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dhhzw/2025-00002
- 发布机构: 致公党红河州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致公党红河州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5201000
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为主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并与其通力合作的参政党。
致公党红河州委为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致公党州委自2004年成立以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红河州委和本党省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致公党“侨”、“海”特色和优势,紧紧围绕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全州致公党员为红河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建言献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为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智力密集、联系广泛、渠道畅通、资源丰富的优势,将服务的“触角”伸向各个领域,为改善和发展民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充分发挥“侨”、“海”特色,以及党员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对外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红河州优良的投资环境,为红河州与海外联系牵线搭桥。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致公党红河州委在致公党云南省委、中共红河州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致公党红河州委团结带领全州广大党员,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历次会议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视察云南讲话精神和致公党中央、云南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致力为公、侨海报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全面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职能,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把组织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历次会议及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战线理论、致公党十四大、十五大精神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及中共云南省委、红河州委出台的相关实施意见精神。通过学习不断增进政治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夯实政治基础,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致公党红河州委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红河州社会发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为红河州建设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致公党红河州委和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共提交大会发言材料3份、提案18件(其中优秀提案1件);
致公党红河州委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脱贫攻坚工作的结合点,探索建立民主党派聚力全州脱贫攻坚新机制,主动为州委、州政府分忧,为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做出新贡献。把《对我州茶产业链的延伸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的调研,作为州委会脱贫攻坚工作专项调研课题,开展了深入调研,提出了意见建议,为茶产业链的延伸及其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打下了基础。州委会拨付2万元扶贫补助款给挂钩村委会。
致公党红河州委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才资源的优势,探索社会服务新途径,开拓社会服务新领域,凝聚党员力量,自觉服务于红河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在致公党中央、省委的关心支持下,致公党红河州委与教育部门组织协调,以“弘扬致公精神 开启留守儿童足球梦”为主题的“致福足球队”项目分别在红河县1所中学、开远市18所小学开展。项目的开展为普及农村体育教育,关注贫困地区留守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助推我州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018年11月,致公党中央“一带一路”沿线16个国家侨商代表团到建水、元阳、蒙自参访,在致公党红河州委班子成员的陪同下,开展了旅游文化交流、经贸往来座谈,了解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考察投资环境,为侨商在红河州投资发展寻找商机。今年3月,省委副主委杨华英带领金果爱心团队在致公党红河州委相关人员陪同下到建水、元阳两地开展捐赠活动,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了5年,本次活动为州民族师范学校捐赠16.59万元的物品,向元阳县绣娘赠送了日本华妇联捐赠的刺绣用品,为攀枝花中学赠送了一套价值1万元教学设备。11月,杨华英副主委又带领省委社会服务专门委员会,并在致公党红河州委班子成员陪同下,到挂联点绿春县三猛乡腊姑村牛波小学,开展“美丽乡村儿童在行动”捐赠活动,此次活动共捐赠价值7万元云南白药洗漱包,促进小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本年无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2016年5月实施公车改革后,单位无车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35,840.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5,840.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921,934.77元相比增长15.08%,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增了职工基本工资、艰边补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积金等以及补发2017年综合考评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11,112.52元。其中:基本支出811,112.52元,占总支出的89.02%;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0.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900,068.15元相比,增长12.27%,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增了职工基本工资、艰边补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积金等以及补发2017年综合考评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1,112.52元。与上年800,068.15元相比增长10.14%,主要原因是调增了职工基本工资、艰边补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积金等以及补发2017年综合考评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0277.7元,占基本支出的78.94%,与上年相比增长19.98%,主要原因是调增了职工基本工资、艰边补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积金等以及补发2017年综合考评奖;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0834.82元,占基本支出的21.05%,同比下降0.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持平。按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03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899,485.44元相比,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调增了职工基本工资、艰边补贴等以及补发2017年综合考评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7,74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6%。主要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按项目分:工资福利支出546,867.3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66.88%;商品和服务支出270,757.20 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33.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01%;其他资本性支出25,20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3.14%。(2)按科目分:2012801行政运行支出717,744.5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87.77%;2012899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2.23%。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73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5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90.00元,完成预算的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0.00元,完成预算25,000.00元的15.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费大幅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769.00元,下降6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100.00%,2018年无人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2016年5月实施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69.00元元,下降67.2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有:2018年无人出国(境);公车改革,已无保留车辆,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79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外、省内致公党组织交流学习,上下级相关部门的接待。具体主要有:接待致公党中央侨商团;接待致公党云南省委加强基层组织和宣传思想工作指导调研组;接待扶贫点村干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致公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757.20元,同比减少0.58%,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耗材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致公党红河州委在致公党云南省委、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坚持“致力为公、侨海报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全面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2018年向州本级财政申请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支出指标共100,000.00元,涉及1个项目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除人员经费外的公用经费、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宣传工作等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全年共计支出100,000.00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致公党红河州委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认真对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各项指标逐项进行分析,扎实开展自评工作。1.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严格预算支出,从财审制度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资金合理使用,节支增效。严格按财政定额标准确定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用执行;2.严格按州委州政府及州财政局的一切控制制度办理相关业务,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章制度,公务卡结算、定点机票采购、会议标准、差旅费标准不超标。3.及时有效完成指标任务,按照时间稳步推进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全年共计支出100,000.00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经评测,项目各指标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自评绩效指标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无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中的经验: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同时也存在预算编报不够全面和准确,工作经费作为项目费管理,操作上有一定难度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制度性建设,促进绩效结果运用。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好学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按照《预算法》及红河州财政局对各级各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进一步提升自身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二是严格按规定审核程序核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在致公党云南省委、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坚持“致力为公、侨海报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全面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2018年向州本级财政申请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支出指标共100,000.00万元,涉及1个项目的工作经费,于2018年底已全部支付完毕,完成全部预算项目,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具体为:1.参政议政工作:课题调研2个,形成调研报告2篇;提案完成9个, 提案采用率100%;2.宣传工作:信息采集20条, 信息采用率100%;3.组织建设工作:培训及会议1次,培训学员60人;4.社会服务工作: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次数4次,受益人数500余人次,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度高;5.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工作6次,拨付扶贫经费2万元,助力挂包点脱贫攻坚,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在绩效自评中,首先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系列过程,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其二,在部门绩效管理推进方面,一是建立了细化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二是在预算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中,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的全覆盖;三是积极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州财政局要求开展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其三,在自评时先明确项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内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再搜集所有绩效项目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按自评标准逐一进行项目打分,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和完成相关套表的填写。
针对存在预算编报不够全面和准确,工作经费作为项目费管理,操作上有一定难度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制度性建设,促进绩效结果运用,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查找差距,科学使用财政资金,落实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工资:干部的级别工资与职务工资之和、工人的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工资之和。
2、津贴补贴:包括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边补贴、回族小伙补贴之和。
3、奖金:年度公务员考核合格发放的一个月的工资(不含津贴)。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年内缴纳的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等费用。
5、其他交通费用:车改后用于会议、调研等工作的租车费用。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两节”(春节、中秋节)期间对社内在家、敬老院的高龄社员的慰问费用;慰问住院的患病工作人员少量慰问品的开支。
7、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