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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02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1000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为正县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四)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五)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七)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思想引导,服务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全州各级工商联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各项工作的一条主线,继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组织全州工商联干部职工和民营企业家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全州工商联系统的43名干部参加了云南省工商联举办的“全省工商联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选派1名负责非公党建的副主席参加了云南省工商联在广州中山大学举办的“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州联8名科级干部参加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屏边县工商联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2018年民营经济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廉政教育活动,切实提升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素质。 

  (2)、组织开展多项专题培训。争取云南省工商联的支持,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红河州民营企业金融知识培训班”,组织54名优秀企业家进行培训。选派4名生物医药企业负责人参加云南省工商联举办的“云南省民营企业生物医药产业研修班”。选派4名青年企业家赴上海民营企业进行为期2个月的挂职学习锻炼。组织3家企业的非公经济人士参加在江西省井冈山市委党校举办的“2018年云南省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通过多种形式的外出学习培训,为全州工商联干部、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寻找商机、对接项目搭建平台。 

  (3)、开展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庆祝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红河州总商会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系列活动,通过开展红河州优秀商会、优秀商会会长评选表彰活动、红河州“万企帮万村”优秀企业评选活动、红河州商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 征文比赛、红河州企业家讲故事等系列活动,全面展现红河州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历程中取得的成就,凝聚全州民营企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2、积极参政议政,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1)、做好政治安排。红河州工商联作为州政协的参加单位,从工商联界别特点出发,增强政治自觉,积极履职尽责。协助州委统战部做好州政协新一届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协商产生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社会信誉好的30名州政协工商界政协委员,在新一届州政协425名委员中占比达7%。全州工商联界共协商产生1名省政协委员,16名州人大代表,51名州政协委员,27名县市人大代表,253名县市政协委员。 

  (2)、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推进红河州工商联参政议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在省州县人大、政协换届之际,及时调整红河州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成员,并按照委员所属行业类别设立六个委员组。建立《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参政议政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参政议政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及程序、考核及结果运用。 

  (3)、组织开好“两会”。在州政协十二届一次大会期间,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亲临工商联界别,鼓励全州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积极投身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民营企业的更大贡献。州工商联结合多年来我州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撰写了《加快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改革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发言,在州政协征集的67篇发言材料中,被确定为大会发言的10篇文稿之一。州政协委员、州工商联副主席俸应菊代表州工商联界别作大会发言,向与会州级领导汇报红河州工商联破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局的具体建议。云南齐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州砂石料行业商会等围绕企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快民营企业装配式建筑发展等方面提出11件集体提案,全州工商联界政协委员提出113件提案。州工商联在州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纳入到党政干部培训计划的建议》等3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按照《红河州2018年政治协商计划》,全州工商联系统围绕协商议题,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4)、加强调研工作。按照州委八届四次全会关于《以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的要求,制定下发《红河州工商联2018年调查研究工作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组织4名县市工商联干部参加云南省工商联在南京大学举办的调查研究暨民营企业调查点建设推进工作培训班。在红河工商联(总商会)五届二次执委会上制作下发103份调查问卷,了解执委企业在政商环境、金融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收到109条意见和建议。按照省联开展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有关情况、民营企业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政务诚信建议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等相关通知要求,红河州工商联及时向州级有关职能部门发函,组织县市工商联开展专题调研,通过登门座谈、填写调查问卷、撰写调研报告等,了解掌握我州民营企业的发展状况。选送3篇调研报告参加全省工商联 (商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分获一等奖和三等奖。按照省工商联的要求开展了5次民营企业调查系统问卷工作。建水县工商联由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开展了两轮走访调研执委企业、商会活动,走访60多家企业,收集整理相关问题,提出四大类50余条意见建议。 

