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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6-0006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2025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100011000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红河州2025年州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红河州2025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红河州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红河州2025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红河州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红河州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红河州2025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红河州本级202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附件7)

关于红河州2025年州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6年8月27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陶春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5年全州和州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5年全州和州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2025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在州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监督支持下,全州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殷殷嘱托,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9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3.6%,同比增长5.6%,增收8.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5亿元,同比增长5.2%,增收4.5亿元;非税收入完成63.4亿元,同比增长6.2%,增收3.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4.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调入资金45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605.1亿元。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3.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98.6%,同比增长0.1%,增支0.4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1.9亿元、调出资金1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年终结转24.4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0.8亿元,支出总计605.1亿元。收支相抵,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0.5%,同比增长1%,增收0.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4.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5亿元、调入资金5.5亿元以及下级上解收入1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收入总计441.5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90.3%,同比下降14.4%,减支18.1亿元。加上州对下补助269.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5亿元、调出资金1.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5.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以及年终结转10.9亿元,支出总计441.5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12.5%,同比增长8.2%,增收0.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3亿元以及上年结转收入0.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收入总计6.1亿元。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77.8%,同比下降17.9%,减支0.7亿元。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7亿元,支出总计6.1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18.8%,同比增长27.7%,增收16.5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9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4亿元,调入资金10.4亿元,收入总计303.5亿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3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1万元(原因是为了减少政府性基金结余万元舍位差异,调整了支出决算舍位),为预算数的299.6%,同比增长14%,增支18.6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04.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亿元、调出资金33.3亿元和年终结转12.2亿元,支出总计303.5亿元。收支相抵,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97.1%,同比下降6.2%,减收0.6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亿元、调入资金1.9亿元以及上年结余收入1.9亿元,收入总计213.1亿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2.8%,同比下降53.6%,减支11.3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8.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9.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37.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8亿元,调出资金3.8亿元和年终结余1.8亿元,支出总计213.1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50.3%,同比下降92.2%,减收0.9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收入总计0.6亿元;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4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1万元(原因是为了减少政府性基金结余万元舍位差异,调整了支出决算舍位),为预算数的64.7%,同比下降84.3%,减支1.9亿元,加上年终结余0.2亿元,支出总计0.6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300.5%,同比增长466.9%,增收9.2亿元。加上结转收入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1.4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51.5%,同比增长47.3%,增支379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1.2亿元,年终结余0.1亿元,支出总计11.4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56.2%,同比增长8.9%,增收0.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8亿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7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1.8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蒙自经开区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情况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4.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0.2亿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收益差额,2025年末省级下发红河州委托收益预计为1.5亿元,2026年3月决算时,省级第二次下发红河州委托投资收益记账数为1.7亿元),为预算数的99.4%,同比增长3%,增收4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4.7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1万元(原因是省级与州市决算时调了舍位平衡),为预算数的97.5%,同比增长7.7%,增支8.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9.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6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8.9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0.2亿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收益差额,2025年末省级下发红河州委托收益预计为1.5亿元,2026年3月决算时,省级第二次下发红河州委托投资收益记账数为1.7亿元),为预算数的100.3%,同比增长1.4%,增收1.4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7.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增加1万元(原因是省级与州市决算时调了舍位平衡),为预算数的97.2%,同比增长8.3%,增支6.7亿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3.5亿元。蒙自经开区本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情况一致。

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经济平稳运行

(一)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稳中有进

积极发挥政策资金撬动引导作用,不断释放政策效能,支撑全州经济持续向好。一是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3亿元,支持两污管网分流修复及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等13个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建设。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6.9亿元,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高速公路(红河段)等20个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17.3亿元,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87个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通过省级合作平台直接兑付补贴资金4.1亿元,带动消费27.3亿元。二是有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安排0.1亿元,支持招商引资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推动税费优惠红利精准高效直达经营主体。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58.6亿元。强化财金联动,畅通银企沟通渠道,持续完善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体系,累计担保贷款130.5亿元,年末担保贷款余额23.3亿元,其中支小支农担保贷款占97.4%。

(二)集中财力赋能产业强州,助力发展经济新动能

围绕新兴产业崛起和传统产业升级,优化产业资金投向,助推产业发展。一是支持做优做强重点产业。聚焦有色金属、旅居经济、低空经济、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统筹1.1亿元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下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2亿元,支持重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统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亿元,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二是支持夯实内外联通循环基础。统筹7.7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安排0.4亿元用于高速公路和铁路可行性缺口补助。统筹0.8亿元推进河口、金平口岸物流、交通、贸易、通道、通关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对RCEP国家进出口总额增长35%,对越进出口总额增长35.6%。三是支持产业发展向新质生产力赛道迈进。统筹0.9亿元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研平台建设。

