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府决算

  • 索引号: zczj/2025-001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003100011000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红河州2024年州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红河州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红河州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红河州2024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红河州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红河州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红河州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红河州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附件7)

关于红河州2024年州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5年8月25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红河州财政局局长 陶春发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全州和州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全州和州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经济发展历程中极为不易的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州财政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州政协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殷殷嘱托,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实现全州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7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4.2%,同比增长7.3%,增收9.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亿元,同比增长0.4%,增收0.3亿元;非税收入完成59.7亿元,同比增长19%,增收9.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2.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0.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亿元、调入资金26.2亿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1.8亿元,收入总计598.7亿元。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3.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4.4%,同比增长6.5%,增支31.2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6.5亿元、调出资金8.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年终结转25.3亿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598.7亿元。收支相抵,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79.8%,同比增长12.2%,增收3.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2.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1亿元、调入资金6亿元以及下级上解收入16.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收入总计446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96.1%,同比增长79.8%,增支55.9亿元。加上州对下补助268.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5亿元、调出资金0.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9.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以及年终结转4.5亿元,支出总计446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4%,同比下降17.8%,减收0.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0.1亿元以及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收入总计5.8亿元。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72.4%,同比下降61.2%,减支6.6亿元。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支出总计5.8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9.7%,同比增长19.3%,增收9.6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87.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1亿元,调入资金8.3亿元,收入总计283.2亿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7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249.6%,同比增长2.2%,增支2.8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08.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亿元、调出资金22亿元和年终结转18.4亿元,支出总计283.2亿元。收支相抵,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74%,同比增长97.5%,增收4.6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7.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9.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6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以及上年结余收入1亿元,收入总计219.8亿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102.2%,同比增长88.7%,增支9.9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9.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8.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3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亿元,调出资金4.4亿元和年终结余1.9亿元,支出总计219.8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66.2%,同比下降56.4%,减收1.3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2.6亿元;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75.3%,同比下降54.1%,减支2.7亿元,加上上解支出239万元和年终结余0.3亿元,支出总计2.6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57.2%,同比下降53.7%,减收2.3亿元。加上结转收入6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2.1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2万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43.6%,同比下降15.4%,减支146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9亿元,年终结余0.1亿元,支出总计2.1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为预算数的51.6%,同比下降60.1%,减收2.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7亿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6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1.7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经开区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情况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0.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下降1.5亿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减少),为预算数的98.6%,同比增长4.4%,增收5.4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5.8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下降2.4亿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减少),为预算数的95.1%,同比增长1.2%,增支1.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4.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6.1亿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7.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1亿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增加),为预算数的102.3%,同比增长22.6%,增收18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下降2.4亿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减少),为预算数的97.9%,同比增长11.3%,增支8.2亿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6.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2.4亿元。

蒙自经开区本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情况一致。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竭力稳住经济大盘

(一)推动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助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围绕推进“三大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投入资金8.9亿元,以资源换产业、以园区聚产业、以口岸蓄产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投入4.8亿元,支持产业项目落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3.8亿元,统筹安排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8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升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质量、品牌、影响力。科技投入1亿元,支持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推动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投入5.1亿元,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合理配置文化和旅游资源,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

用足用好基建项目投资政策,加大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项目的投入力度。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0.8亿元,优先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田水利、交通等重点领域,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作用。争取增发国债资金47.6亿元用于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护林防火、城市排水防涝和灌区等建设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20.8亿元推动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弥泸灌区、石屏灌区、红河州“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基建投资资金17.1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人居环境提升、产业发展、粮食安全、社保医疗等重大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类水利发展资金15.2亿元,积极支持我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救灾等工作。

(三)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统筹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1.6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2.2亿元,支出失业保险资金1.4亿元,投入就业创业资金2.8亿元,积极利用普惠金融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全力以赴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享受减免金额8.8亿元,支持制造业发展享受减免金额10.1亿元。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投入2亿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统筹安排2.9亿元,全力促进外贸稳增长,建设智慧口岸,搭建招商引资新渠道,维持边贸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四)强化资金和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8亿元,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投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9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农惠农”政策效应。城乡和社区发展投入16.4亿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安排资金2.8亿元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和人居环境提升,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五)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支出29.8亿元,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国土绿化、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有力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统筹安排资金16.5亿元,支持世界文化遗产红河哈尼梯田的保护与发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对自然资源保护力度,投入2.2亿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建设,筹集6.4亿元投入南盘江流域保护治理,其中投入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3.7亿元。

(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民生支出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民生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全州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79%,医疗卫生投入41.2亿元,确保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全州教育支出89.7亿元,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巩固“双减”政策成果,推动全州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支持职业教育转型升级;在老有所养方面,统筹安排资金15.2亿元,支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提标,提升高龄老人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贴、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建设等财政保障;在弱有所扶方面,统筹安排11.9亿元,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发展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等福利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贴688.9万人次,各类惠民惠农直补资金29.4亿元按时发到群众手中。面对1969年以来最严重的冬春干旱,安排人工降雨经费245万元,面对近十年来影响云南最强台风“摩羯”,安排应急救灾资金0.3亿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全力聚焦风险防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制度措施,按期偿还法定债务本息,规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加强全链条管理,完善“三保”保障制度,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定期调度风险情况,动态监控“三保”执行情况,全州“三保”支出完成261.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完成85.9亿元,保工资完成170.2亿元,保运转完成5.8亿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监管,设立重点领域市场主体贷款风险补偿资金0.4亿元,提振金融机构放贷信心,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

(二)聚焦管理提质增效,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持续推进红河州财政局“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落实见效,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强化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打造“阳光财政”。全面推进内控建设,加强库款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逐步建立从重点预警、实时监控、核实反馈,到纠偏整改、重点核查、违规处理的链条式监控闭环管理模式,有效促进单位规范预算执行。依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工作。严格“三公”经费管理,牢固树立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从严抓实审计整改,扎实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强化财政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秩序更加规范。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开展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组织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指标库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规定,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预算管理全过程中始终突出绩效理念,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支撑财政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红河州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红河州规范州级大额资金决策机制(试行)》《红河州州本级财政预备费管理办法》《红河州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红河州财政局“十四五”时期重要改革举措推进落实方案》等制度办法,着力在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控制约束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改革突破。持续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政府会计核算管理、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等各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覆盖。

(五)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规范运行

制定《红河州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查找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问题的分析研判,全面查清找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风险漏洞,坚持把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统一起来,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完善财经秩序各项管理制度,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财政管理风险。加强库款管理,持续规范预算单位用款行为。全面推进内控建设,全州2124个预算单位全面纳入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源头治腐”防线已经构建。推进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抓实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针对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类监督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坚决扛起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压实压紧问题整改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聚焦持续整改,建好问题整改调度台账,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调度,定期调度更新整改进度,分析研判存在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问题整改销号机制,收集完善整改印证资料,达到销号条件的及时整改销号。完善监管机制,根据不同领域资金使用特点,综合运用日常监管、现场核实等方式,配合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筹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拨付使用常态化监管。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往来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为契机,制定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方案,2024年全州消化财政暂付款11.92亿元,切实推动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七)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确保财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帮助、支持”的思想意识,积极配合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财政收支预决算审查监督,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阳光财政”建设。严格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对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意见积极吸收采纳,持续改进完善预算编制,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积极主动、采纳代表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大对预算的决议及其审查意见,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相关要求,优质高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42件(主办、分办13件、协办29件)办理工作,主办(分办)件均已按时办结;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抓实问题整改,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代表关切,把代表的真知灼见更好体现到预算编制、财税改革和财税政策制定中,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接下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铆足干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250003100011111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