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20240913-195222-11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根据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2021年5月至2021年9月,将在全州范围内开展PET无汽饮料瓶(PC饮用水罐)、卫生纸(纸巾纸)、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有机肥、水溶肥料等6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密胺塑料餐具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此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具体安排详见《2021 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预警监测任务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1)。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由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州局蒙自经开区分局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州局上报后处理情况。若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局蒙自经开区分局须及时向州局报告,依法进行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承检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并严格遵守《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检验任务承诺书》有关承诺。

  (二)承检单位开展抽样工作时,要主动与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局蒙自经开区分局联系,并告知相关工作,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州局蒙自经开区分局应给予配合。

  (三)承检单位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和风险预警监测实施方案(附件2)的要求,实施样品抽样、检验和判定;未经州局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样品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则;工作文书使用质量监督抽查系列文书;如抽样人员在抽样工作中发现企业涉嫌制假、售假或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必须及时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依法进行查处;检验机构在检验工作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州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承检单位于 2021年9月底前完成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样品相关项目的检验,将本次各抽查产品的检验分析报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分析报告、《2021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2021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及检验结果汇总表》(附件4)于2021年9月30日前一并上报州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五)承检单位须及时将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包括合格与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一式两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及检验结果确认回执一并送达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州局蒙自经开区分局,并在报告送(寄)出 5 日内确认报告送达情况。其中,两份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报告一份由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州局蒙自经开区分局留存,一份由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州局蒙自经开区分局统一送至被抽检企业(连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及检验结果确认回执),确保企业能及时完成对检验结果的确认,并保证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拟提出复检的企业在收到检验报告后 15日内向州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提出复检申请。

  (六)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州局蒙自经开区分局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完成复检工作后,及时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并填报《2021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 5)至州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七)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2020年度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结果,未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州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 0873-3737913,电子邮箱:hhzscjjc@sina.com。

  附件:1.2021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预警监测任务安排情况一览表

  2.监督抽查规范和风险预警监测实施方案

  3.2021 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4.2021 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及检验结果汇总表

  5.2021 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情况汇总表

  2021年4月27日

附件【附件1:2021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预警监测任务安排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和风险预警监测方案.zip
附件【附件3:2021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承检单位填报).xls
附件【附件4:2021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受检及检验结果汇总表(承检单位填报).xls
附件【附件5:2021年度红河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情况汇总表(县市局填报).xls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