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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gdjglglj/2024-000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对州管高等级公路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协调、指导全州高等级公路的通行费征收行为;负责审核鸡石、通建、鸡蒙等高等级公路的养护、大中修工程年度计划,督促BOT项目做好公路养护、大中修工作,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查高等级公路经营单位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公路的完好畅通等。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领导,深入学习,大力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吃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的中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按制度办事,注重实效,积极工作,扎实推进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3)、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4)、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强化服务,车辆通行费稳步增长。

  加大对州管高等级公路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各运营公路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收费窗口形象。

  3、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管理工作再创佳绩

  (1)、在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州管高等级公路运营安全监督工作。

  (2)、积极参与在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督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本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829,917.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9,917.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5,068,005.84元)减少238,088.62元,降低4.7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退休人数增加一人,人员经费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103.60元)减少103.60元,即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767,390.59元。其中:基本支出4,414,975.09元,占总支出的92.61%;项目支出352,415.50元,占总支出的7.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比上年(4,971,922.56元)减少204,531.97元,降低4.11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退休人数增加一人,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14,975.09元。与上年(4,547,125.94元)对比,减少132,150.85元,降低2.9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一人,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2,415.50元,与上年(424,796.62元)对比减少72,381.12元,减少17.04%,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拨入减少。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州管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7,390.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4,971,818.96元)减少204,428.37元,降低4.1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退休人数增加一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8,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6%,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绩效奖励;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02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主要用于支出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记实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316,018.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6%,主要用于工资薪金、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及项目经费的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3,8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支出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999.59元,完成预算的5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999.59元,完成预算的6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77,984.00元)减少23,984.41元,下降3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984.41元,下降3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99.59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999.5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999.5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及高等级公路病害、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资产总额1,448,530.51元,其中,流动资产450,713.51元,固定资产993,40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41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386,783.8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746.63 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2,526.63元,固定资产993,402.00元无增减,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78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122.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122.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州管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专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达到《公路法》《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和指标,单位自评分:97.86,自评结果: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完成全年定期对州管高等级公路的巡查,具体为路面平整情况检查、边坡稳定检查、桥梁观测检查、排水系统检查、标志标牌的检查和隧道检查,督促各经营单位及时修复存在的病害,确保州管高等级公路的安全畅通;

  (2)、满足高等级公路优良率的要求;

  (3)、达到《安全生产法》、《公路法》的要求和指标,确保高等级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2、协助有关部门建成绿色完全、畅通高效、科技引领,服务优质的现代交通路网。

  3、扎实开展高等级公路运营监管,做好公路病害排查并督促及时检修养护,确保公路畅通。

  4、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措施,促使州管高等级公路(含BOT项目)又好又快发展。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用于我局退休人员退休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的支出等。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指用于我局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项目工作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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