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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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属红河州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单位涉及机构改革,并且上级机关未制定“三定”方案,因此我单位沿用原部门工作职责。履行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航道维护、界河管理、水路运输管理、船舶检验、船员管理、航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接受省地方海事局业务指导的同时,又对13个县市地方海事处进行业务指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处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水运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优化水运资源配置,营造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能力,切实维护通航秩序稳定;加强干部队伍、执法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促进行风政风持续好转,努力提升水运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党的建设。
围绕主要工作任务,我处认真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平安交通,着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开展打击水上非法运输行为;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超限和配员不足,严厉打击非车渡载车行为;加强“六月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州有水运企业8家,其中1家在筹建期。水上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结合事故“四不放过”深入企业进行整顿调查,发现很多水运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有岗位、有制度,但企业管理人员变换频繁,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安全业务不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抓好汛期应急各项工作。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红交发【2018】331号)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传达。
为加强对汛期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以红海57号《红河州地方海事局转发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各县市地方海事处,并对汛期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以《红河州地方海事局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红海【2018】58号)制定汛期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对全州水运企业及存在隐患的渡口、船舶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汛期重点督查小河口临时渡口及小蔓提渡口2次,排查、整改完成隐患23项。督促各水运企业开展汛期人员落水、船舶机械事故、消防安全等演练,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为确保汛期信息的畅通,准确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及资料,我处专门安排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截至目前,报送汛期安全生产月报4份;报送汛期安全生产日报51份。
四是加强日常督查,排查隐患。在日常安全督查中重点对企业安全体系的运作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推动水运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提高;严格监督,力求万无一失,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州水运实际,对各水运企业、部分涉水乡镇开展安全督查;截至第三季度,水上交通领域未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未出现典型违法行为。
结合我处在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红河州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红海[2018]50号),开展为期半年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2018年我处分别4次对小蔓提、小河口、漫发村水域非法载客的“三无”船舶、违章作业船舶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依法依规取缔该类船舶,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共向涉及无证运营“三无”船舶5艘,向船主发放《海事安全督查通知书》4份;针对石屏县杨四庙渡口在农历二月二 “龙抬头”期间人员密集出行的实际情况,我处于3月16日至17日对石屏县杨四庙渡口开展专项检查,并值守至深夜。至2018年10月,我处共出动巡航艇巡查12次,车辆23辆次,出动海事执法检查人员60余人次,检查船舶220艘次,检查渡口50道次,下发安全检查通知书23份,整改通知书1份,海事安全督查通知书4份。
五是抓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水上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红交发电【2018】1号)及《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州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红交发电【2018】2号)的要求,我处成立了以处长为组长的水上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州水上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工作。
同时结合水运工作实际,我单位将扫黑除恶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督查中,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截至目前,共摸底排查4个县市4家水运企业,发放、回收调查表格4份。报送工作信息11份,县市地方海事处共报送270份。
二、规范管理,着力优化水运市场环境
一是规范船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力做好水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和解决部分经营者经营资质不达标、违规挂靠等问题,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努力建立安全、有序、公平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规收费等行为。加强船舶、船员管理,深入开展船员专项检查,加强船员培训,提高船员的适任能力。着力维护水上通航秩序,强化与普洱、文山的交界水域安全监管,完善水上联合巡查巡航、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
为规范我州机动船舶驾驶资格,结合船员培训实际需求,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云南交通技术学院)请示州地方海事局批准后,在建水县举办了两期内河机动船舶培训班,第一期42名人员经培训取得船舶适任证书,第二期39名人员经培训合格。
同时为总结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及提升全州海事人员业务水平,我局计划于11月组织召开全州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及业务培训会。
二规范船舶管理,组织、指导船检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云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海监【2018】40号)要求,我处以《红河州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红海【2018】17号)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州共现场检查651艘次,报送统计表7份,检验船舶47艘。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红审改办〔2018〕15号), “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审批”,船长小于15米的“船舶定期检验”、“船舶临时检验”三项行政许可审批下放至县市实施。为确保船检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处分别指导完成了燕子洞、建水滇湘航运有限公司、开远南洞等地的船舶年度检验工作。
三是规范水运企业经营管理。根据省地方海事局安排,我单位9月下发了《红河州航务管理处关于开展2018年水运企业工作核查的通知》(红航发[2018]4号),计划于11月、12月对全州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全方位的年度督查。
三、强化基础,着力推进库湖区项目前期