(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办好惠民实事

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民生支出38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一是多渠道支持稳岗就业。不断发挥财政资金纾难解困、稳岗扩岗支撑作用,安排就业资金3.2亿元优化整合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拨付创业担保贴息资金1亿元,带动和吸纳就业16190人。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完成90.6亿元,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投入15.2亿元、学前教育经费1.8亿元、学生资助项目资金2.5亿元。三是支持医疗服务优化升级。卫生健康支出67.6亿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安排1.3亿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提质增效,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0.7亿元,进一步增强计生特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9.8亿元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高龄老人基本生活费。统筹1.4亿元支持老年活动室(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一老一小”项目建设。安排2.9亿元保障地方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及相关补助,安排0.4亿元支持全州残疾人事业发展。五是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统筹2亿元支持实施文化精品建设工程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聚力保障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财政衔接资金23.3亿元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52%。争取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1.2亿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促进群众增收致富。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土地出让收入投入农业农村资金4.1亿元。安排0.2亿元实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探索“三农”政策以及农村改革机制和模式。加大“三农”金融支持力度,下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0.3亿元,全面实施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新增农业担保金额12.7亿元。二是有效保障粮食安全。统筹4.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9亿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安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0.6亿元,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34.5亿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直达群众“口袋”。三是积极改善城乡条件。统筹10.2亿元支持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统筹4.9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亿元。

(五)多元投入生态绿美建设,加快推进绿色转型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财政职能,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红河样板,投入21.7亿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支出。一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上级财政奖励引导资金0.1亿元,统筹3.5亿元支持异龙湖保护治理;统筹0.4亿元支持实施生态修复项目,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面积达95.5%。二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达0.8亿元支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全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9%;统筹4.8亿元支持水污染防治,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2.9%;统筹1亿元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全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六)统筹抓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全力支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用好用活专项债券政策,有力有序推动地方债务风险化解。二是全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重塑“三保”运行监控系统,强化全链条监管,形成全过程闭环监管链条,进一步提升“三保”监管信息化水平,“三保”支出完成280.2亿元。三是全力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健全完善红河州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和地方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四是全力保障平安红河建设。安排0.1亿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维护宗教和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筹14.2亿元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有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安排0.3亿元支持国防建设,维护边疆繁荣稳定。安排3亿元支持维护政治安全、反恐怖斗争、禁毒、常态化扫黑除恶等,推动平安红河建设取得新进展。

(七)稳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财政改革步伐加快

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预算源头细化过紧日子落实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共计3.9亿元。从严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修订完善《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差旅、公务接待等活动。二是系统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工作。谋划推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制定《红河州财政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加快“五个财政”建设。强化预算评审管理,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深化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实现公务差旅全业务场景无纸化办理和一体化管理。三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优化完善红河州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扛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全州6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共推动整改问题612个,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新建管理制度机制。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持续规范

(一)聚焦管理提质增效,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红河州财政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和重要改革举措落实见效,加快建设“五个财政”,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内控建设,加强库款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逐步建立从重点预警、实时监控、核实反馈,到纠偏整改、重点核查、违规处理的链条式监控闭环管理模式,有效促进单位规范预算执行。依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工作。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牢固树立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严格财政运行管理,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

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密切关注财政收支,及时跟踪分析、预判趋势,尽早谋划对策,确保预算平衡和财政平稳运行。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列中的优先顺序,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加强县级“三保”运行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风险评估预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压实偿债主体责任,有效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用好用活专项债券政策,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

(三)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重点领域财力保障

聚焦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锚定全省系列三年行动和“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按照州委“337”工作思路,坚决服务保障州委重大战略实施。强化存量资金的统筹,进一步盘活结转结余资金,规范单位自有资金预算,统筹宏观调控需要,优化政策组合工具,调整收支结构,积极支持推进“三大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重点民生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管好用好前期费用、专项债券、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推进国债项目建设,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四)强化财政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管理工作质效

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通过“一分类二审核三看三查三核二严”,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开展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跟踪评价,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和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被部门绩效评价存在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打通财政绩效监督检查“最后一公里”,提升全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聚焦各类反馈问题,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针对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坚决扛起各类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问题整改责任,细化措施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聚焦持续整改,建好问题整改调度台账,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调度,定期调度更新整改进度,分析研判存在困难和问题,达到销号条件的及时整改销号。完善监管机制,根据不同领域资金使用特点,综合运用日常监管、现场核实等方式,配合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拨付使用常态化监管。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为契机,加大对财政收支、重点领域的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的整改力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凝心聚力抓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推动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帮助、支持”的思想意识,积极配合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财政收支预决算审查监督,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建设“阳光财政”。严格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对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意见积极吸收采纳,持续改进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积极主动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大对预算的决议及其审查意见,最大限度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代表关切,把代表的真知灼见更好体现到预算编制、财税改革和财税政策制定中,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接下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铆足干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250003100011111



附件【附件1.红河州2025年政府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红河州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docx
附件【附件3.红河州2025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docx
附件【附件4.红河州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docx
附件【附件5.红河州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docx
附件【附件6.红河州2025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docx
附件【附件7.红河州本级202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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