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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zljsjd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22010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管理全州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是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 

  1.负责全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名牌发展和质量兴州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发展规划,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组织协调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7.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8.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9.依法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活动。 

  10.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握关键抓落实,全面启动质量提升行动 

  (1)全面启动质量提升行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红河州质量强州“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2020年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绿色发展的工作理念,推进质量强州建设,质量强县(市)建设。组织开展红河州人民政府第四届政府质量奖评审。 

  (2)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按照总局、省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双零”行动和“双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零”和“双百”专项行动。明确重点行业,针对中小企业质量发展中的难点和痛点,开展“双扶”(扶质量发展、扶品牌塑造)服务,实施精准帮扶,助力中小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3)积极营造质量提升社会氛围。针对省政府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报告结果,研究评价结果整改工作方案,并制定了政府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结果整改任务分解表,逐一落实。开展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培训,引导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管理和产品质量。组织开展“9月质量月”等活动,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乡镇、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及城市中心广场宣传活动;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开展产品监督检查活动;开展全面质量整治活动,营造人人关注质量、参与创造质量、追求卓越质量的良好氛围。 

  2.围绕中心抓履职,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1)强化标准引领。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开展《锡粒》《锡球》等4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开展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2)实施自主品牌培育计划。紧紧围绕全州主导产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活动,组织开展2018年度云南名牌申报工作;持续推进省级“七彩云南 质量走廊”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品牌示范区建设。 

  (3)夯实计量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红河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2017—2018年行动计划》;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开展乡镇、社区医疗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评定工作。 

  (4)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基础作用。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有机产品认证培训,引导企业积极申报有机产品认证;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申报认证工作。 

  3.突出重点抓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1)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认真做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对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单位进行抽查,排查安全隐患问题,有效提升特种设备及其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 

  (2)加强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抽查,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3)加大执法打假案件查处力度。开展加油机计量、建材产品质量、粮食收购计量作弊、电梯安全、电动车、“地条钢”、农资等监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2018年“质量卫士2号”专项执法行动。 

  4.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升服务效能 

  (1)坚持放管结合和放管并重。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承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 

  (2)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窗口服务。切实加强“清单管理”,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认证落实抽查任务,确保监管到位。严格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强化对市场准入企业、获牌获证产品的监管,加大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维保等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3)着力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负责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运转,确保法治宣传及依法行政工作抓出实效;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措并举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5.从严从实抓党建,履职尽责促发展 

  (1)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狠抓制度建设,不断建立管理机制;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2)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实现职工全覆盖;强化干部监督,认真做好专项工作;三是做好人才工作,全力做好脱贫攻坚、质量监管、品牌打造、发展标准等工作领域专业人才培养。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质监工作实际,拧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 

  (4)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强化“挂包帮、转走访”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组对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督促;坚持帮扶力量只增不减,推动帮扶工作重心下移,把优势帮扶资源安排在最需要的地方;强化经费保障和资金协调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60,580.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0,580.19元,占总收入的99.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4%。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收入比2017年的总收入12,676,414.60元增加了1,884,165.59元,增幅14.86%,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追加认证认可项目经费预算2,040,000.00元,所以较上年的“本年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180,413.93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4,400.64元,占总支出的77.60%;项目支出3,176,013.29元,占总支出的22.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支出比2017年总支出16,058,260.2元,减少1,877,846.36 元,减幅11.69%,减少的原因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局拨入专项经费减少,相对应的专项经费支出有所减少,所以较上年支出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04,400.64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日常支出比2017年日常支出10,733,770.48元,增加了270,630.16 元,增幅2.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2017年行政人员综合考评目标考核奖、补发2017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增加艰边津贴、增加级别工资等人员经费,所以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4%。人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150,210.07元(包含单位部分缴交的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18,302.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6,013.29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比2017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24,489.81元,减少了2,148,476.52 元,减幅40.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级拨入经费较少,所以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等支出830,701.19 元;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监测,专项整治,特种设备风险预警监测、强制性认证产品抽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等支出2,345,312.10 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27,034.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1%。与上年对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14,899.09元,减少了187,864.2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2018年有人员调出、退休,相对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因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26,551.00元(其中:2011701—行政运行9,203,916.80元,2011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118.20元,201170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700.00元,2011708—认证认可监督管理1,551,816.00元,2011709 —标准化管理100,000.00元,2011799—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09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预警监测,专项整治,特种设备风险预警监测、强制性认证产品抽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等专项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0,166.84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8,806.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2,320.60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04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职业年金经费支出,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0,317.00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530,3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900.00元,支出决算为93,349.00元,完成预算的7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349.00元,完成预算的55.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所以较上年有所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94,682.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400.00元,公务接待费43,282.00元)减少1,333.00元,下降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00.00元,增长1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33.00元,下降18.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和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是因为2018年加大了对扶贫挂钩点元阳县黄茅岭乡大山村委会的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由于扶贫挂钩点路途远、路况差,导致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相关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减少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00.00元,占62.13%;公务接待费支出35,349.00元,占37.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扶贫、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34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3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外地州有关部门到我州进行开展工作、各县市局到我局汇报工作等发生公务接待。接待上级部门、外地州有关部门用餐14批次,接待人次126人,接待费9,015.00元;接待县市局汇报工作用餐44批次,接待人次325人,接待费26,334.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486.42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990,749.63元增加399,736.79元,增幅40.35%。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驻村工作人员数增加、驻村工作人员食宿补贴提高,驻村工作人员食宿补贴和工作经费补贴支出增加,残疾人保障金等日常开支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资产总额16,565,950.60元,其中,流动资产2,582,338.36元,固定资产12,289,001.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94,610.6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1,793.52 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5,673.88元,固定资产减少2,322,07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694,610.6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41,58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1,12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29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出租房屋价值无法计算,价值包含在办公楼价值里面),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8,16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1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纳入2018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有六个,项目金额为3,053,680.00元,其中:2018年会议及培训费13,680.00元,主要用于召开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全州质监系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质量强州经费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质量快速发展,实施质量强州战略和品牌战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抽查消费品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预警监测;认证认可经费2,1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对计量认证、实验室审查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进行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活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标准化战略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全州标准化发展战略,推动提升全州标准化水平。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项目支出设置了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4个,设置了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时效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全面反映了项目的绩效目标,分析了项目的成本性和效率性。通过自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完成既定绩效指标为目标,加强项目管理。一是年初制定各专项工作全州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省质监局、州委州政府部署安排,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全州质监系统业务指导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年中各业务科室按照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对县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带普遍性的问题分析并向社会通报、公示。三是严格经费支出。按照《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项目资金开支标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申报程序,按照工作进度细化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支付,确保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设置质监部门整体支出四个方面的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组织科室开展自评。通过对整体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对今后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指我局在质量技术监督等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质监部门行政支出、业务监管支出、发展支出、行政执法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我局按规定支付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质量强州”发展战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执法办案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42201111 

附件【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表2019071603072224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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