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30-095505-4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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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5501000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和建议,积极努力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
3、 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培训及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全州会员做好服务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民建十一大、民建云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在红河州各级“两会”上,民建红河州委各级组织和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向红河州各级“两会”提交参政议政材料共65件,其中提交《关于加大全州农产品出口力度的建议》等4篇集体大会发言材料,提交的《关于加大全州农产品出口力度的建议》的大会发言材料被遴选为州政协大会口头交流发言的10篇材料之一,在红河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口头发言;提交《关于推进红河州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等21件集体提案,《关于找准定位 加快红河综保区高水平开放发展的建议》等28件委员个人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等12件人大建议案。内容涉及乡村振兴、农产品出口、营商环境、民营企业持续发展、农科技术推广、跨境电商、推广全民阅读、环境治理等方面。同时,完成调研成果转化,3个课题调研报告均转化为集体提案提交州政协,其中《关于加大全省农产品出口力度的建议》被民建省委作为集体提案提交省政协采用。在州政协表彰的十二届一次会议优秀提案中,民建红河州委集体提案《关于推动红河州智慧物流建设的建议》、尹久发委员个人提案《关于改善个旧开远市区至蒙自火车北站交通的建议》获优秀提案奖。全年累计为“挂包帮 转走访”挂包点屏边县玉屏镇凹嘎村和贫困户累计协调、投入资金共5.86万元。为我委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点蒙自市期路白乡松树坡协调项目资金10万元,宣传工作形成网络宣传格局,共有30余篇文章被采用,其中,9篇稿件被民建中央采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26,586.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586.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2,351.98元,减少5.73%,主要原因是今年联合开展的调研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30,823.67元。其中:基本支出847,790.72元,占总支出的91.08%;项目支出83,032.95元,占总支出的8.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1,547.63元,减少14.00%,主要原因是今年联合开展的调研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7,790.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5.07元,增加0.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81%。(人均44,106.3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032.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985.78元,减少155,772.7%。主要原因是2018年联合开展的调研工作经费支出较2017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积极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责,主要用于开展课题调研,与红河学院商学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形成了《关于加大红河州农产品出口力度的建议》提案,州委会自行调研形成《关于营造发展环境保障民营经济的建议》、《关于推进红河州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等多件提案提交州政协全会,形成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提交州委州政府供决策参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823.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1,547.63元,减少14.00%。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的调研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积极履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责,与红河学院商学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形成了《关于加大红河州农产品出口力度的建议》等多件提案提交州政协全会,形成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提交州委州政府供决策参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3,07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0%。用于2012801款行政运行750,046.92元,2012899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83,032.9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机关运行费用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举办会议、培训班等,出差报销差旅费、公车租赁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09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用于20805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4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352.8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6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主要用于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84.00元,完成预算的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84.00元,完成预算的34.8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里的因公出国经费50,000元,实际工作情况中没有发生因公出国事务,没有实际列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158.00元,下降6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58.00元,下降67.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48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已拍卖,单位无留存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已拍卖,单位无留存公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8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接待民建省委领导、扶贫挂钩村委会人员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395.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31.08元, 下降9.60%,主要原因分析是贯彻厉行节约精神,减少会议、培训班次数和规模,开展调研力求花费要少,工作要有成效。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机关运行费用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举办会议、培训班等,出差报销差旅费、公车租赁费,开展课题调研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41,120.82元,其中,流动资产116,264.05元,固定资产119,16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694.7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560.5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3,535.65元,固定资产增加7,7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675.08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民建红河州委2018年年中向州本级财政申请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支出指标10万元,州财政下达核拨此项目经费10万元,项目数1个,项目名称为:民建红河州委工作经费。2018年9月份向州财政申请项目经费指标7万元,州财政下达核拨此项目经费7万元,项目数1个,项目名称为:民建红河州委工作经费。两个项目共计17万元。其中:项目一: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民建州委微信公众号维护费1.2万元,《红河民建》刊物编印费1.44万元,沙发购置0.24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全年合计支出3.18万元,年底结余6.82万元。因我委下半年正值换届工作任务繁重,按上级要求此项目部分工作推迟到2019年上半年开展。此项目资金执行率31.84%。项目二:项目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挂包帮扶贫点屏边县玉屏镇凹嘎村脱贫攻坚项目经费2万元,我委下派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点蒙自市期路白乡松树坡村脱贫攻坚项目经费2万元,民建州委开展课题调研经费1万元。全年合计支出5万元,年底结余2万元。此项目资金执行率71.43%。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课题完成数量2个;信息采集数量40条, 信息采用率80%;提案完成数量7个, 提案采用率100%。宣传刊物编印期数4期,微信公众平台登载文章100多篇。召开纪念中共中央“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纪念活动,举办会员培训,全州民建会员共90余人参加培训活动,培训合格率100% ;组织开展活动次数2次;召开各类会议5次。开展社会服务3次,受益人数300余人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6次,累计投入扶贫经费10余万元,促进农民增收,扶贫工作取得实效100%,24户贫困户贫困状况得到改善。分值100分,自评得分92.2分。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着力提升综合能力。召开民建红河州委三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中共红河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州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各专委会工作情况汇报;部署2018年工作,对2017年度全州参政议政、宣传工作、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同时举办以会代训,以专题讲座的形式,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大和民建十一大精神,培训骨干会员90人次;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加强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开展了民主推荐工作。
2、做好会务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近年来,民建州委宣传工作形成刊物、微信、电子杂志的网络宣传格局,扩大了宣传面。2018年继续办好《红河民建》刊物,全年出刊4期,认真做好红河民建电子杂志的更新维护。 “红河民建”微信公众平台是民建红河州委利用新媒体手段,创新宣传工作方式的一大举措,在2017年开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宣传版面,不断加强多党合作宣传,不断扩大会员关注度,登载文章100多篇。
3、积极做好参政议政、课题调研工作。州委会解决开展提案面商工作,创新面商形式,深入提案相关工作点实地面商。组织开展《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关于在红河跨河区建立云南省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建议》两个调研课题,以及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关于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的课题调研。向红河州“两会”提交《关于推动红河州智慧物流建设的建议》等4篇集体大会发言材料,州委会《关于推动红河州智慧物流建设的建议》的大会发言材料选为10件大会口头交流发言材料之一。提交《关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精准扶贫中作用的建议》等7件集体提案、10件委员个人提案;在州政协表彰的十一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中,州委会集体提案《关于应用大数据促进红河州经济发展的建议》、委员个人提案《关于加快红河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建议》获优秀提案奖。
4、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和社会服务工作。民建州委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挂包帮”定点扶贫屏边县玉屏镇凹嘎村委会,3名干部职工挂联凹嘎村24户贫困户82人。2018年为凹嘎村和贫困户累计协调、投入资金共7.86万元。另外,为我委驻村工作队长驻村点蒙自市期路白乡松树坡协调项目资金10万元,下拨工作队长工作经费2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主要职能之一(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民主监督作为"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