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索引号: 20240913-195320-37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敌敌畏、氧乐果、甲拌磷、甲胺磷、镉(以Cd计)、呋喃唑酮代谢物、地西泮、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甲氧苄啶、沙丁胺醇、磺胺类(总量)等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重金属指标。承检机构: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通告合格样品30批次。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1年9月16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