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23440-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州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州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
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州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安排,经红河州财政局汇总,州人民政府审定,红河州州本级部门,包括州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2016年州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806万元,比上年减少1,589万元,下降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25万元,比上年减少56万元,下降14.7%;公务接待费1,803万元,比上年减少453万元,下降2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78万元,比上年减少1,080万元,下降28.7%。
从统计数据看,2016年州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589万元,下降24.8%。分项数额均比上年同期下降,达到了中央提出的“只减不增”要求。
红河州州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5年 决算数 |
2016年 决算数 |
2016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6,395 |
4,806 |
-1,589 |
-24.8% |
1. 因公出国(境)费 |
381 |
325 |
-56 |
-14.7% |
2. 公务接待费 |
2,256 |
1,803 |
-453 |
-20.1% |
3. 公务用车费 |
3,758 |
2,678 |
-1,080 |
-28.7%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441 |
2,678 |
-763 |
-22.2% |
(2)公务用车购置 |
317 |
|
-317 |
-100.0% |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州本级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州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2016年使用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红河州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