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grmzzxshyhhzwyh/2025-00001
-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治协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中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进行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高举旗帜、把握方向,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更加牢固。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一年来,州政协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组织常委会、党支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全方位、多层次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全州政协系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将学习同新修订的党章、宪法和政协章程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系统学习、深刻领会。一年来,全州各级政协组织开展专题学习50余场次,撰写理论文章160余篇,切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努力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方向、大原则、大战略的高度,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观点、重要要求,进一步明确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的努力方向,更好地掌握提高政协工作质量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更加有效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坚持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主动向中共红河州委报告党组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脱贫攻坚助推行动、出台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等重要事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使各项履职活动更加契合全州的中心任务。三是广泛凝聚思想共识。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引导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进一步在道路、方向、目标上形成统一意志和步调。注重营造民主氛围,在大会发言、重点协商、重点调研视察等工作中,发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鼓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最大限度为红河改革发展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红河跨越发展更加有为。
一是务实推进协商议政。根据年度政治协商计划,组织委员就政府工作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计划发展报告、财政报告进行全会协商,提出产业培育和转型升级、开放发展、社会治理等1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302条;就红河州2018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红河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六大产业发展情况开展重点协商,就红河州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红河州推进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情况开展对口协商,就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情况、红河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开展界别协商,促进了有关部门的工作;着力提高成果转化率,根据重点协商、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成果,报送协商建议217条,加强办理跟踪,密切沟通联络,使所献之策更多地进入党政决策、更好地发挥实际效用。二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坚决跟进中央、省、州党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履职最重要的任务,坚定扛起政治责任,体现政协担当,出台《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关于全州政协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助推行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七个助推”和“十个一”活动。召开了全州政协系统脱贫攻坚助推行动工作会议,组织和发动州、县市两级14个政协组织和21个委员活动组,2700多名政协委员,按照群众所需、政协可为、委员所能的原则,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智出智,积极投身到助推精准脱贫攻坚的具体工作之中。截至11月25日,全州各级政协组织和2700多名政协委员帮助贫困户选择产业项目538个,帮助8359名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帮助贫困户提出意见建议2414条,为贫困地区教育办实事877件,资助贫困学生3046名,开展义诊142次,开展科技扶贫技术服务861次,开展扶贫文化活动265次,实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50个,共计投入资金5152万元,形成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发挥优势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的生动局面。三是聚力助推产业发展。把助推全州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作为政协履职的重点,针对制约我州经济发展的结构性问题,开展红河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六大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深入分析产业层次低下、创新驱动不足、区域产业布局不合理等结构性矛盾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破解对策,为党政科学决策、推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就寄递行业发展与管理情况开展调研,针对引导扶持、监管服务、企业管理滞后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力促寄递行业规范发展。组织委员就红河制造、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园区经济等问题提出建议,着力破解结构性难题。四是倾力服务开放发展。开展与著名企业、院校和各界人士的往来联系,多渠道宣传红河、推介红河,积极为我州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贡献力量。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和县市政府,围绕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到广西、深圳、浙江大学等地开展精准高效招商,助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和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食品与消费品制造、旅游文化、现代物流等六大重点产业项目不断落户红河。就以晴集团、惠科集团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开展督查,助推更多项目达产增效。就红河州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开展视察,提出营造全民招商良好氛围、推行全方位招商、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议的具体工作建议,努力在促进项目落地、促进转型跨越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3、关注民生、促进和谐,助力美丽红河建设更加有效。
