红财农(2017)34号 中央森林抚育200万元;红财农发(2017)72号 中央低效林改造105万元;红财农(2017)36号 省级低效林改造50万元;红财建发(2018)133号 中央珠江防护林三期工程150万元。项目计划情况:①森林抚育计划实施20000亩,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计划实施10000亩,低效林改造计划实5000亩。②珠江防护林工程计划实施3000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项目实施情况:①根据下达的任务,编制了《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作业设计》,《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2017年度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并通过专家组评审,经批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现完成森林抚育20000亩,占计划实施面积100%;完成国家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10000亩,占计划实施面积100%;完成低效林改造5000亩,占计划实施面积100%,场里组织了检查,达到了作业设计要求。②编制完成《云南省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2018年珠江防护林工程作业设计》,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经批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与之签订施工合同。现完成珠江防护林工程3000亩,占计划实施面100%,其中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
3.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8)11号 护林防火经费10万元。目标完成情况:铲除森林防火通道 ,刷新宣传标语280余条,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208份,张贴《红河州人民政府2018年度森林防火命令》60余份,全场共召开各种森林防火宣传会议51次,出动车辆61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9860余份,五彩旗20份,入山护林4229人次。坡头林区国道旁新建1块宣传标牌,刷新永久性宣传碑(牌)1块,在林区重点施工单位、学校和林区要道张贴或发放《森林防火条例》宣传资料9860余份,和鸡街政府联发高危火险通知书30份,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普遍增强,野外用火进一步规范,防范意识逐步增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执行,严格管理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由于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各项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均能确保在规定的范围内运作,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与原则、申报与管理、监督与检查,在具体项目实施中,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思路创新、组织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手段创新等,切实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由于项目是针对公益性建设,所以不产生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一是增加林地面积,在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同时,也增强了林地的生态功能效益;二是林木成林后,在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缓解地球“温室效应”,防治荒漠化,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灾减灾,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通过森林资源的管护、森林抚育可以优化森林结构、解决森林质量问题、提高内生存环境质量,如纯林多、密度大,既影响林木正常生长,又带来了发生火灾和病虫害的隐患;再者通过抚育项目,对周边的工农业生产、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提供重要的保障。使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大大减少,可促进当地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红河州石岩寨国有林场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建设“森林红河、美丽红河”和林业“三州”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基本职能作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