  3、拓展交流合作平台,提高服务经济实效性。 

  (1)、加强银企合作。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红河州工商联、红河州银监分局与相关金融部门和银行举行红河州“银商合作”启动会暨协议签订仪式,签订了合作协议。会上,州工商银行红河分行与红河州天远机械有限公司、建水信用联社与红河醉临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贷款协议,共放贷350万元;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了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推介和现场答疑,会议促进银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绿春县工商联召开项目融资工作会议,就16个项目达成融资意向,涉及资金7亿元。蒙自、元阳、红河等县市工商联积极推荐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协调融资贷款7070万元。 

  (2)、加强沪滇合作。李满主席带队率我州相关会员企业和行业商会负责人共20余人赴上海徐汇区进行为期5天的考察交流学习,先后实地参观了均瑶集团、铭言生鲜集团、马克华菲等公司基地。经红河州工商联牵线搭桥,上海徐汇区工商联赴我州考察期间,分别向屏边、泸西各捐赠10万元人民币,并捐赠价值30万元的数字电影播放设备和幼儿英语课件。上海市长宁区工商联携企业代表考察团赴金平、泸西等县市开展对口帮扶交流考察活动,上海市长宁区工商联与金平、绿春、红河等县市工商联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上海铭言生鲜集团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两次到我州进行实地考察,并同我州的天第绿色产业有限公司、石屏润龙果蔬有限公司、云南绿宝涞商贸有限公司等六家豆制品、保健食品和米线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作意向书,促成了“沪企入滇、云品入沪”新开端。 

  (3)、共促商贸发展。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黄钰华率18名非公企业家赴广州市黄埔区开展为期4天的小微企业培育考察学习活动,率11家会员企业参观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红河州工商联副主席、红河帮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家清率弥勒市商融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石屏县云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云南石屏嘉泰彝蔬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参加“南博会”滇缅经贸合作论坛第七次会议。组织我州4家民营企业参加“2018 一带一路工商合作云聚会——云南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推介会”。州县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云南省工商联、云南省商务厅举办的迎春购物节和南博会产品展销会等活动。个旧市工商联组织会员企业到昆明参加为期19天的“民生流动农博会”,召开个旧市建筑行业企业家座谈会,促成副主席、副会长企业成立个旧市电子商务创业服务中心。弥勒市工商联在成立云南弥勒商会投资有限公司和竹园商会投资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引导建筑商会21名股东抱团发展,成立弥勒市商融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弥勒、建水、蒙自等县市工商联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工作,完成省外实际到位资金2.3亿元,编制项目9个,引进红旗、路虎、捷豹汽车品牌入驻蒙自。组织全州民营企业参与云南省100强企业申报工作,共推荐2017 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超过5亿元的8家企业入围云南省100强企业称号。石屏3名企业家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首批“石屏英才—石屏县领军企业家”荣誉称号。 

  (4)、扶持创业就业。组织全州13县市工商联具体承办人员参加省联在普洱市举办的“2018年云南省工商联就业创业工作培训”。截至10月底,“贷免扶补”工作各县市工商联完成受理数1172户,发放金额10923.4万元(其中大学生81人),计划带动就业人数3612人。加强县市贷免扶补发放及还款率督查跟踪服务工作。州工商联领导率科室负责人先后到县市指导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考核组,对我州工商联系统2015-2017年“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工作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考评,全州工商联系统还款率每月在99.21%以上,受到考核组的好评。2018年度泸西县工商联、河口县工商联积极主动与县人社局、工会、教育局联合举办招聘周活动,参加企业55家,提供就业岗位1219个,发放就业政策宣传材料2000余份。上海亿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商会达成合作协议,该公司在红河州成立分公司,长期对红河州劳务输出开展工作,目前已有168名劳务工到浙江、江苏等地就业。 

