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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lyhcyj/2025-000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林权管理中心主要是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协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林权登记。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集体林业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 

  进一步明晰产权。一是进一步做好林木权登记发证工作。积极指导县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和林权社会化服务机构做好林木权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和勘查、评估工作,统一使用“惠农云服务平台”接受企业和群众等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云南省林木权证》。截至目前,全州共受理林木权初始登记、抵押、流转、注销、变更等业务1400余宗,发放林木权证1153本,办理抵押贷款登记备案金额3350万元。二是积极指导县市配合协助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集体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进一步落实林地、林木处置权,大力推动林权流转,允许集体林经营权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按照林农意愿、价格、期限、方式,自主选择流转对象,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流转。积极采取搭建林权登记、林权交易、林权变更信息平台,协调组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工作等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规定,规范集体林地承包和集体林权流转,对林权流转工作进行严格把关,通过规范流转程序,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林权流转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运行,有效避免林权流转不规范和违法流转林地现象发生。对首次在云南林权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流转经营权的农户免收交易费,对在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流转经营权的农户免收交易费。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完成林权流转89.52万亩,流转金额达42744.88万元,亩均成交金额接近470元。 

  狠抓林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不放松。坚持按照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组建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规范化的原则,坚决把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有效提高林农抗市场风险能力、降低林农参与市场竞争交易成本有效手段来抓,积极指导林业专业合作社依法组建、网上备案、申报示范社和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年内新申报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7户,改变广大林农单打独斗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经营格局,推动林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和造就了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在州、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初步建立了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包装、统一追溯的市场监管体系,打响了品牌,提高了市场占有率。目前,全州共有林农专业合作社23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41个。 

  着力调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努力营造林区社会和谐。结合各地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进展,定期、不定期的深入各县市加大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了解各县市纠纷调处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帮助基层切实解决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此外,重点做好成册宣传,切实增强调解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调解员化解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有效促进林区稳定和林农增收。2018年,全州共发生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34起,通过各级坚持不懈的努力,截至目前,已调处20起、正在调处中5起、未调处9起。我州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管理总体上呈良好态势,没有发生群体性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情况。 

   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助推帮扶村民摆脱贫困。结合挂钩帮扶的绿春县平河镇倮独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由此引发了人流、物流、信息流严重受挫的实际,积极筹资3万元帮扶资金,为该村修筑进村道路。同时,出资为该村增设公共太阳能1台;协调杉木苗40余万株供村民种植;帮助白玉春户聘用为生态护林员,协调将其农地上种植的40余亩林木纳入退耕还林补助,并为其协调拆除重建了新房;协调李九黑户农地上种植的5亩林木纳入退耕还林补助,帮助其获得天然林禁伐补助300余亩,其危房目前正在改造中;帮助李贵本户新建了厨房和洗澡室、增设1台太阳能、购买一台节柴灶;协调白初就户将其农地上种植的80余亩林木纳入退耕还林补助,C级危房已修缮一新,达到B级住房标准;帮助何干黑户完成危房改造迁入新居。 

  与此同时,协助红河州森林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森林督查工作,协助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蒙自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督查落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实际使用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69,957.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957.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7,815.30元,增加33.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94,875.62元。其中:基本支出439,906.26元,占总支出的88.89%;项目支出54,969.36元,占总支出的11.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3,209.92元,减少8.73%,主要原因:2018年实际支出应增加,由于2018年无项目经费来源,实际产生费用无法报销反应在2018年决算中,因此对比上年总支出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9,906.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199.66元,增加21.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969.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905.94元。减少53.37%,主要原因:2018年无项目经费来源,延用上年项目经费结余54,969.36元用于开展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及林木权颁证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875.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3,209.92元,减少8.73%,主要原因:2018年实际支出应增加,由于2018年无项目经费来源,实际产生费用无法报销反应在2018年决算中,因此对比上年总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7%。主要用于绩效工资。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8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6,40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7,957.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390.3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0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6,074.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7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04.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项目,经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9980.38元,下降8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538.38元,下降8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42.00元,下降58.9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支出且无项目,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70.00元,占89.40%;公务接待费支出1,704.00元,占10.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7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37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根据红车改〔2018〕34号和红林复〔2018〕44号批复,调配石岩寨国有林场公务用车使用,费用由我单位开支),主要用于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森林督查工作、林农合作社建设指导、涉林矛盾纠纷调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0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和林农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工作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49,696.11元,其中,流动资产45,866.11元,固定资产203,83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918.23元,下降9.07%。主要原因为:上年未完项目完成,结余项目经费全部支出。本年末因有人员经费未支付形成结转结余,财政补助结转增减变化。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24,918.23元,固定资产无增无减,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其他林业支出54969.36元,为上年结转和结余项目经费,用于开展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经费,于2018年全部支出。2018年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无项目及项目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无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整体支出达到预期效果,符合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附件【红河州林权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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