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419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全州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3.管理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管理全州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协助州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州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州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7.领导下属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的工作;协助县市党委、政府落实好县市地震工作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
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履行州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高位推进全州防震减灾工作通过主动汇报震情及工作、组织召开会议、制定方案,高位推进全州防震减灾工作。
2.努力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一是认真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参与省局视频会商5次,组织州级月会商12次(其中视频会商8次),专题会商1次,震后会商3次,州震情跟踪工作例会50余次。二是加强地震监测设施的运维管理,2018年全州共发现并及时排除前兆观测仪器及强震台故障5起,新上观测仪器两套,上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261份、干扰库45分。三是强化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制定了《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和扩建了全州地震宏观测报网,全州共有地震宏观测报点150个,实现了135个乡镇全覆盖,群测群防人员队伍扩建到2200余人。四是开展和推广流体类地震宏观测报点背景值测定工作,对州内重点县市的18个流体类地震宏观测报点开展了水温、浊度、pH值、电导率、相对水位等测项背景值的测定工作,建立了背景值档案。五是努力推进地震监测项目建设,投资100万元的石屏乾阳山观测站观测山洞阶段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绿春、红河2县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顺利启动,元阳县大震灾情速报技术系统及配套条件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工程,金平、屏边2县地震局新建了二氧化碳模拟观测项目。六是全州地震监测参加全省地震监测质量评比获2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年度地震趋势报告获三等奖。
3.认真抓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一是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2018年,全州共开展不同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16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近9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近30万人次。二是组织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18年组织创建了1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蒙自市文澜镇银河社区),1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村(个旧市蔓耗镇小蔓堤村)。三是着力抓好“两个国标”(《中小学校地震避险指南》和《医院地震紧急处置》)的宣传贯彻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放管服”工作。
4.积极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对13县市进行了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并向州政府报告了检查工作情况。二是开展了《红河州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三是开展了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桌面推演。四是知道并督促县市和单位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各种地震应急演练2000多场次,参演人数达40多万人次。五是成功举办了地震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六是快速有效做好有感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州地震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2.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一类公益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含监测预报中心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647,96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7,963.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3,999.33元,增幅8.24%,增加的费用主要是综合考评奖和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565,837.82元。其中:基本支出3,793,023.71元,占总支出的83.07%;项目支出772,814.11元,占总支出的16.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76,950.25元,增幅6.46%,增加的部分主要是用于综合考评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93,023.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255.90元,增幅4.99%,增加部分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7%,人均17394.2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2,814.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694.35元,增幅14.30%,增加的部分主要是抚恤金和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及护理费用;2.死亡抚恤金支出68,720.00元,用于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3.地震监测支出680,750.51元,主要用于地震事业三大体系工作;4.地震预测预报支出21,543.60元,为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5,83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6,950.25元,增幅6.46%,增加的部分主要是用于综合考评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5,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综合考评奖的发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301.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2,446.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634.48元,死亡抚恤支出68,72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286,16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583,869.63元,地震监测680,750.51元,地震预测预报21,543.6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4,6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419.53元,完成预算的5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727.53元,完成预算的13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692.00元,完成预算的29.6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547.11元,增长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747.11元,增长1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00.00元,下降10.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27.53元,占75.15%;公务接待费支出26,692.00元,占2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27.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727.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6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6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局和省局检查工作产生接待6次,接待人数19人;玉溪、丽江两州市局工作交流访问产生接待3次,接待人数22人;各县市地震局到州局汇报工作产生接待34次,接待人数145人;扶贫点人员到蒙自考察项目和汇报扶贫工作产生接待5次,接待人数62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885.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07.82元,主要是办公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345.00元,印刷费2,400.40元,水费607.20元,电费513.06元,邮电费3,529.35元,差旅费36,684.00元,培训费21,269.00元,专用材料费565.00元,工会经费28,400.00元,福利费35,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27.53元,其他交通费用139,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44.5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地震局资产总额3,913,626.07元,其中,流动资产232,701.57元,固定资产3,396,764.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4,159.7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65.1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112.15元,固定资产增加68,547.00元(固定资产实际增加157,547.00元,详细情况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811.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2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547.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70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3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红河州地震局用于地震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合计702,294.11元,其中2018年地震工作发展专项经费580,750.27元,2018年地震监测台站建设补助经费100,000.00元(州本级部分),2017年地震工作发展专项经费结转0.24元,2018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21543.60元(州级部分)。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2018年地震工作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
2018年地震工作发展专项经费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一是加强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二是提高全州地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全州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及创建安全示范社区工作。年度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指标设定共计16条,红河州地震局按照计划稳步开展相关工作,各条绩效指标均100%完成,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2.2018年地震监测台站建设补助经费项目(州本级部分)绩效自评
2018年度地震监测台站建设补助经费(州本级部分)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为新购置一台流动地震仪及相关设备,提高州级部门对地震的流动监测能力。2018年9月签订采购合同,11月采购完成。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3.2018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州级部分)绩效自评
2018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州级部分)年度总体绩效目标:一是保障蒙自区域级地下流体观测站仪器正常运转,观测数据完整及财产安全;二是制作印有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袋、围裙等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品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通过相关工作的开展,实现了预期目标,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秀。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红河州地震局做好各项目前期计划,在执行中修正计划,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并按时完成了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承担红河州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2018年度,红河州地震局紧紧围绕防震减灾工作三大体系“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紧急救援”来开展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加强地震监测台站建设,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测震台网建设工程及其他建设项目在我州规划建设的台站建设工作。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工作在获取宏观异常信息、灾情速报和普及地震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作用。抓好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好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红河州地震局收入合计4,647,963.67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65,837.82元,其中,基本支出3,793,023.71元,占总支出的83.07%;项目支出772,814.11元,占总支出的16.9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情况
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红河州地震局一直在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红河州地震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地震局单位财务管理内控制度》《防震减灾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等,使全局的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5.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对州地震局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6.自评组织过程的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7.自评组织过程的组织实施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办公室财务人员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8.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2018年全年红河州地震局支出情况的整体分析,2018年红河州的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观测仪器运转率和观测数据连续率明显提升;全州群测群防队伍稳定,宏观观测点做到全覆盖;全州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认真落实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得到州委、州政府领导表扬。经过综合评价,红河州地震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9.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红河州地震监测台网布局不平衡,投入资金较少,需多方争取加大投入。
10.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对于年度执行率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好的部门与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实现不好的项目,减少资金安排。
11.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为构建尽量切合实际、能够实施操作、评价结果趋于客观公正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自评工作组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收集基础资料、分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制定出的指标体系充分征求了各相关科室意见,并经沟通讨论后基本达到了评价指标全面、评价要点切合实际、标准有据可依、评价操作可行的要求。详细评价情况见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2016年开始建设的震情会商与应急指挥视频系统中价值89,000.00元的功能模块无法实现,报州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后在2018年9月的会计凭证和资产管理系统中已核销该笔资产,固定资产2018年初数(2017年末数)应相应减少89,000.00元,所以2018年度固定资产实际增加157,547.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地震监测: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二、地震预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10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