  4、坚持强基固本,提升商会组织的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坚持质量并举,对一批重复登记、长期不参加活动以及失去代表性的会员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高度重视会员发展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不断改善会员结构,使会员的数量、构成与当地非公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为确保会员的真实、准确,我州及时开展对十三县市会员队伍进行清理并进行会员实名录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有商会组织213个,其中,乡镇商会109个,行业商会77个,异地商会18个,街道商会2个,私营企业协会1各,园区商会2个,个体劳动者协会1个,其他3个。共有会员6556个,其中,企业会员1025个,团体会员213个,个人会员5318个。为促进非公企业的健康发展,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青年企业家及企业家二代调查摸底工作。 

  (2)、以创建“五好”县级工商联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县市工商联工作水平。在巩固“一个设立、五个有”基础上,持之以恒的推进领导班子好、会员发展好、商会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工作保障好的“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切实发挥县级工商联作用,结合我州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红河州工商联2018年“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标准和评价办法,设定了5类31项评选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工商联创建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工作。泸西县、弥勒市工商联被评定为2018年云南省“五好”县级工商联。 

  (3)、以商会建设为重点,抓好会员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商联商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从我州商会中在班子建设、团结教育、服务发展、自律规范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商会推荐2家行业商会(州砂石料行业商会、州电动车行业商会)申报全国“四好”商会,努力推进商会规范化建设,强化行业自律,促进工商联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省联要求,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省级优秀商会、优秀会员企业及商会优秀工作者的推荐上报工作。共推荐“优秀商会”红河州餐饮与美食行业商会、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商会、蒙自市石榴商会、弥勒市电子商会4家;“优秀会员企业”云南齐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武职业教育集团、元阳县云梯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红河火宝文化产业有限公司4家;“商会优秀工作者”红河州砂石料行业商会会长郭富昆、红河州汽车行业商会卫向东、石屏县坝心镇商会周灵、个旧市沙甸区商会马柱宽4名。开远市工商联实行市工商联18名兼职副主席和副会长分别挂钩联系乡镇商会工作,先后指导六家乡镇商会完成换届工作,积极发挥乡镇商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4)、继续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做好原工商业者老会员的“两节”慰问工作。在新春佳节到来之际,红河州工商联分赴老工商业者聚居的县市,登门看望慰问先辈,为他们送上慰问金、米油和新春的祝福。积极搭建我州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沟通交流平台,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州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学习交流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会议内容和形式,通过举办县市招商引资推介会、实地参观项目、观看企业宣传片、开展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收到了良好成效。 

  5、强化法律服务,维护非公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 

  (1)、开展宪法法律宣传。为努力提高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能力,持续抓好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举办专题法律培训、组织外出培训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意识。下发《关于在全州工商联系统深入开展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在全州工商联系统、民营企业中深入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非公经济人士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组织部分州级商会会长到曲靖参加云南省法律三进培训班学习。组织我州14名民营企业家到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参加为期一周的云南省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研修班。举办专题法律培训班,邀请了州法院、州工商局的领导、专家为汽车商会80多家企业讲解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组织举办电信网络诈骗专题防范及法律宣传培训,邀请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对80余人企业代表进行了专题培训。 

  (2)、着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深入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与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出台,将发挥审判机关、商会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以及预防、化解、控制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诉讼与调解的有效对接。对一些矛盾纠纷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努力化解在源头,力争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方法使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为红河州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依法维护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主动加强同司法和执法部门的协商协调,注重搭建政企对话平台,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司法、执法部门依法公正处理案件。今年,先后协调办理弥勒维修协会、弥勒鑫源小贷公司、开远鸿发集团、个旧市旭众有色矿冶有限公司、云南振兴集团等7起维权个案,州法院邀请协助会员企业民事纠纷1件,接受云梯集团、红河矿冶协会等企业和部门的法律咨询或进企业直接调查了解核实情况5次,经过和有关方面的多次沟通协调,均得到妥善处理,得到投诉企业的一致好评。 

