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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lyhcyyhswfzjy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云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 依法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组织和督促全州开展检疫对象普查,对全州林业植物检疫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指导,负责全州《植物检疫证书》发放、核销工作。 

  3. 组织、指导、监督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及防控工作,发布全州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和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趋势预报,制定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方案。 

  4. 指导和督促全州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反应四大体系建设工作。 

  5. 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项目的管理与技术指导,协调处理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除治和应急物资的贮备,指导全州推广生物农药、仿生农药及无公害农药的科学使用,做好新农药、新器械、新技术的实验和推广,举办各类业务技术培训;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森林法》《行政许可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法律和法规;组织全州开展印制宣传资料、手提袋、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积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信息宣传工作。 

  2. 组织全州开展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共检疫种子5.8吨,产地检疫苗木0.836万亩,调运检疫和复检苗木2971.2万株,检疫木材48.1236万立方米,产地检疫花卉25万株,调运检疫药材751吨。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组织行动162次,出动人员638人次,检查涉木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392户,木材10万立方米;检查苗木花卉基地349个,苗木5118万株;检查木质包装箱、线缆盘207个。查处无证运输、货证不符运输木材、苗木案7起,涉案菜板8821块折合木材17.6立方米和种苗100株,涉案金额11.007万元,处罚金额0.6457万元,对违法人员给予没收木材、罚款及警告处理。与红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开展“服务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进出口林产品安全”联合专项行动,开展宣传动员、调研,对内外检部门信息互通共享、联合开展有害生物监测和检测鉴定、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了共识。 

  3. 加强对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林业有害生物突发地区的监 

  测预警工作,全州初步建立了州、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点, 

  共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1646.8万亩。 

  4. 组织全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冬春虫情调查发生面积21.9919万亩、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等普查共调查松林面积520.43万亩。 

  5. 组织全州开展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完成防治面积48.5331万亩,有效控制有害生物扩散蔓延。 

  6. 对蒙自、开远、弥勒、泸西、屏边、河口、金平、绿春、红河、元阳10个县市森防站滇南重点生态林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7. 全州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2‰,比省林业厅下达指标低3.3个‰;无公害防治率95.1%、测报准确率98.1%、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分别比省林业厅下达指标高12.1%、8.1%、1%,全面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的防控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2,648.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2,648.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6,924.33元,主要原因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补助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54,432.72元。其中:基本支出727,295.80元,占总支出的50.01%;项目支出727,136.92元,占总支出的49.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06,999.48元,主要原因是向相关单位转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补助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7,295.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555.6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7,136.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7,555.12元,主要原因是向相关单位转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补助费;购置办公设备。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占项目支出的93.67%;资本性支出占项目支出的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4,432.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6,924.33元,主要原因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补助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主要用于兑现绩效目标奖;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72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中人”记实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12,58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必需的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9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03.00元,完成预算的4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03.00元,完成预算的43.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271.00元,增长32.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1.00元,增长32.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产生州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交流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20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内、州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71.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91.52元,主要原因是未交办公室物业管理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营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资产总额503,810.91元,其中,流动资产139,716.51元,固定资产364,094.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583.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783.79元,固定资产减少9,3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5,5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60,8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9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99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2017)36号 上年结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88,058.20元。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 

  2.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7)118号 上年结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培训资金66,000.20元。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 

   3.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7〕125号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00,0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173,078.72元,年末结转126,921.28元。 

  4. 2130216林业检疫检测——红财农发〔2018〕71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400,000.00元。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2017)36号 上年结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88,058.20元。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5万亩,成灾率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 

  2.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7)118号 上年结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培训资金66,000.20元。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5万亩,成灾率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 

  3.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7〕125号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00,000.00元。总体目标: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5万亩,成灾率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项目经费支出173,078.72元,年末结转126,921.28元待2019年继续实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 

  4. 2130216林业检疫检测——红财农发〔2018〕71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400,000.00元。总体目标: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5万亩,成灾率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项目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无结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2017)36号 上年结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88,058.20元。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8.5万亩,成灾率3.2‰、无公害防治率95%、测报准确率98%、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2.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7)118号 上年结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培训资金66,000.20元。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8.5万亩,成灾率3.2‰、无公害防治率95%、测报准确率98%、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3.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红财农发〔2017〕125号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300,000.00元。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8.5万亩,成灾率3.2‰、无公害防治率95%、测报准确率98%、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4. 2130216林业检疫检测——红财农发〔2018〕71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400,000.00元。项目年度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8.5万亩,成灾率3.2‰、无公害防治率95%、测报准确率98%、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红河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含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上年结转项目),共涉及项目4个(对下转移支付1个、上年结转项目2个),资金854,05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按照要求,2018年我局组织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紧扣《红河州林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部门职能定位,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事中监控有效,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3. 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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