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704-18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召开全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警示教育专题会议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红河州获资质认定机动车检验检测工作,督促检测机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机动车检验检测水平和能力,红河州组织召开全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警示教育专题会议。
会上,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尹忠华通报了玉溪华宁“2·20”较大交通事故进展情况,解析近年来对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存在的问题,指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对道路交通安全负有重大责任,必须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等相关标准开展检测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人员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根据部门职责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领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布置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依据《2021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逐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州市场监管局蒙自经开区分局认证认可监管人员;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共85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