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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2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499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红河州煤炭工业管理局、红河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红河州中小企业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1.拟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 。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

  5.推进工业体制改革的管理创新,拟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6.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责任。

  7.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8.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负责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机械化改造项目的管理,负责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9.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

  10.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2.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省委给红河州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四个新要求”和州委“13611”工作思路,站位全局、立足本职,发挥优势、创新实干,完成或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1.着力强化工业支撑地位。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实施《新型工业强州行动计划》,探索推行《2018年县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健全完善定期召开经济工作分析汇报会、县市委书记工作调度会、日常工作督查与情况通报等机制和举措,进一步明晰了新型工业强州的战略思路、目标和工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稳增长、促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动态跟踪协调服务,全力抓好生产要素保障,组织开展电力市场化竞价交易、降低铁路运费、减税降费等降本增效“组合拳”,安排下达各类企业补助资金10218.5万元。紧盯重点县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抓好运行监测预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落实,工业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2018年全州工业实现增加值533.04亿元,同比增长12.5%,拉动GDP增长4.53个百分点,对GDP增长贡献率达46.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5%,超省级下达目标任务0.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53.7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利税总额193.3亿元,同比增长15.4%。

  2.着力推动重点工业项目落地见效。全面推行“会议协调、并联审批、互不前置、负面清单管理”的项目审批模式,项目前期及落地建设全面提速。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头,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和督导,并将重点工业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对19个重点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年共有27个工业项目被列为全省“三个100”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州级技改工业项目102个;完成非电工业投资379亿元,同比增长14.1%。惠科铜箔铜杆竣工投产并开创我州有色行业产业链延伸的典范,弥勒创信电子、开远汇远服装、建水宏斌食品等项目相继投产,红云红河烟厂技改搬迁、云锡集团铅改锡异地技改搬迁、铂骏年产20万辆多功能皮卡车、建水涌顺铝业年产15万吨中高端铝合金新材料、源鑫炭素阳极(二期)和河口润盛信息产业园等项目有序推进。

  3.着力促进重点产业健康稳步发展。持续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进“三品”行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和“三名”活动(建名企、育名品、树名家),抓紧推动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全州年产值超过10亿元企业达25户,增4户,共有7户工业企业入选“全省百强企业”名单。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电子信息、生物制药、食品加工、汽车制造等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2018年新兴电子、医药、食品和工艺品制造四个行业合计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长7.8个百分点,增长贡献率达57.8%。轻重工业及轻工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非烟工业成为拉动全州工业快速增长的主要引擎。下大力气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挖掘潜力、扩规增量,全州规上工业企业达402户,比上年新增92户、净增49户,完成省级下达净增目标任务的245%。全力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全州累计投放新能源汽车2151辆,完成建设充电站33座、充电桩729个,初步形成多领域、多行业、多业态协同发展格局。各县市在重点产业培育上聚焦发力、竞相发展,开远市依托热电汽循环利用项目和轻工业园走出了一条转型升级、产城融合的路子,泸西县净增规上工业企业占到全州的28.6%。

  4.着力发挥园区平台优势。坚定不移推动“三区”联动、市区融合,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1%,综保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50亿元,跨合区惠科电子信息产业园入驻企业(项目)达26户,“三区”平台支撑和产业聚集效应得到有效释放。严肃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个旧、建水、弥勒、泸西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用,个旧市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弥勒食品加工园区、石屏豆制品园区等园区聚集功能更加强化。聚焦产业特色优势抓好园区招商引资,全州13县市工业园区共招商引进工业项目数达48个。2018年各工业园区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912.72亿元,增长17.2%,占全州规上工业总产值的62.2%;规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33.37亿元,增长14.6% ,占全州规上增加值的51.1%;固定资产投资122.39亿元,入园规模以上企业达231个。

  5.着力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全面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坚持发展民营经济不动摇,大力实施微型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成长、“专精特新”民营小巨人“三个工程”。实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实行州、县(市)领导挂钩民营企业制度,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全省民营经济争先进位十强县考核评价中,河口县、屏边县、蒙自市、金平县、绿春县分别排名全省第一、二、三、六、九名。州内8户民营企业获“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称号,6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获云南省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全年新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8户;认定州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8户;5户民营企业获省级上台阶奖。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全年获省风险补偿贷款13.6亿元。全州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701.5亿元,增长13.3%,超全省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增速继续名列全省第一,拉动全州经济增长4.9个百分点,对全州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1%。民营企业户数达到22.6万户,其中私营企业3.5万户;民间投资增长20.7%,增速与全省持平。

