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558-74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检查
2022年8月24日—9月27日,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局长尹忠华带领知识产权保护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分别对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市的商标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规范使用行为进行检查。重点针对企业在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用标换标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帮助和指导企业规范用标,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以充分发挥地理标志提升产品竞争力的作用。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商标使用行为、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检查。检查发现,部分用标企业对商标及专用标志的使用不够重视,缺乏专人管理,忽视了商标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了商标在保护品牌防止侵权、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及形成品位和文化认同等方面的作用,鼓励企业要善于使用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增加产品附加值。
下一步,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有力规范全州商标使用企业用标行为,切实增强商标品牌创造、培育、运用和保护能力,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