督促县市认真推进航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石屏异龙湖航道整治项目、泸西云鹏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前期准备工作。
2018年5月16至17日,以国务院参事张元方为组长的调研组一行到我州对中越红河航运发展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对红河界河航运综合开发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有了深入了解,为下一步从国家层面推进红河界河航运综合开发项目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我处将石屏异龙湖航道整治项目、泸西云鹏、马堵山、南沙库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上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合计969,10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9,103.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169,867.88元)减少了200764.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收入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150,907.55元)减少150,907.55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8年度支出合计971,920.93元。其中:基本支出813,499.16元,占总支出的83.70%;项目支出158,421.77元,占总支出的16.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比上年(3,564,168.83元)减少2592847.9元,减少72.74%,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照合同已完成对中越红河界河航运项目相关费用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3,499.16元。比上年(978,849.45元)减少165350.29元,主要是因为减少办公设备购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421.77元。比上年(2,585,319.38元)减少2426897.61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照合同已完成对中越红河界河航运项目相关费用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920.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3,413,387.26元)减少2441466.33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按照合同已完成对中越红河界河航运项目相关费用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7%。其功能科目为2013601,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绩效工资;
2.交通运输(类)支出683,21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0%。其中:2140123款支出158421.77元,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巡逻艇维护资金; 2140136款支出524790.76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工资和税费、电费、日常公用经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48,8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其功能科目为2210201,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3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35.00元,完成预算的83.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16.00元,完成预算的96.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9.00元,完成预算的19.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合理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2216.39元,下降85.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435.39元,下降8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1.00元,下降43.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买海事执法执勤用车1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16.00元,占95.96%;公务接待费支出1,019.00元,占4.04%。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1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216.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上交通安全督查、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资产总额510,242.99元,其中,流动资产179,602.49元,固定资产323,703.00元,无形资产6,937.5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330.4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2080.47元,固定资产减少755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2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那兰、马堵山库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多次下发了州地方海事局关于开展水上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主体,细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按照船舶安全检查细则,积极开展年度的客运船舶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巡航艇巡查20次,车辆50辆次,出动海事执法检查人员80余人次,检查船舶60艘次,检查渡口40道次,下发安全检查通知书25份。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年度的营运船舶安全检查及检验。全年共检查、检验船舶60艘次。完成省级布置的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整治船舶900艘次。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96.92分,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各项目标。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为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监督计划目标完成,单位年初制定安全生产监督计划,计划结合上级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明确年内需检查督查的频率、检查督查内容。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计划逐步实施,同时又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专项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等专项督查检查,做到对全州水运企业、重点库区、重点区域全覆盖。
为确保完成年度船舶检验工作,单位认真梳理全州151艘运营船舶年度检验时间,做到早提醒、早准备。对到期的船舶,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开展现场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水运企业或个人,对检验合格的船舶颁发检验合格证书。
为规范我州机动船舶驾驶资格,结合船员培训实际需求,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云南交通技术学院)请示州地方海事局批准后,在建水县举办了两期内河机动船舶培训班,第一期42名人员经培训取得船舶适任证书,第二期39名人员经培训合格。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通过既定目标的完成进一步抓好了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运输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不断强化了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对重点库湖区、重点水域水土交通安全监管的力度,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航行和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通过严把水路客运企业、船舶市场准入关,提高了企业及船舶的市场质量。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政府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