  6.着力加快两化融合发展步伐。落实“网络强国”建设各项任务,全力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州光缆总长度(皮长)达11.6万公里,光缆通达率城区100%、乡镇100%、农村95.5%;宽带网络覆盖率城区100%、乡镇100%、农村96.1%;移动基站21529座(4G基站12142座),4G网络覆盖率城区100%、乡镇100%、农村95.2%。完成所有通车高速公路4G连续优质覆盖;全州手机用户超过413.4万户,其中4G客户数已突破290.9万户,宽带在网客户数已经超过81.3万户;出口带宽已达1270G,“宽带乡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扎实开展“红河州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及提速降费,79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宽带覆盖率99.6%,27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现人入住网络通,54个国门党建点4G覆盖率100%。积极推动“智慧工厂”建设,润鑫铝业《电解铝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应用及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成功入围国家试点示范项目。

  7.着力淘汰出清过剩落后产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全州有色、钢铁、建材、造纸、印染等12个行业开展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取缔“地条钢”,防止死灰复燃。建立工作协调督查机制,依法依规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出清“僵尸企业”。全年共淘汰和退出18.81万吨铅落后产能;0.3万吨铜落后产能;0.4万吨炼锑鼓风炉产能;3.4万吨造纸落后产能;关闭退出20个煤矿,退出产能 153万吨。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工业领域资源综合利用,目前,全州拥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产品设计、省级绿色园区各1个。2018年全州万元GDP能耗下降11.89%,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红河州无线电监测站;

  2.红河州节能监察支队;

  3.红河州盐业行政执法支队;

  4.红河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5.红河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

  6.红河州散装水泥办公室(红河州新型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0人(退休人员纳入社保中心发入退休金)。

  实有车辆编制9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1辆,事业单位用车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含事业单位用车8辆,其中:散装水泥办基金开支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39,717,470.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34,137.14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3,332.88元,占总收入的0.46%。收入与上年25,046,043.03元对比增加14,671,426.99元,增加58.6%,主要原因分析:增加无线电办公室项目经费支出4,530,000元,增加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00,000元,增加盐务工作经费100,000元,增加省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360,000元,增加省拨中药饮片专项资金250,000元,增加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24,616,807.49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1,428.81元,占总支出的70.49%;项目支出7,265,378.68元,占总支出的29.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与上年26,040,981.45元对比减少1,424,173.96元,减少5.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节能降耗专项支出438,377.99元,减少报废汽车补贴492,000元,减少散装水泥及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支出1,243,303.79元,增加无线电监管经费897,045.1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51,428.81元。与上年18,794,090.44元对比减少1,442,661.63元,减少7.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119,547.14元,减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858,235.31元,减少2个月退休费433,314.38元(上年在本单位发放2个月退休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2%。

  人均情况:人员经费严格执行人社部门批准工资标准,公用经费按财政部门规定,在职行政人员人均7,000元,事业人员人均3,000元,离休人员公用经费地厅级、处级、处级以下分别执行1,900元、1,800元、1,7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65,378.68元。与上年7,246,891.01对比增加18,487.67元,增加0.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报废汽车补贴减少492,000元;二是节能降耗支出减少438,377.99元;三是煤炭安全减少261,045.94元;四是无线电监管支出增加897,045.17元;四是死亡抚恤增加276,524元等,各项目资金有增有减。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行政单位离退休14,861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健康修养及退休干部住院陪护。

  2.死亡抚恤592,960元,用于3名离退休干部死亡抚恤支出。

  3.能源节约利用135,321.9元,用于全州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和预警,加强了我州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管理,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确保了节能目标责任的有效落实。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7,692.5元,用于盐业市场监管54,692.5元、会议费22,200元、散装水泥办(墙办)工作经费20,800元,一是盐业监管经费用于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二是会议费用于召开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大会;三是散装水泥办公室(墙办)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新型墙材先征后返基金清退工作。

  5.无线电监管4,504,512.09元,用于无线电基站建设、无线电信号监测、电磁环境监测、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及无线电干扰查找等专项工作。项目资金的投入加快了我州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步伐,快速提升技术支撑和监管能力,各类无线电干扰的排查速度明显提高。

  6.工业和信息产业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155,608.39元,用于红河州产业布局规划、红河制造2025分项行动指南等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7.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904,600.80元,其中:(1)工业项目前期费200,000元,用于工业项目前期调研等开支;(2)工业转型升级85,180.11元,用于工业转型升级及招商引资工作。(3)纳规升规补助150,160.69元 ,用于组织辖区内纳规升规企业培训;(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469,260元,用于省级和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前期工作。

  8.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759,822元,用于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制造业馆租赁、参展布展工作,电子信息督查组开展工作经费。