  6、弘扬光彩精神,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1)、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在泸西县举办“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会,州级相关领导及州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13县市工商联主席、州级行业商会会长,县市工商联具体工作人员及企业代表,州工商联机关全体人员共9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到滇东农产品交易中心、明康汇生态农业集团云南泸西种植有限公司、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地参观“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示范现场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参加州委统战部在河口县南溪镇组织开展的“边境统战河口行”“光彩事业河口行”“同心工程河口行”活动活动。州工商联、州光彩事业促进会和非公企业家向龙堡村“脱贫攻坚”肉羊养殖合作社项目、南溪镇村级基层党建活动室建设捐款36.3万元。全州各级工商联积极动员、鼓励、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投身脱贫攻坚事业,截至2018年10月30日,全州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企业357户,签订帮扶协议达成精准扶贫对接村、组443个,建档立卡覆盖41954户198799人,实施扶贫项目920个,累计投入资金59693.18万元。通过红河州光促会捐赠资金650万元。云南齐星建工集团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云南朋阳建设集团董事长师朋院荣获红河州社会扶贫模范先进个人。

  (2)、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工作。按照州委的部署和要求,年初选派郑义副主席到泸西县三塘乡担任扶贫工作队长,选派两名干部赴绿春县牛孔镇依期村委会担任扶贫队员。一年来,州联主要领导带队,多次组织挂联干部,深入到挂钩联系点绿春县牛孔镇依期村委会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政策、看望慰问,全面了解结对帮扶贫困户当前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时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问题。制定了红河州工商联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对照2018年州工商联脱贫目标和任务,向依期村委会捐赠7台电脑,改善办公条件;投入扶贫资金30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博爱医院、爱尔眼科等民营企业情系贫困户,深入绿春县牛孔镇依期村委会开展义诊活动,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 。郑义副主席被红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7、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工商联组织履职能力。 

  (1)、在弥勒市召开红河州工商联(总商会)五届二次执委会暨红河州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五届二次执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人事事项,通报会费使用情况,印发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文件摘编。红河州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红河州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以及光促会第三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议期间组织与会执委实地考察弥勒太平湖森林公园、红河水乡等特色小镇,加强学习借鉴,共促民企发展。绿春、泸西等县市工商联年初召开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邀请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报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 

  (2)、加强机关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向全州工商联干部职工、民营企业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内容7期。利用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红河网、州委信息局对全州工商联系统工作进行宣传,截至10月底共发送微信公众号信息312条,红河日报报道信息5条,红河电视台采用1条,向州委信息局报送信息8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了机关保密制度、机关学习、机关工作、考勤与请假、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州工商联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加强文化建设。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制作民族团结示范州专题展板等,积极参与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工作。召开“红河州工商联开展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组织干部职工每周五参加蒙自创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州联机关干部参加州直机关第五届职工运动会,展示工商联干部团结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一年来,红河州工商联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和促进“两个健康”发展中,明确工作思路,切实抓好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初与州委、州政府签订的各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和相关任务要求,落实省工商联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州工商联工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总体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州民营企业取得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1—3季度,实现我州民营企业总数达22.17万户,同比增长6.64%;累计注册资本达1525.57亿元,同比增长22.57%;民营经济从业人员75.83万人,同比增长6.89%;民营企业实现税收26.43亿元,同比增长18.2%;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1.43亿元,同比增长11%;占GDP的比重41.3%,同比增长1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为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是财政全供给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5,305,889.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0,307.01元,占总收入的99.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582.93元,占总收入的0.67%。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度对比增加235555.95元,增长率为4.68%,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和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待遇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5,283,376.09元。其中:基本支出4,399,109.31元,占总支出的83.26%;项目支出884,266.78元,占总支出的16.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9023.43元,增长率为10.9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和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待遇提高,我会提高资金使用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使用资金,进行资金绩效管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99,109.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7,367.51元,增长率为15.1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和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待遇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3%,2018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70098.2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9%,2018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0834.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4,266.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项目支出50688.08元,主要原因分析:与2017年项目经费,2018年我会项目支出经费预算缩减;2018年我会对项目资金实施绩效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使用,节约开支、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项目资金能够有效促进我会工作运行。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139.08元; 

