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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jtysj/2024-000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48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州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州级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州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州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6.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和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7.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州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9.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州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州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州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需要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发改部门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州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

  (3)与州水利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州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州水利局牵头会同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区域内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目标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以及州委“13611”工作思路,全面落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全力实施“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总体安排,着力推动“建设交通强国宏伟目标”在红河大地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交通基础保障。截至2018年底,全州通车里程达23614.9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95.69公里、一级公路82.57公里、二级公路952.57公里、三级公路1305.85公里、四级公路18187.48公里、等外公路2390.78公里。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实现六个方面的发展:

  1.紧盯既定主要经济指标抓落实,交通投资促稳增长作用持续突出彰显。紧紧围绕“开门红、季季红、全年红”工作目标,着力落实省州的决策部署,各项主要指标实现了高位增长。2018年,全州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7.93亿元,红河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9%,增速位居全省第7位;全年全州累计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1533978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4.05%,增幅位居全省第三;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5.29亿元,完成率达105.8%。

  2.紧盯“县县通高速工程”抓落实,州级主导的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大干快上的良好局面。紧紧围绕“把我州建成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前沿”的目标定位,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州级主导的“县县通高速”工程。由我州主导建设的元江至蔓耗、蔓耗至金平、建水(个旧)至元阳等7条高速公路均实现全线开工、有序推进,形成了大干快上的良好局面,自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 294.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769.25亿元的 38.2%。辖区内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的弥勒至玉溪、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由曲靖市牵头的召夸至泸西高速公路均实现了开工。列入省级中长期规划的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河口至马关、金平至金水河、峨山至石屏至红河、屏边至河口5条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3.紧盯“交通行业扶贫工程”抓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助推脱贫攻坚成效不断显现。紧紧围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交通基础保障,始终把广大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舒心、走得安全”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面推进全州“四好农村路”建设步伐。2018年以来,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7.49亿元,目前,总里程为1678公里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窄路基路面改造等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总里程为1330公里的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总里程为2786公里的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以及6座危桥改造工程和2个乡镇客运站提升改造工程扎实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程稳步推进,泸西县荣获全国第二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

  4.紧盯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抓落实,群众出行及公路物流更加便捷。一年来,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15438 万元,全州农村公路养护列养里程达20040公里,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预计县道达87.22 %、乡道达 76 %、村道达到 68 %。一年来,预计累计减免通行费约1.6亿元,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均实现安全、有序、稳定的目标。道路客运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互联网+”交通运输发展迅速,网约车等新业态蓬勃兴起,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全面完成全州5269辆营运黄标车的道路运输证注销工作任务,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99辆,全州拥有城市公交企业18户、公交车辆992辆、营运线路149条、总线路里程2129.88公里、年客运量约9367.33万人。中越经济走廊运输通道建设扎实推进,国际道路运输出入境货运量达208.03万吨,与2017年同期相比上升36.88%。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工作进一步加快。全州第一条“美丽公路”个旧至元阳梯田景区公路改造提升工程进入收尾阶段,3个服务区改造提升工作圆满完成,建水等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正在加速推进,16个“厕所革命”任务正在加紧落实,高等级公路服务区环境卫生整治步入常态化管理,预计全州高等级公路两侧裸露地带累计植树绿化50018亩,产权范围内累计植树绿化8117亩,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全州“千里绿色畅安长廊”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5.紧盯重点项目加速推进抓落实,项目建设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强化。一年来,紧盯建成通车、年度目标任务、工程形象进度三大环节,对标对表,按照“一项目一方案”等管理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实施旬对标、月调度、季分析、年推进“四个”项目建设调度制度,督促施工方实行周、旬、月、季等工期倒排计划,为实现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四个确保”奠定了基础。紧紧围绕“争、创、吸、撬”方式,打好筹融资组合拳,为高速公路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资金需求,累计到位高速公路资金347.52亿元(其中,今年1-12月到位147.83亿元),州级配套到位资金45.44亿元,争取高速公路省交通产业基金47.68亿元(其中,今年1-12月到位32.64亿元)、申报PPP以奖代补资金2251.6万元,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项目资本金225.95亿元(已累计到位71.54亿元,今年1-12月到位28.24亿元),撬动金融机构贷款到位资金182.86亿元(其中,今年1-12月到位79.92亿元)。全面落实“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工作要求,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有效,为全州交通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不断强化征地拆迁工作及施工环境保障,县市征迁责任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及时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征迁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为全州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创造了良好施工环境。

