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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638-7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管局 红河州消费者协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022年3月15日,是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红河州市场监管局、红河州消费者协会牵头在蒙自大尔多超市门口举行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律法规音频等形式,向市民普及消费维权、科学用盐、医疗保健、金融安全等知识,向过往群众宣传如何甄别假冒伪劣商品,引导群众正确选购消费品。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头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所涉知识进行现场宣传。执法人员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理念,对如何正确选择、辨别、使用、预防欺诈防骗等保健食品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并耐心地解答群众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向大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日常消费相关安全监管,增强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宣传活动“活”了起来。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河州消费者协会将从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等方面,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识,着力打造诚信公平市场。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50人次。

  2021年,全州共受理消费投诉类3983件、举报类1530件,全州消协组织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8.54万元。

  2021年全州受理投诉与上一年度相比增长43.22%。其中,商品类投诉2427件,占投诉总量的60.93%;服务类投诉1556件,占39.07%。投诉举报主要涉及食品、交通工具、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等方面。

  受疫情影响,餐饮、健身、摄影、娱乐、美容美发、培训等民生行业经营状况变化较大。部分经营者多采用预付式消费模式,资金缺乏监管,一旦经营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引发消费纠纷。针对此类情况,红河州消协建议消费者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方式,如确需办卡,要做好风险防范,尽量选择周期短、费用低的预付费产品,减少时间过长带来的不可预知风险。要签订书面协议、区分加盟店、直营店并在办卡后多留意商家行为,如出现大额折扣揽客、停业整顿等异常现象时,要及时了解情况,防范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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