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856-59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01
- 时效性: 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出“五重点”整顿桶装饮用水生产环境
为规范桶装水市场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桶装饮用水,近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查看生产资质。检查桶装饮用水销售是否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经营户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桶装饮用水来源是否合格以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等。
重点检查进货凭证。查看企业原料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情况,所采购的原辅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台账记录是否齐全。
重点检查生产工艺。围绕生产车间卫生状况、生产工艺、关键控制点生产记录、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制度、企业的产品检验室、产品检验留样等开展检查,保障生产流程合格,环境卫生达标。
重点检查标签标识。检查桶装水的外包装是否清晰,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产品合格证明,是否真实标注厂名、厂址及联系方式,标签标识是否真实、完整。
重点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要求企业加大自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意识,确保产品质量。
目前,该局共对全市13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提出整改意见48条,约谈企业6户,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加工,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桶装饮用水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