  6.紧盯行业持续安全稳定抓落实,行业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一年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依法治交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平安交通”、“和谐交通”建设得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不断深化,州管地方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正在加快推广,政务服务全面深入,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网约车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公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扎实有效,“两检合一”工作不断强化,全年梳理政务服务事项36项、取消行政许可4项、新增(承接)行政许可4项、下放县市行政许可9项。公路水路运输、工程建设和养护、邮政寄递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打非治违”、“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市)创建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洲猪瘟联防联控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公路应急保通、农民工资保障等民生工作扎实有效,公路项目质量、安全管控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和“品质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年来,全州各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检查累计出动14260人次,检查交通运输企业2073户次,在建高速公路项目71个次,各级公路点段376处(条),查出各类隐患2197项,已整改2043项,整改率92.99%;出动公路水路执法人员22399人次,检查车船61071辆(艘)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7550起。工程造价始终控制在合理区位,全年完成公路造价审核近2.23亿元,调整不合理金额662.6万元。路产路权维护更加有力,全年州管高速公路路政案件立案率和查处率均达100%。有效应对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对交通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圆满完成 “春运”等特殊时段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落实,清廉交通正在全力打造。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持续加强,“挂包帮、转走访”对口帮扶工作扎实落实,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得到牢固树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该单位因编制人数少,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故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3.红河州地方公路管理处

  4.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5.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6.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7.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航务管理处

  8.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汇总) 2018年度收入合计74,160,379.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60,379.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

  2017年度收入合计81,288,077.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14,765.18元,占总收入的99.66%;其他收入273,312.30元,占总收入的0.34%。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7,067,698.26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无其他收入;二是我部门下属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三是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汇总)2018年度支出合计78,687,751.11元。其中:基本支出33,657,464.34元,占总支出的42.77%;项目支出45,030,286.77元,占总支出的57.23%。

  2017年度支出合计84,503,477.38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4,264.54元,占总支出的24.96%;项目支出63,409,212.84元,占总支出的75.04%。

  与上年对比减少5,815,726.2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部门下属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57,464.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563,199.80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下属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30,286.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378,926.07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减少。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综合交通专项补助、元红二级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91,747.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30,345.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

  与上年对比减少17,838,597.56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部门下属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9,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综合考评奖和奖励性绩效;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4,91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遗属补助,部分退休人员的艰苦修养及护理费,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及本年退休人员结算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等;

  3.交通运输(类)支出59,583,10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4%。主要用于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交通运输项目专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93,9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缴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6,805.00元,支出决算为545,291.08元,完成预算的7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80.00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5,374.08元,完成预算的9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37.00元,完成预算的19.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0,325.37元,下降12.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98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287.37元,下降1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982.00元,增长246.3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我部门下属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州级财政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80.00元,占0.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374.08元,占92.68%;公务接待费支出37,937.00元,占6.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8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我局姬志屏、林勇两位同志赴越南参加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联合专家组第二会议期间住宿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374.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5,374.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州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交通运输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9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9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2,36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7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62人)。主要用于红河州交通运输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6,541.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5,058.62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下属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州级财政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交通运输局及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45,589,356.51元,其中,流动资产13,790,821.58元,固定资产29,322,80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00,00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75,726.9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20,909.9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624,132.48元,固定资产增加6,554,992.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不变,无形资产增加41,785.25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672,850.53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3,482.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9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89,540.0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共涉及19个项目,州级财政预算安排90,156,8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90,156,800.00元,具体项目详见《项目支出概况表》。项目实施主体主要为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及其下属各事业单位,红河州邮政管理局、十三市县交通运输局、元红、蛮金、元绿二级公路指挥部等,资金由州财政直接拨付或者转移支付到各项目单位。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部门开展的2018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涉及26个单位,19个项目,分别为:

  元红二级公路安全隐患整治资金60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元江至红河公路建设指挥部;

  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资金1,882万元,实施单位十三个市县交通运输局;

  综合交通运输工作专项补助234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高等级公路病毒巡查和评估专项补助3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

  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专项补助15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运航道勘察定级专项补助15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航务管理处;

  农村公路造价审定专项补助5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补助30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地方公路管理处;

  道路运输监管专项补助15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路政稽查监管专项补助14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路政管理支队;

  邮政安全监管专项补助15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邮政管理局;

  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工程欠款2,300万元,实施单位元阳至绿春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蛮耗至金水河二级公路工程欠款700万元,实施单位蛮耗至金水河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合同制人员欠薪补偿金、辞退安置款422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路政管理支队;

  州直单位相关人员健康修养及护理费0.72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治超工作经费0.72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运输工作经费补助2,733.44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船舶检验工作经费0.19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航务管理处;

  州交通公路质量监督站工作经费3.61万元,实施单位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个别事业单位的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时间晚,接近年底到账,难以形成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以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目标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以及州委“13611”工作思路,全面落实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全力实施“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州府通高铁”总体安排,着力推动“建设交通强国宏伟目标”在红河大地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为我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交通基础保障。

  2018年州本级财政资金预算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项目运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期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未发现违法乱纪问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下属单位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本年下划地方管理,纳入州级财政预算,所以我部门2018年决算范围较上年增加一家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根据省级要求,农村公路养护省级配套资金按照省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配套,同时要求州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相应的资金配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红河州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我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生活补助、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交通运输支出,指用于我部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保障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4801111

附件【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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