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zzfgjjglzx/2025-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7499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红河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具体职责为: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超额完成住房公积金各项主要业务指标。2019年,州政府、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全州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指标为:归集30.5亿元,提取22亿元,贷款30亿元,增值收益1.63亿元,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7‰以内。2019年,实际归集住房公积金38.06亿元,完成计划数的124.79%,同比增长8.06%;提取住房公积金27.49亿元,完成计划数的124.95%,同比增长2.84%;全州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7.61亿元,完成计划数的125.37%,同比增长2.09%;实现增值收益1.98亿元,完成计划数的121.47%,同比增长18%。截至2019年末,归集总额315.37亿元,归集余额127.61亿元;贷款总额284.05亿元,贷款余额114.39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3‰。二是强化归集,扩大公积金惠及面。2019年,全州共新增缴存单位457个,缴存职工3,868人,新增缴存金额4,143.43万元。三是强化使用,支持住房民生。立足“房住不炒”的定位,深入了解职工住房消费需要,分类实施精准调控,重点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消费,加大力度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确保缴存职工及时使用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四是按照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目标,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升风险防控能力。针对我州资金流动性风险不断扩大的实际,州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的决策部署,自4月1日起严格执行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停止执行职工州外购买住房、异地贷款、直系亲属共同使用公积金,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先提后贷、提取和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等政策措施,防范和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截至2019年末,个贷率已由高峰时期的93.43%(4月末)回落至89.64%。五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互联网+公积金”模式,多形式、全方位开通服务渠道,目前已形成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台于一体的服务体系等多个服务渠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3人,合同工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8,756,076.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56,076.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19年收入合计比2018年减少3,948,973.83元,下降17.39%。其原因是:为平衡收支,州财政进一步压缩项目预算资金,导致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8,794,027.31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3,121.97元,占总支出的74.93%;项目支出4,710,905.34元,占总支出的25.07%。2019年支出合计比2018年减少3,670,403.61元,下降16.34%。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83,121.97元。2019年基本支出比2018年增加409,338.89元,增长2.99%。其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受增资因素的影响而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10,905.34元,其中: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整改项目支出1,995,000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支出2,119,948.92 元,收费成本补偿返还工作经费支出595,956.42元。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减少4,079,742.5元,下降46.41%。其原因是:为平衡预算收支,财政部门在优先“保工资、保运转”后,进一步压缩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94,027.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2018年减少3,282,967.85元,下降14.87%。其主要原因:压缩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387,34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0%。主要反映本部门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8,13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主要反映本部门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48,967.2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29,786.4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09,37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18,54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4%。主要反映保障本部门机构运转的管理费用。包括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40,849元,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支出14,277,699.9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元,支出决算为316,843.99元,完成预算的4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2,477.99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66.00元,完成预算的12.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部门制定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事前加强对公务车辆、公务接待事项的管理,事中严控费用支出,事后严格报销手续;二是编制下达管理部“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4,050.91元,下降2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5,376.91元,下降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674元,下降43.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务出行、车辆维修(护)审批控制,减少车辆保险费,努力降低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二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2019年减少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三是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477.99元,占92.31%;公务接待费支出24,366.00元,占7.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477.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2,477.9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3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366.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接待人次24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52,750,142.27元,其中,流动资产3,646,400.35元,固定资产42,458,305.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645,436.53元,其他资产 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18,650.2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4,525.82元,固定资产减少25,492,830.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1,181,293.47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3,06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539.51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2,904,722元;出租房屋1,333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37,357.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2,3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3,5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8,7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2,30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基本支出:用于保障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6.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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