  支付办公费112,639.30元;支付印刷费13,184.10元;支付邮电费17,929.00元;支付差旅费104,038.50元;支付维修(护)费2,840.00元;支付会议费134,712.10元;支付培训费124,902.50元;支付公务接待费25,284.00元;支付劳务费5,060.00元;支付其他交通费用51,401.00元;支付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907.20元;支付生活补助50,600.00元;支付办公设备购置84,6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5,720.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对比增加519,023.43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和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待遇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88,37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17,831.1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8,609.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800.00元、资本性支出90,1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4,20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2,806.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7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8,2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8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4,8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4,86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207.00元,完成预算的,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07.00元,完成预算的4.0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会已经取消公务用车;我会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接待管理办法来施行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4647.00元,下降5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647.00元,下降55.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会已经取消公务用车;我会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来施行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8,20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20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2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州非公经济人士到我会进行沟通交流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192.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737.5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我会在职在岗实有人数增加;我会加大对非公经济人士的交流和合作,工作业务量增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71.60元、邮电费65.00元、差旅费12,234.00元、会议费1,415.90元、培训费21,583.00元、公务接待费2,923.00元、工会经费184,800.00元、其他交通费246,300.00元、资本性支出5,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资产总额881,308.10元,其中,流动资产438,992.10元,固定资产421,97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34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2,199.2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9,207.61元,固定资产减少1,031,56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无变动,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072,38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6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6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一)2018年“红河州工商联项目经费支出”项目资金紧紧围绕州工商联的职能职责来列支。项目资金具体的支出情况为: 

  2018年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项目经费支出用于保障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全年执行数49.98万元,项目执行率到达100%。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明细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81万元、办公费5.16万元、印刷费0.72万元、邮电费1.79万元、差旅费5.18万元、维修费0.12万元、会议费9.98万元、培训费4.48万元、公务接待费2.10万元、劳务费0.51万元、其他交通费1.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万元、对个人的补助支出3.89万元。 

  (二)我会严格按照《红河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红政办发〔2014〕106号,《红河州州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红政办发〔2014〕108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红河州州级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2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红办发〔2016〕53号等机关文件对我会项目经费进行严格把关,合理开支项目经费,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我会制定了《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规定》,分别从五个方面对我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进行了具体要求,具体规定有:年度预算编制制度、预算执行制度、追加预算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制度。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 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按照数量目标完成:完成“贷免互补”和“两个10万”扶持小微企业每年计划数、每年开展2次以上非公企业的交流引导、培训会议、每年召开2次以上商会会议、每年召开1次以上万企帮万村扶贫工作会议。数量指标已全部完成。 

  项目资金使用按照质量目标完成:一是,完成项目资金使用的99.95%;二是,建立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纽带,参与政治协商,加强非公企业家培训,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三是,发展会员、促进商会组织建设、维护会员权益完成质量情况;最后,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投身到“万企帮万村”行动和“光彩事业”工作。 

  项目资金使用完成的效益指标:一是,经济效益指标促进、扶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贫济困;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引导、服务非公经济实体健康发展、加强政府与非公经济体和交流合作,参政议政;三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平台、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宣传、教育、引导,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最后,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商会会员满意度较高。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资金“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项目经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先有办法、后分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红河州2018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保留二位小数 



  项目名称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项目经费支出 


  主管部门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实施单位 

  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15分) 

  执行率(B/A) 

  自评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50 

  49.98 

  15 

  -100% 

  15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0 

  49.98 

  15 

  -100% 

  15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继续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继续推进非公经济人士“信念、信任、信心、信誉”四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自身组织优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努力营造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融资合作平台、信息服务平台、交流合作平台和经济服务平台,积极开展“贷免扶补”和小微企业培育工程;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投身“万企帮万村”行动,致富思源、回报社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深化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内容,切实维护非公经济合法权益,助推依法治州建设;紧紧围绕县级工商联“五好”创建标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善会员结构,扩大会员队伍。 

