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zrmzf/2025-0000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38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外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的外事工作,指导县(市)外事工作。
2.归口管理指导全州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外事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办理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在战略谋划、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州委外事委提供服务。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参与查处因公出国(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4.负责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红河州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州委员会的对外事务,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机构人员。
5.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核,统一办理全州派遣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并负责申办护照和外国签证手续。归口管理涉港澳事务,负责因公赴港澳任务的审核,承办全州因公赴港澳审核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州与港澳官方、半官方和重要民间交往事务,接待来访的港澳官方、半官方及重要民间代表团(人士)。负责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红河州访问的上呈报告。
6.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红河州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防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外办安排部署,定期对中越边界(红河州段)进行联检。负责全州处级以上人员持中越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因公临时出入中越边境地区的审核或审批。
7.负责管理全州各级、各部门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承办有关领事业务,开展领事保护工作。
8.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以及热点、敏感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参与审核重要涉外文稿。负责外国新闻媒体来州采访事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9.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州内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参与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0.指导和管理对外友好交往工作,指导开展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负责有关部门申办、承办或协办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11.负责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州内活动和州内民间组织的涉外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管理服务工作。
12.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健全完善党委外事工作领导体制。
一是成立了中共红河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在州外办加挂了中共红河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红河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按照《规则》和《细则》要求,建立健全了州委外办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确保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部署方向不偏离。
二是指导各县(市)成立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了解并及时报告各县(市)在推进党委外办实体化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建制之初理顺机制,及时了解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增强互动,抓好重大任务的落实督办。截至目前,全州13县市均已成立了党委外事工作机构,加挂了党委外办牌子。其中,河口、绿春、金平3个边境县委外办设在县政府外办,单独办公,负责本县重大外事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其余县(市)委外办设在县(市)委政府外办,与县(市)政府办合署办公。
2.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着力提升外事管理水平。
根据《关于同意授予德宏州、红河州一定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及扩大西双版纳州外事审批权限的通知》(外管函〔2018〕33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做好出访来访外事审批工作的通知》(云政外护〔2019〕10号)通知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外交部同意授权红河州人民政府一定的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我办及时制定了《红河州出访来访外事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同时从严把关,认真规范红河州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截至6月20日,共计审批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17批81人次。
3.立足实际,统筹协调,服务外交外事和红河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河州人民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街省人民委员会(2019—2023年)政府间合作规划协议》。全力做好文化旅游品牌对外推介活动,州文化和旅游局积极报名参加了省文化和旅游厅今年1月组团赴越南、老挝、缅甸开展的文化和旅游宣传促销,进一步稳定和拓展南亚东南亚客源市场,加强与南亚东南亚之间的文化和旅游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周边国家华文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面向越南、泰国等国家开展华文教育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今年5月,州侨办选派了5名优秀教师赴泰国开展为期2年的支教工作。继续办好中越“跨国春节”联欢完善晚会。第三届中越“跨国春节”联欢晚会于2019年1月30日在河口成功举办,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24名演职人员携舞蹈《欢腾十月里》《哈尼然咪》参加了中越“跨国春节”联欢晚会。
二是延伸友城内涵,开展友城特色交流。4月1日—3日,应蒙自市人民政府的邀请,越南老街市代表团一行到蒙自进行了友好交流,双方市长在蒙自签署了建立友好城市协议书并就设立中国蒙自—越南老街两国特色商品展示交易窗口工作举行了会谈,7月29日—31日,中共红河州委常委、蒙自市委书记庞俊携6家优势企业应邀对越南老街市进行访问,签署了《中国蒙自市与越南老街市党政合作备忘录》,取得了丰硕合作成果:一是双方同时启动特色商品展示交易窗口建设工作,力争在2019年年底投入使用;二是在蒙自市建设越南海鲜超市、咖啡店、红木家具店、特色小吃店,同时在越南老街建设蒙自过桥米线店等合作项目;3月18日—20日,应屏边县人民政府的邀请,以法国塔努斯市市长罗朗德·阿扎姆女士为团长的代表团一行33人到屏边开展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签订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屏边县于7月5日—7日邀请以沙巴县人民委员会主席为团长的代表团到屏边县开展民族文化和体育交流活动,签订《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街省沙巴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三年合作计划书(2019-2021年)》;红河县于7月邀请老挝万象市塞塔尼县代表团赴红河县进行友好县城会谈并签订了友城协议书。