  8.煤炭安全100,000元,用于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中云南省地方矿山安全评价院专家技术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91,776.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9%。与上年24,462,551.42对比减少70,775.23元,减少0.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报废汽车补贴减少492,000元,节能降耗支出减少494,638.73元,煤炭安全减少261,045.94元,无线电监管支出增加897,045.17元,死亡抚恤增加276,524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9,0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综合绩效考评奖励,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789,0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综合绩效考评奖励;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4,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7%。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08,255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4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77,641.4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5,363.3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本年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92,96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3名死亡离退休人员抚恤丧葬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9,06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节能降耗专项支出,其中:

  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79,06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节能降耗专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6,846,69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无线电监管、工业和信息化专项经费、项目前期费、南博会经费、煤炭安全等项目支出。其中:

  (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10,341,4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7,6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会议费、盐务工作经费、收费成本返还工作经费。

  (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监管(项)4,487,50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无线电监管经费。

  (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项)155,60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工业项目前期费。

  (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904,6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工业项目前期费、工业转型升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纳规升规培训等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759,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南博会参展工作经费。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煤炭安全(项)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煤炭安全监管执法专家服务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2,2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其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82,2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2,000元,支出决算为345,329.04元,完成预算的49.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7,888.00元,完成预算的96.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5,627.64元,完成预算的4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813.40元,完成预算的39.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公务用车;二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5,329.04元,比2017年368,587.64元减少23,258.6元,下降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7,888元,较上年0元增加57,888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5,627.64元,较上年240,701.35减少175,627.64元,下降2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813.40元,较上年127,886.29元减少16,072.89元,下降12.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而上年没有;二是本年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降低;三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导致下降。增减相抵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888.00元,占16.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627.64元,占50.86%;公务接待费支出111,813.40元,占32.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7,888.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李光昊主任随从聂明同志等6人(省政府批准)前往肯尼亚、南非执行探讨有色金属开发管理与合作,交流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任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627.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5,627.6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节能监察、无线电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813.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813.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指导工作、其他州市考察调研、县市工信部门和企业、招商引资意向企业到本部门办理业务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食堂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4,767.28元,与上年1,532,603.19元对比减少227,835.91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基数减少导致三项费用减少,二是本年公务费紧张导致补助驻村扶贫经费跨年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驻村扶贫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61,146,032.71元,其中,流动资产27,348,300.82元,固定资产33,743,323.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4,408.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5,448,795.88元(调减财政收回数)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97,236.83元,其中:流动资产27,348,300.82元增加5,599,526.83元,固定资产33,743,323.89元增加112,3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54,408.00元减少14,672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固定资产23项,无形资产1项),账面原值56,9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35平方米,账面原值675,5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933.3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7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部门决算涉及本年项目共16个,其中:省级3个,安排资金10,210,000元;省节能监察中心直拨1个,安排资金150,000元,州级12个,安排资金12,107,124元。

  州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4个,安排资金28,580,000元,该资金直拨县(市)未在本部门决算中反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10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工信厅的工作部署,站位全局、立足本职,发挥优势、创新实干,完成或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各项目指标均达到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目标设定合理且较明确,资源配置情况良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基本合理合规;各部门履职情况良好;效果类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各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不足之处主要有:预算编制与调整的准确性有待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合理、财务监控能力有待提升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11表。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

  未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无。

  但由于部分项目资金安排时间较晚,不能及时在年内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原因主要是: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资金有限,为了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在更多项目上起到引导和促进作用,州级在安排资金时考虑与省级安排项目适当平衡,而本年省级安排项目资金9月才公示,致使州级部分项目资金到10月底才安排。

  2.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是建议加强绩效目标的量化处理,对量化处理困难的绩效目标,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定性描述,为下一次评价提供更为充分的依据;二是建议加强往年各绩效目标设置及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工作,加强绩效目标设置经验的总结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三是建议加强统筹部门规划与部门工作内容的一致性,综合考虑部门的整体职能,确保绩效目标的设置更加贴切且全面。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12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州工信委制定的《关于成立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红工信办发[2017]9号),成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州工信委办公室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共同组成绩效自评组实施评价工作。

  自评报告从部门基本情况、绩效自评工作、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主要经验及做法、其他需说明的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13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1.履行职责良好。从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量、非电工业投资增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指标、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工业和信息化整体支出满意四个方面自评。

  2.履职效益明显。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自评。

  3.预算配置科学。从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四个方面自评。

  4.预算执行有效。从严格预算执行、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四个方面自评。

  5.预算管理规范。从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三个方面自评。

  具体内容详见:公开14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算按财政部门要求,含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专户、散装水泥办(新型墙材办)专户并入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节能减排支出、无线电专项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工业转型升级、工业项目前期费、纳规升规奖励补助等。

监督索引号53250000349901111

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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