一是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政协开展群众工作的有利条件,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广泛团结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认真反映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法治、维护稳定的工作。强化委员活动小组活动和界别活动,通过活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全年收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24篇,调研报告120余篇,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有关情况,州委、州政府领导及时回应委员关切,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在工作中研究采纳。二是助推社会事业发展。就全州推进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和协商,针对基础教育教学扩规与提质不匹配、师资队伍建设滞后、教育教学督导功能弱化等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红河州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建设及开放利用情况开展调研,提出依法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创新社会服务方式、加强“三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建议,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文化需求供给积极建言。广泛关注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委员围绕创业就业、食品安全、基层社会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调研、议政建言,促进民生和社会问题的解决。引导委员深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通过社情民意信息“直通车”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诉求。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吸纳界别群众协商议政,不断夯实政协履职的群众基础。三是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绿色为基调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改善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位置,加强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就绿色产业、循环经济、清洁能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组织委员提出促进河湖库渠有效治理、促进红河州绿色非煤矿山建设、推进红河州田园综合体建设、在元阳哈尼梯田核心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建议,努力为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献计出力。以建设生态文明乡村为切入点,就红河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调研,共同致力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牵头对个旧、蒙自、红河等9个县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开展督察,州政协7个督察小组先后15次开展督察,发现问题13个,提出建议15个,督促整改问题13个,促进全州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四是关切法治社会建设。助推依法治州工作实施,积极在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作用。协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做好理顺情绪、释疑解惑、协调关系的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完善立法协商工作机制,就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协商,组织委员对蒙自市城市规划实施、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与应急等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就红河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情况开展视察,针对思想认识不足、法规体系不健全、执法体制机制不顺、伍建设不够规范、执法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委员23人次参与法院、检察院监督工作,围绕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检察工作、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政风行风、信访工作等法治建设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广泛开展调研视察、民主监督,促进了依法治州和法治红河建设。
4、畅通渠道、发挥优势,民主团结局面更加稳固。
一是着力加强合作共事。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交往联系,重大协商选题事前征求意见,重点调研视察联合开展,重点提案联合督办,努力为他们参政议政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定期走访看望、座谈交流和工作对接,通过邀请参加大会发言、共同视察调研、组织协商座谈、报送提案信息等形式,积极支持参与政协各项履职活动,在去年十二届一次全会期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共提交大会发言45篇,提案96份,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参政议政的骨干作用。特别是在常委会课题调研、界别视察等活动中,州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参与、踊跃建言,充分展现了履职尽责的良好风采。二是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重发挥人民政协在团结宗教界人士中的独特作用,主席会议班子成员先后7次调研走访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促进联系交流常态化、长期化和制度化。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前往省内其他自治州考察学习、借鉴经验;组织委员就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少数民族医药开发和利用、直过民族能力素质提升等提出建议;组织开展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情况视察,提出紧盯目标任务、丰富创建载体、注重统筹融合、挖掘精品亮点等方面的工作建议。开展红河州宗教工作情况视察,针对基层工作力量薄弱、职人员培养保障不足、防范境外非法宗教渗透任务艰巨、治理非法宗教难度大等突出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委员就加强对少数民族村寨吸毒、贩毒问题的打击力度和边境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提出建议,共同致力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边疆繁荣稳定的政治局面。三是切实加强交流合作。积极争取省政协的支持和指导,认真配合开展提升口岸城市功能、守边强基攻坚战、深度贫困县脱贫出列、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和控辍保学、全省工业园区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打造特色小镇等16项重大课题的调研视察,拓宽反映红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渠道。加强对外交流,与重庆市政协、广东荔湾区政协、广西河池市政协、玉溪市政协等17家省内外政协就全域旅游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花卉产业园区建设、乡村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民族团结进步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宣传推介红河。加强对县市政协工作的指导,联合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四是扎实推进民主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州委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按照重点监督州委州政府重大政策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要求,2018年重点就红河州落实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监督,针对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整改、政策激励、重金属污染防治、城市管网建设、农村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环境保护队伍专业化建设等与国家、省的标准差距明显的问题形成工作建议,通过监督改进工作、协商解决问题。加强提案办理监督,确定10件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分别由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牵头督办,促进提案办理落实。组织委员9批46人次参与各类监督评议、听证、公务员招录面试、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等工作,发挥民主监督在促进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五是服务民族文化建设。切实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与省政协、县市政协上下联动,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及其他重要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服务民族文化建设,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配合省政协完成民族刺绣产业相关信息征集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刺绣行业工艺文化传承保护与产业发展,把云南刺绣企业推向更宽领域、更大市场贡献力量。针对红河州民族文化从软件和硬件指标在民族自治州偏于后列的情况,提出进一步重视红河州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建议,针对传统建筑及传承文化正在消失的情况,提出加强红河州民族民居建筑文化保护推动民族文化特色旅游的建议,为提升我州民族文化软实力献计出力。