三是深化睦邻友好关系,精心组织筹划重要外事活动,推动我州与有关国家的友好交往合作。外事接待礼遇进一步规范,宣传红河和经济服务的作用日趋明显,上半年共计接待外宾10批85人次。其中,重要活动有:2月26日—28日,为寻求双边各领域合作机遇,越南驻昆总领事苏国俊一行到我州蒙自市和河口县进行友好访问;3月21日,越共中央委员会、安沛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范氏清茶率越南安沛省代表团到我州参观考察。代表团一行重点考察了红河综合保税区内以晴集团电子产业项目,详细了解了以晴集团的生产、销售情况,希望今后加强沟通和交流,共同促进双边合作与发展;4月10日—12日,中国全国政协-越南祖国统一阵线中央暨边境省份组织友好交流活动在我省昆明举行。12日,全国政协在蒙自设宴欢送越南祖国阵线代表团,共同祝愿两国友好关系和全面合作世代相传;6月11日,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参加了中国—南亚省市长论坛并作为中方代表向与会嘉宾分享了红河州在城市规划管理与经营发展四个方面的经验和做法;6月13日,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在蒙自会见了来滇参加2019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的越南莱州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进勇一行,并与代表团一行进行了友好交流;9月,罗萍州长还应邀参加了在云南玉溪举行的2019年《财富》全球可持续论坛,进一步提升我州经济社会对外开放发展的辐射能力。
4.持续抓好边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维护边境稳定。
一是认真抓好边境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坚持以“三个法律文件”为边境管理的准则,积极推进边境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深入3个边境县乡寨开展“三个法律”文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和界务员深入边境村寨及边民家中宣传边境管理政策法规及边境涉外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确保三个法律文件的有效落实,同时在边境通道设立法规宣传栏。
二是进一步深化边境地区综合整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先治边”“治国必治边”方略,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单位意见》(中发〔2018〕14号)精神,切实加强红河州边境地区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坚决防回流、防渗透、防破坏、防范和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统筹推进稳边固边兴边工作,确保边境地区安全稳定。
三是加大边境调研。2019年以来,为及时掌握边境动态,有效维护边境地区的安宁与稳定,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办加大了边境情况调研,加强对越形势的研判。半年来,我办边界科共上界15次,踏查了从17(3)-146号共22块界碑,约200公里边界线,确保界碑完好无损,边界走向清晰。
四是加强对界河治理的指导。今年我州水利部门分别在金平县藤条河、龙博河,河口县红河干流、八字河等河段全面开工建设界河河堤,为保证界河河堤施工的顺利进行,我办指导三县外办先后26次与越方交涉,3次致函越南老街省、莱州省外事厅,15次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指导,8次上报省外办,协调省外办领导先后三次到现场进行指导,协调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专家组到89和108号界碑段河堤现场开展联测工作。配合完成省外办与莱州省外事厅就边界工程在金平县的洽谈工作,有力地支持了我州的界河治理工作。
五是积极抓好界务员队伍建设。年初对边境三县13名界务员进行了慰问,督促各边境县每年1—2次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形式抓好培训,努力提高界务员自身的素质和服务意识,督促各县外办及时发放界务员补助经费,为界务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是妥善处理好涉外事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边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打私专项工作,配合完成边境立体化防控建设规划的踏勘工作。积极争取越方给予支持和配合,有效维护了边境和谐稳定。上半年共处理边境涉外事件5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编外合同工。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4,032,97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5,132.44元,占总收入的99.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846.00元,占总收入的0.94%。本年收入4,032,978.44元,比上年减少211,785.09.00元,下降7.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5,132.44元,比上年减少94,987.33.00元,下降2.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37,846.00元,比上年减少116,797.76.元,下降75.56%,主要是上级补助的侨务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3,929,409.37元。其中:基本支出3,779,409.37元,占总支出的96.18%;项目支出1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本年支出3,929,409.37元,比上年减少346,831.94元,下降8.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侨务管理及有关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能划出,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有2人转隶到其他部门,侨务管理的经费减少;二是本年未安排专项业务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79,409.37元。比上年减少439,137.23元,下降10.41%,减少的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本年未在基本支出安排专项业务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0.00元。比上年增加92,323.29元,增长159.96%,增加了调整预算时追加了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1,563.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上年对比下降5.5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出国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0,90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13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7%。主要用于离退休费支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2,5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39.00元,完成预算的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39.00元,完成预算的15.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本年度无州级领导访问,二是公车改革后我办已无公务用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8,516.35元,下降82.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5,168.35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348.00元,下降87.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本年度无州级领导访问,二是公车改革后我办已无公务用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33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3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事、侨务部门来红河考察调研,县市外事侨务部门联系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外事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269.52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6.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了不必要的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资产总额303,665.02元,其中,流动资产196,812.02元,固定资产102,22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3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7,577.91元,比上年减少32.69%,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0,292.09元,比上年增加84.79%,占资产总量的64.80%,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应返还额度比上年增加,固定资产增加7,39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744.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红河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00094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