  2018年度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项目经费支出用于保障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全年执行数49.98万元,项目执行率到达100%。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明细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81万元、办公费5.16万元、印刷费0.72万元、邮电费1.79万元、差旅费5.18万元、维修费0.12万元、会议费9.98万元、培训费4.48万元、公务接待费2.10万元、劳务费0.51万元、其他交通费1.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万元、对个人的补助支出3.89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得分计算方法 

  自评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州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复评得分 



  产

  出

  指

  标(50分) 

  数量指标 

  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4 

  4 

  4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该指标分值记分。 

  4 

   

   




  完成“贷免互补”和“两个10万”扶持小微企业每年计划数 

  4 

  4 

  4 

  4 

   

   










  每年开展2次以上非公企业的交流引导、培训会议 

  4 

  4 

  4 

  4 

   

   










  每年召开2次以上商会会议 

  4 

  4 

  4 

  4 

   

   










  每年召开1次以上万企帮万村扶贫工作会议 

  4 

  4 

  4 

  4 

   

   










  质量指标 

  日常工作经费按照预算安排完成支出 

  4 

  4 

  4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60%(含60%)、6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该指标分值记分。 

  4 

   

   





  完成“贷免互补”和“两个10万”,扶持小微企业工作质量 

  4 

  4 

  4 

  4 

   

   










  建立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纽带,参与政治协商,加强非公企业家培训,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4 

  4 

  4 

  4 

   

   










  发展会员、促进商会组织建设、维护会员权益完成质量情况 

  4 

  4 

  4 

  4 

   

   










  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投身到“万企帮万村”行动和“光彩事业”工作 

  4 

  4 

  4 

  4 

   

   










  时效指标 

  日常工作经费本年预算是否在本年开支 

  2 

  2 

  2 

  2 

   

   









  年初计划的“贷免互补”和“两个10万”小微企业工作是否在当年全部完成(当年的指标当年完成) 

  2 

  2 

  2 

  2 

   

   










  本年预算项目中的会议、培训是否支出 

  2 

  2 

  2 

  2 

   

   










  本年是否完成商会活动和发展会员计划 

  2 

  2 

  2 

  2 

   

   










  本年计划的“万企帮万村"和“光彩事业”扶贫工作是否完成 

  2 

  2 

  2 

  2 

   

   










  成本指标 

   

   

   

   

   

   

   









   

   

   

   

   

   

   










   

   

   

   

   

   

   










  …… 

   

   

   

   

   

   

   

   





  效

  益

  指

  标(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 

  3 

  3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60%(含60%)、60-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该指标分值记分。 

  3 

   

   




  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 

  3 

  3 

  3 

  3 

   

   










  扶贫济困 

  4 

  4 

  4 

  4 

   

   










  社会效益

  指标 

  引导非公经济实体健康发展 

  4 

  4 

  4 

  4 

   

   









   

   























   

   























  加强政府与非公经济体和交流合作,参政议政 

  4 

  4 

  4 

  4 

   

   










  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4 

  4 

  4 

  4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建立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平台 

  4 

  4 

  4 

  4 

   

   









  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宣传、教育、引导,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4 

  4 

  4 

  4 

   

   










   

   

   

   

   

   

   










  …… 

   

   

   

   

   

   

   

   





  满意度指标(5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商会会员满意度 

  2 

  2 

  2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2 

   

   




  扶持企业满意度 

  1.5 

  1.5 

  1.5 

  1.5 

   

   










  扶贫对象满意度 

  1.5 

  1.5 

  1.5 

  1.5 

   

   










  …… 

   

   

   

   

   

   

   

   





  总分(包含资金执行得分) 

  100 

   

   

  评定等级 

  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71401111 

附件【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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