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6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3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301000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研究拟订红河州及滇南中心城市规划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组织规划工作理论、政策和经验调研,为州委、州政府规划工作决策提供重要信息。
2、组织制定全州城乡规划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州城镇体系规划、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及滇南中心城市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论证、评审及上报审批工作。
3、指导全州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各类规划的审查、审定和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和重点项目的选址与定点;指导全州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4、指导全州规划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滇南中心城市规划和州级建设项目规划档案资料管理。
5、负责滇南中心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一书两证”的发放,并依法收取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规费。
6、负责对全州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全州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州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工作;并具体负责滇南中心城市规划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全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8、负责全州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传统风貌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
9、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公示,负责滇南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工作。
10、制定全州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规划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规划设计单位开拓国内外规划市场。
11、负责全州注册规划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制定全州规划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做好规划行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2、承担红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13、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红河州城乡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提出的“四个更大贡献”目标要求和“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发展思路,大力实施“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个战略,按照州委“13611”工作思路和州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州第十二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抓手,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水平,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大城乡统筹、提升城镇品质、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助推红河州城镇化水平实现新跨越。
1.科学统筹资源,高位推进城乡规划编制
按照省委、省政府“做强滇中、搞活沿边、联动廊带、多点支撑、双向开放”和州委、州政府“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战略部署,以《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滇中城市群规划》等上位规划为依据,高位推进我州有关规划的编制和修改。
2.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落实城乡规划管理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以“服务经济、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树立形象”为宗旨,着力提升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效益化。
3. 重拳纠治“两违”,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总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全州城乡“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4. 建立健全制度,突出发挥展览馆宣传功能
始终围绕“服务人民、展示规划、普及知识、宣传引导”思路,努力将展览馆打造成为红河州建设发展的“展示窗”“会客厅”“金名片”。
5. 注重路线设计,打造过硬城乡规划队伍
针对全州城乡规划队伍结构现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通过拓展平台、加强培养,切实彰显城乡规划队伍作用和水平。
6. 保持战略定力,尽锐出击决战脱贫攻坚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坚持按照作战图、时间表,一任接着一任干、一茬接着一茬办、一棒接着一棒跑,做到了工作不断线、力量不松劲、战斗不停滞。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先后多次听取我局驻村队员的工作情况汇报,对驻村队员提出的帮扶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并分头带队深入挂钩扶贫点对拟帮扶项目进行调研,形成了领导挂帅、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1,506,58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06,589.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7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9,708,821.30元,下降了94.55%,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展览馆项目基本完工,此项目的相关收入及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9,578,647.23元。其中:基本支出5,779,739.43元,占总支出的29.52%;项目支出13,798,907.80元,占总支出的70.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482,482.73元,下降了90.87%,主要原因分析:红河展览馆等项目基本完工,相关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79,739.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7,982.18元,增长了21.6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增加以及工资增长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收入也比上年有所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98,907.80元。减少了195,910,464.91元,下降了93.42%,主要原因分析: 红河展览馆等项目基本完工,相关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 支出数 | 开展情况 |
红财建发〔2018〕169号规划项目前期费 | 0.00 | 实施中 |
红财预指〔2017〕585号非税收入征管经费-规划局工作经费 | 552,2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2015〕79号全州规划系统人员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经费 | 3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17〕206号滇南中心城市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和批后告示制作费 | 157,643.83 | 已完成 |
红财建〔2016〕28号蒙自坝区保护概念性规划 | 0.00 | 实施中 |
红财建发〔2018〕201号委托业务费 | 0.00 | 实施中 |
红财建发〔2018〕148号2018年规划局工作经费 | 143,701.00 | 实施中 |
红财建〔2016〕28号滇南中心城市规划信息系统网络租用及维护费 | 0.00 | 实施中 |
红财建发〔2017〕206号红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培训活动费 | 132,1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2016〕40号红财预指〔2018〕105号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 1,462,0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17〕206号红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规划费 | 20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18〕148号红河展览馆运行经费 | 65,196.20 | 实施中 |
红财预指〔2018〕105号红河州域城镇体系规划 | 37,000.00 | 实施中 |
红财建〔2014〕142号两海片区及蒙自老机场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经费 | 1,797,662.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17〕206号红河展览馆保洁服务费 | 325,514.14 | 实施中 |
红财建发〔2017〕206号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 1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18〕105号滇南中心城市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 601,0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17〕206号滇南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经费 | 53,911.33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17〕206号红河展览馆安保服务费 | 770,460.00 | 实施中 |
红财建〔2015〕178号建水-石屏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体 | 32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16〕721号红河民族团结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 | 32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18〕105号红河州域城镇体系规划 | 421,477.00 | 已完成 |
红财预〔2016〕40号红财预指〔2018〕105号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 1,821,129.00 | 已完成 |
红财建〔2016〕28号乡镇及村庄规划编制经费 | 35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预指〔2018〕105号滇南中心城市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 2,683,0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2016〕23号红河州城市特色建筑特色研究 | 560,000.00 | 已完成 |
红财建发〔2017〕206号红河州城乡规划展览馆前期工作经费 | 1,014,613.30 | 已完成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78,647.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4,682,482.80元,下降了90.86%,主要原因分析: 红河展览馆等项目基本完工,相关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0,59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54,788.00元、职业年金缴费15,270.80、离退休费用54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5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830,69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18,830,693.4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17,540.2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134.00元、资本性支出10,471,775.44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4,7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1,300.00元,支出决算为51,608.40元,完成预算的1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833.40元,完成预算的1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775.00元,完成预算的24.3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无因公出国支出;2、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使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9,567.55元,下降3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2,917.55元,下降7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长21,492.55元,上升100.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以及公务用车减少,故“三公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33.40元,占32.62%;公务接待费支出34,775.00元,占67.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33.4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833.4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接送规划专家及规划执法支队到各县市开展巡查、城建档案馆对州属项目工程档案的实地检查验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7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7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州规划委员会专家、中南咨询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家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947.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046.57元,增长62.62%,主要原因分析:差旅费、交通补贴及租车费增长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资产总额210,988,578.67元,其中,流动资产6,927,094.70元,固定资产1,695,372.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2,358,051.05元,无形资产8,0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30,804.6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117,594.96元,固定资产增加37,75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5,912,201.64元,无形资产减少1,56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99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8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3,187.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80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详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详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详见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二、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监督索引号532500006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