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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7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88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负责提供州委中心组学习资料,购买相关自学书籍、聘请专家讲课,整理领导讲话录音,建立学习档案,指导各县市中心组理论学习等。 

  2.承担对在职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的工作,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州广大干部和群众,促进我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做好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 

  (1)制定《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按照州委要求,为推进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务实化和常态化,我们参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起草了《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并于2018年3月31日由州委办公室印发了《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红办发[2018]21号,共安排10个学习选题计划。要求各县市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 

  (2)做好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服务工作。2018年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举行了12次集中学习,我们服务组织召开了12次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做好集中学习自学材料的编印、分发、参会名单收集、会场布置、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录音整理、学习情况上报、资料归档等工作。 

  (3)做好《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阅资料》的编辑工作。围绕中央最新理论热点和前沿性、导向性的理论成果以及每次中心组的学习主题,分别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中办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通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习近平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汇聚起建设网络强国的磅礴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引起热烈反响》;《共产党宣言》、《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论依法治国——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最新部署》;《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新时代的第一场硬战(陈豪)》、《红河州扶贫开发小组关于印发红河州脱贫攻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等为编辑内容共编印十二期近40万字的《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参阅资料》,为州委中心组成员及时关注、跟踪、学习中央的战略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提供了理论参考。 

  今年6月,对州级相关部门,全州13县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宣讲 

  我们按照省、州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起草了《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宣讲实施方案》,同时,组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州委宣讲团。该《实施方案》于2018年6月1日下发到各县市委、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专院校党委、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贯彻执行。2018年主要开始了以下宣讲活动。 

  (1)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州委宣讲团面向党员群众宣讲的通知》(红宣发电[2018]11号),组成州委宣讲团在全州13个县市机关、学校、乡镇、社区开展了18场次的宣讲,各县市也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全州共开展宣讲3645场次,听众达171854人次。 

  (2)联合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 新担当 新作为”百姓宣讲活动的通知》(红宣联[2018]6号),并在全州广泛开展“新时代 新担当 新作为”百姓宣讲活动。 

  (3)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基层思想理论武装,3月下旬,州委讲师团通过书面调查、走访调研、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州13县市的理论武装宣讲工作开展调查。经过对调查材料的研究与提炼,从基层理论武装宣讲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的主要成因、化解问题的主要举措等四个方面,撰写了《关于构建基层理论宣讲工作体系的调查报告》。 

  (4)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8年5月10日上午在红河会堂一楼大礼堂组织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州委中心组成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近1000人参加宣讲报告会。报告会由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杨金勤宣讲。13个县市在各县市电子政务网络视频会议中心设分会场,各县市中心组成员及相关领导也聆听了宣讲。 

  (5)参与举办红河州创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示范基地推进会暨基层理论武装工作会议。 

  (6)10月17日-19日,在州委党校参与举办了全州基层理论常态化宣讲骨干培训班,举行了全州基层理论常态化宣讲示范课比赛。 

  (7)草拟了红河州基层理论常态化宣讲管理实施办法。在红河州基层理论常态化宣讲骨干培训班上以征求意见稿下发,进行意见征求。 

  (8)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宣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8〕44号)要求,采取资源整合的办法,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开展讲习所和夜校建设。2018年9月13日在红河县召开的全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会上,就讲习所和夜校建设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根据10月30日县市上报的情况统计分析,全州十三县市已建讲习所和夜校近200个;开展基层理论宣讲近300场,为全面开展基层理论常态化宣讲开了头,起了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中共红河州委讲师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54,67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4,670.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1,077.41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等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64,014.65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395.65元,占总支出的96.87%;项目支出39,619.00元,占总支出的3.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9,049.67元,主要原因分析: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及办公场所维护等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4,395.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3,387.84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人员经费及会议、培训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1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5,661.83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未拨给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项目经费支出39,619.00元,2018年开支均为2017年财政拨款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3,654.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9,049.67元,主要原因分析: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及办公场所维护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7,10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84,704.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21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30.8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29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6%。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20.00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12,306.00元及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7,967.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2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业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166.37元,主要原因分析: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资产总额311,560.63元,其中,流动资产169,680.63元,固定资产141,88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292.5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893.42元,固定资产减少67,18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3,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67,18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州委理论宣讲工作项目经费支出39,619.00元,均为2017年财政拨款结余支出。 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及会议培训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该项目按照工作需求进行,到2017年底已完成全部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州委中心组学习的方式,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了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通过组建州委宣讲团赴基层,解读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使党的理论政策知识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掌握熟悉,坚定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总体目标已完成。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中共红河州委讲师团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基本一致。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88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州委员会讲师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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