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551-5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加强防疫药品及物资价格监管
近期,随着各项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出台,红河州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涉疫医疗药品、口罩等防护用品、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重点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全力守好疫情防控民生底线。
一是迅速组织开展涉疫物资专项检查。各地以药店、商超、中药材交易市场和网络平台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针对当前全社会高度关注、市场供应紧张的“三药四方”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提醒告诫。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实施相关药品经营者价格承诺临时备案,及时发布《红河州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关于防疫类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密切关注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动态,对防疫物资和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实施重点监测,对出现价格异动的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加强跟踪分析,提高价格监管的主动性、精准性。
三是提高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及时部署全州药品价格市场问价工作,抽派执法人员组建工作组,对全州涉疫物资及市场秩序进行专项巡查。2022年12月9日至29日,红河州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6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户2300余户,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上千份,立案查处1件药店售卖口罩哄抬价格案件,引导疫情防控药品及用品经营者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合理定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022年12月12日至29日,红河州12315平台共受理群众关于涉疫物资与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投诉举报42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办结、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