5、对标对表、提质增效,政协自身建设更加有力。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州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强化组织引领、方向引领和组织领引,州政协党组、州政协办公室党组自觉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全面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贯彻落实政协党组工作规则,将党组工作与政协各项履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为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把脉定向,确保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着力提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新设立机关党员活动室,“云岭先峰”APP普及率及使用率达到100%,州政协党组成员、州政协办公室党组成员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形成常态。二是提升履职能力。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牢固树立“委员强则政协强”的理念,坚持以界别为纽带、专委会为基础、委员为主体,注重搭建平台,积极创设载体,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落实《政协红河州委员会关于加强界别工作的意见》,强化界别活动组织协调机构和界别召集人制度,界别工作更加经常化、规范化,委员履职平台得到拓展。尊重和依法维护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认真组织委员的学习培训,组织近100名州政协委员到厦门大学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促进委员提高自身素质、遵守政协章程、履行委员职责、密切联系群众,激励委员敢于担当,说真话、报实情、谏诤言、献良策,紧紧依靠委员创造性地推动政协各项工作。一年来,共开展界别视察、座谈等活动56次,沟通顺畅、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三是推进提质增效。把《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对人民政协工作和政协机关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落实到位,开展“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大讨论和“深入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大讨论活动,切实打造一流干部队伍、建设一流政协机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修订和完善《全会工作规则》《调研视察工作办法》《委员联络工作规则》等16项规则、办法,进一步提升提案建议、调研视察、协商议政、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编发《红河政协信息》36期,出版《红河政协》杂志6期,积极向省政协报送新闻稿件,全年在《云南政协报》、云南政协网站刊登文稿157篇,开创了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开展州级文明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创建工作,积极参与、支持蒙自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建设质量和内涵。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保密等工作,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强化综合协调、信息沟通、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协机关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23,200,496.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00,496.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收入合计22,906,750.86元,增加293,745.33元,增长1.28%,其中: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2,886,750.86元,2018年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3,745.33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增加。收入以财政拨款收入为主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25,020,765.33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1,633.39元,占总支出的65.87%;项目支出8,539,131.94元,占总支出的34.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支出合计22,659,820.38元,增加2,360,944.95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增加,人员调入,业务增加。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14,120,443.15元增加2,361,190.24元,增长16.72% ,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增加,人员调入;项目支出比上年8,539,377.23元减少245.29元,下降0.003% ,基本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81,633.39元。基本支出比上年14,120,443.15增加2,361,190.24元,增长16.72% ,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增加,人员调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23%。人均公用支出3.4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表 | |
项目 | 支出数(元) |
合计 | 8,539,131.94 |
红财预指〔2017〕271号州政协常委履职费 | 108,000.00 |
红财预指〔2018〕070号宣传经费 | 300,000.00 |
红财预指〔2017〕354号州政协各委室工作经费 | 44,169.44 |
红财预指〔2017〕029号政协十一届第五次会议费 | 191,595.50 |
红财预指〔2018〕074号会议费及培训费 | 12,600.00 |
红财预指〔2018〕103号会议费及培训费 | 1,274,966.00 |
红财预指〔2018〕133号会议费及培训费 | 20,600.00 |
红财预指〔2018〕196号会议费及培训费 | 6,820.00 |
红财预指〔2018〕241号会议费及培训费 | 18,600.00 |
红财预指〔2018〕243号会议费及培训费 | 13,800.00 |
红财预指〔2018〕069号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 | 60,000.00 |
红财预发〔2017〕167号下达专项经费办公室工作经费 | 220,000.00 |
红财预指〔2017〕270号政协常务委员会履职经费 | 108,000.00 |
红财预指〔2018〕080号州政协购买管理服务经费 | 150,000.00 |
红财预发〔2017〕142号下达专项经费办公室工作经费 | 40,000.00 |
红财行〔2017〕51号下达2017年第二批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费 | 102,560.00 |
红财行〔2017〕11号下达2017年第一批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费 | 120,908.55 |
红财预指〔2017〕352号政协常务委员会履职经费 | 250,000.00 |
红财预指〔2017〕865号新中国人才建设经费 | 411,860.00 |
红财预指〔2017〕446号政协委员会活动费 | 332,700.00 |
红财预指〔2017〕151号政协2017慈恩资金援建项目 | 26,624.20 |
红财预发〔2018〕118号州级领导扶贫工作经费 | 10,000.00 |
红财预指〔2018〕415号政协专项业务经费 | 180,000.00 |
红财行发〔2018〕89号关于下达2018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 200,000.00 |
红财预指〔2018〕315号政协委员会活动费 | 1,240,622.60 |
红财预指〔2018〕275号外事活动经费 | 139,157.60 |
红财预指〔2018〕248号州级领导扶贫工作经费 | 500,000.00 |
红财预指〔2018〕239号委员履职费 | 500,000.00 |
红财预指〔2018〕238号州政协机关各专委运转经费 | 38,120.05 |
红财预指〔2018〕240号常委履职费 | 260,000.00 |
红财预指〔2018〕135号州政协机关各专委运转经费 | 500,000.00 |
红财行发〔2018〕11号关于预拨2018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 | 200,000.00 |
红财预指〔2018〕098号委员学习培训费 | 600,000.00 |
红财预发〔2017〕60号下达2017年民族团结示范民族宗教工作调研费 | 50,000.00 |
红财预指〔2017〕552号州直相关单位2017健康休养及护理费 | 5,400.00 |
红财预指〔2018〕387号抚恤丧葬费追加经费 | 196,028.00 |
