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算
- 索引号: hhzgmtzx/2024-000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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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8-07-1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经蒙自经开区财政局汇总,蒙自经开区管委会审定,蒙自经开区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一、蒙自经开区2017年“三公”经费的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7年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万元,比2016年减少30万元,下降7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比2016年减少5万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比2016年减少1个,下降100%;因公出国(境)0人次,比2016年减少1人次,下降100%。
公务接待费为7万元,比2016年减少11万元,下降61%;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比2016年减少39批次,下降39%;国内公务接待737人次,比2016年减少1,113人次,下降6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比2016年减少14万元,下降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6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6年减少14万元,下降78%;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比2016年增加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比2016年减少3辆,下降60%。
从汇总数据看,2017年州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万元,下降73%。达到了中央提出的“只减不增”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30万元的主要原因
一是硬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硬化预算约束,有效推进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严格控制审批,强化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规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开支标准,确保经费预算控制额度不突破。
三是严格制度落实,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按照严格标准、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强化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有效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四是强化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管理。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蒙自经开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蒙自经开区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蒙自经开区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2017年使用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