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7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5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1000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49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州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州城乡建设、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抗震恢复重建、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风景名胜等进行管理。对全州工程建设标准、定额、造价进行规范管理以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概预算,投标、标的,调解和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负责对全州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管理、竣工工程验收备案管理、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负责全州房地产业务、综合开发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在住房指导改革期间一并承担“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工作。负责制定全州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对全州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不懈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紧紧围绕“15636”工作思路,认真抓好“整治两违、治乱、治脏、治污、增绿提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州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满足全州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全力以赴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大力实施一批整体城镇化项目建设,从满足市民的需求出发,建设一批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道路交通、供排水、绿化、路灯、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年完成110公里污水管网铺设,新建和改建城市公厕30座,继续推进个旧、蒙自、开远、弥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海绵城市建设8平方公里以上,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亿元以上。扎实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以滇南中心城市群为主体构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2018年底,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7%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在100%。 

  3.下大力气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力推进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建设,按照“底数要清、政策要明、措施要实、成效要好”的要求,抓实加固改造“一户一方案”、农危改“一户一档”农户台账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加固改造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的开工和进度等各项工作,坚决打赢C、D级危房改造建设攻坚战,确保到2018年4月底,2017年拆除重建和兜底帮建任务全面竣工,12月底前,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县和脱贫出列乡、村的计划任务全部竣工;全力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通过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政府组织团购存量商品房安置、异地建设安置、就地安置等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和改扩翻建推进棚改工作。狠抓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进一步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建立健全预分配和轮候机制,积极公开相关信息,使保障对象尽快分配入住。2018年,计划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6783户,要督促有任务的县市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提请开工建设,确保到2018年10月31日前开工率达100%。 

  4.花大功夫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因地施策去库存,继续抓好《红河州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红河州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力争完成综合房地产投资435亿元以上,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65亿元以上,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395万平方米以上。 

  5.持之以恒培育壮大建筑产业。巩固建筑业良好发展态势,加大建筑业改革力度,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集中力量培育壮大一批建筑业龙头企业,推动建筑业专业扩展和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建筑业增加值,确保建筑产业在拉动GDP增长、增加税收和从业人员等方面作出支撑性贡献。紧紧抓住红河州被列入全省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区域的契机,启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绿色建材、绿色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及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全年争取完成本地建筑业企业产值 338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04.6亿元,同比增长10%,占全州GDP1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室、法规监察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业务科、人防工程科、人防组织指挥科)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州招标办 

  3.事业单位10个(州风景园林管理处、州抗震办、州村镇处、州安监站、州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州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州标准定额站、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州房地产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 3 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503,434.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01,149.2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85.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收入合计37,970,150.56元对比减少16,466,716.36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项目收入拨款减少,基本支出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2,729,374.08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5,189.73元,占总支出的66.24%;项目支出7,674,184.35元,占总支出的33.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43,429,628.64元,对比减少20,700,254.56元,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55,189.73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4,725,415.74元对比增加329,773.99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74,184.35元。与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04,212.90元对比减少21,030,028.55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项目收入拨款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支出7,200.00元;2、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3,314,687.00元;3、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经费支出52,483.00元;4、人防建设经费支出961,896.64元;5、《中国绿色画报红河特刊》出刊费25,000.00元;6、2017.2018住建工作经费支出1,051,669.85元;7、“一水两污”项目前期费1,186,928.1元;8、2018年项目前期费792,000.00元;9、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维护费16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1,509.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支出43,236,665.22元对比减少20,525,155.9元,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2,56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42,168.64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423,670.4元;职业年金缴费118,498.24元);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7,733.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084.00元;国内债务付息3,314,687.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890.00元。 

  2.城乡社区(类)支出16,963,04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488,373.73;商品和服务支出4,546,352.9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7,225.00元;资本性支出721,091.04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805,9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4,3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520.81元,完成预算的3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621.81元,完成预算的4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99.00元,完成预算的7.2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及公务用车改革,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051.26元,下降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842.64元,增长2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25.9元,下降25.9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621.81元,占93.2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99.00元,占6.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621.8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621.8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通信应急车辆、人防特种专业车辆及业务部门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99.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899.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0,685.00元,与上年支出1,265,758.22元对比减少285,073.22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各项日常公用经费较2017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22,551.06元、差旅费10,958.00元、工会经费219,239.4元、福利费119,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29.54元、其他交通费489,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6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61,424,917.50元,其中,流动资产2,989,625.35元,固定资产25,092,539.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330,269.92元,无形资产12,48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9,088.8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93,804.81元,固定资产增加97,83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97,83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25.7平方米,账面原值71,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8,090.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5,619.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9,103.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9,103.3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7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7,674,184.35元。其中:1、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支出7,200.00元;2、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3314687.00元;3、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补助经费支出52,483.00元;4、人防建设经费支出961,896.64元;5、《中国绿色画报红河特刊》出刊费25,000.00元;6、2017.2018住建工作经费支出1,051,669.85元;7、“一水两污”项目前期费1,186,928.1元;8、2018年项目前期费792,000.00元;9、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维护费163,000.0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自评为良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内资金,我局严格按照省、州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就2018年度工作经费、项目前期费的安排使用情况,报请州人民政府鞠云昆副州长审批。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财政安排我局项目资金635.07万元,共7个项目。其中:1、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费20万元;2、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331.47万元;3、2017年度人防建设经费26.33万元、4、2018年度上半年人防经费55.83万元;5、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1.44万元;6、2018年项目前期费100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拨付建水县临安镇陶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前期费6万元、弥勒市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前期费6万元);7、2018年工作经费100万元。 

  项目指标完成情况:1、领导干部查核系统运行费20万元 ,全年执行数16.3万元,年终结转3.7万元。2、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331.47万元,全年执行数331.47万元。3、2017年度人防建设经费26.33万元,全年执行数26.33万元。4、2018年度上半年人防经费55.83万元,全年执行数42.49万元,年终结转13.34万元。5、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1.44万元,全年执行数0.72万元,年终结转0.72万元。6、2018年项目前期费100万元,全年执行数91.2万元,年终结转8.8万元。7、2018年工作经费100万元,全年执行数27.82万元,年终结转72.18万元。 

  资金使用经验及做法:1、成立内控小组,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管。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控领导小组,对日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尤其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法使用。2、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在拨付审批权限上要求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办主任、分管科室局领导、分管财务局领导、会计依次审核,从严把关。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为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401111 

附件【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决算表.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