红财农发〔2018〕37号爱德基金 | 106,000.00 |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州政协各委室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各项工作。2、州政协常委会按年初计划履行各项职责。3、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义务。4、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召开2018年度的各类会议。5、组织全州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6、推进2018年度爱德项目的实施。7、组织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活动的开展。8、逐步改善基层政协办公条件。9、推进民族团结示范民族宗教工作。10、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开展全州政协宣传工作。11、州级领导开展扶贫工作。12、州政协履行职责时购买相关服务。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39,131.94元。项目支出比上年8,539,377.23元减少245.29元,下降0.003% ,基本与上年持平。具体项目开支如下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20,765.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261.98万元对比,增加240.10万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奖金增加,人员调入,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726,47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3%。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政协会议和业务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6,66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爱德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1,6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5,147.94元,完成预算的4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7,044.00元,完成预算的7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240.64元,完成预算的2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863.30元,完成预算的29.4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做预算时主要考虑了按每年递减的原则,没有考虑实际情况,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75,147.94元比2017年261564.44元增加113583.5元,增长4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97,044.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0,240.64元比上年123444.44元减少63203.8元,下降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863.30元比上年138120.00元,减少20256.7元,下降14.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7,044.00元,占52.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240.64元,占16.06%;公务接待费支出117,863.30元,占31.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7,044.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3人次。主席率团赴肯尼亚南非交流访问。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240.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240.6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的编制内4辆公务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863.3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863.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中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6,124.85元,与上年1,651,956.15元对比,增长42.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业务活动工作量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费等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674,427.10元,其中,流动资产1,424,570.71元,固定资产6,249,856.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7,674,427.10元比上年减少1259767.3元,其中;流动资产1,424,570.71元比上年减少1869735.3元,固定资产6,249,856.39元比上年增加6099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根据红财资函【2018】54号文件: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州政协资产处置的复函,报废报损资产144项,账面原值34166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32.96平方米,账面原值1749998.3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46.07元(房屋已未出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6,6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6,6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630万元,包括10个项目:州政协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15万元;宣传经费30万元;委员学习活动费60万元;常委履职费26万元;常务委员会履职经费50万元;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6万元;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补助下级)14万元;补助基层政协建设经费200万元;政协委员活动费129万元;州政协机关各专委运转经费10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项目支出10个,执行率达到100%的项目共8个,执行率达到90%以上(未到100%)的项目有1个,执行率达50%以上(未到60%)的项目1个。项目完成了确定的绩效目标,确保了政协机关、常务委员会和政协委员正常工作的开展及职责的履行。综合以上执行率情况来看,执行率100%的项目占比为80%,综合执行率达95%,自评为优良。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各委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共同作出决定。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领导重视,明确任务
根据文件要求,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主要是通过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梳理,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我评价,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2)机构情况:我单位属政协机关,是一级单位,内设八委两室。
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程序:1、预算编制、审核;2、预算批复、下达;3、按项目进度和工作计划安排,向州财政提报用款请示;4、财政批复;5、用款申请;6、资金下达;7、实施项目。
(2)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项目专项管理。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共同作出决定。
(3)项目支出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2018年共计10个项目进行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共计630万元,覆盖率达100%。其中,执行率达到100%的项目共8个,分别是:州政协办购买服务支出经费15万元;宣传经费30万元;委员学习活动费60万元;常委履职费26万元;常务委员会履职经费50万元;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6万元;州政协特聘艺术家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补助下级)14万元;补助基层政协建设经费200万元。执行率达到90%以上(未到100%)的项目有1个,即政协委员活动费,该款经费总额为129万元,实际执行数为124.06万元。执行率达50%以上(未到60%)的项目1个,为州政协机关各专委运转经费,该款经费总额为100万元,实际执行数为53.81万元。
综合以上执行率情况来看,执行率100%的项目占比为80%,综合执行率达95%,未完成项目主要原因为部分工作延续到第二年才开展。
4、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
(1)积极做好项目的预算安排。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提前谋划,规范操作,做好相关的资金预算。
(2)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督查,做好项目实施的管理,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3)存在的问题:一是少部分项目支出进度较慢;二是工作成效还未达到群众百分百的满意。
5、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做好项目支出的预算和实施,构建一个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长效机制。
(2)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用好财政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决算差异主要因为:第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是工资津贴补贴增加;第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23.91万元,主要是业务项目增加,所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和其他类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1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