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201513-5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2024年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近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组成绩效评估小组,对2024年拟申报的预算项目,从设立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切实提高评估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评估过程中,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评估小组以“业务部门提出项目,财务部门评估项目”为原则,一是规范项目库管理,将评估结论分为“予以支持”“部分支持”和“不予支持”三类,根据评估结论决定项目是否纳入项目库。评估结论为“予以支持”的项目可按规定流程纳入项目库,评估结论为“不予支持”的项目一般不纳入项目库,也不得进入预算编制流程,对于评估结论为“部分支持”的项目,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评估意见,并要求业务部门抓紧完善评估资料和修正绩效目标。二是细化绩效目标设置,做到预算有据可依。明确项目的产出指标以及经济效益指标,使项目达到预期作用。三是精准审核,挂钩预算编制。事前绩效从项目的资金规模、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为项目的预算编制提供了有效参考,为预算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为下一步“绩效双监控”做好铺垫。待项目实施后,进一步突出项目的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为做好强化项目的事中运行监控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做好保障。