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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索引号: 20240913-195311-2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8
  • 时效性: 有效

消费提示第二期

  为加强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疫情期间要科学、安全、健康消费,做好科学防护、严密防范。

  公共场所做好防护

  消费者应尽量减少无必要外出、少扎堆、不聚集。外出时一定要加强个人防护,在酒店、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

  正规渠道采购商品

  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信誉度号、管理规范的超市、集市等场所购买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制品、冷链食品,自觉抵制活禽交易行为。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护产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时注意查看标识标签,网购商品应注意对外包装的消毒防疫。

  入口食品需谨慎

  消费者食用所购商品时,要注意查看是否已超过保质期,不食用来历不明的三无产品,不食用被污染、已变质的食品。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您: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或遇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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